10月10日世界反死刑日,我們該如何往前進?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在世界反死刑日前夕召開記者會,邀請關心台灣廢死議題的組織共同發聲。出席記者會的人士包括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馬澤璉(Madeleine Majorenko)、澳洲辦事處副代表Susan Moore、法律白話文創辦人楊貴智律師、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以及全民做伙參詳主持團隊許恩恩。

世界反死刑日

記者會一開始,廢死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10月10日是世界反死刑日,2018年已經是第16屆,今年的主題是「人人有尊嚴」(DIGNITY FOR ALL)。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是世界反死刑聯盟(World Coalition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的一員,我們希望全球關注各地死刑犯的監禁條件。各地的死刑犯監禁條件有所不同,但都會對每個人造成影響。無論是美國單獨監禁的狀況,或是某些非洲、亞洲國家中過於擁擠的監牢,都存在死刑犯監禁條件剝奪人性、踐踏個人尊嚴的問題。死刑犯經常淪為被社會忽視遺棄的對象。這些囚犯在被處刑之前,彷彿已經不具備個人的生命權,甚至已經不被社會視為「人類」。最後,由於進出死牢的管制太嚴密,死刑犯也幾乎無法與家屬和律師建立聯繫。正因如此,死刑犯監禁條件影響的不只是死刑犯本人,更包括犯人家屬及親友。除了呼應世界反死刑日的主題之外,記者會也會說明「全民做伙參詳: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計畫」。2017年開始籌備,預計到2019年中舉辦20場全台各地審議,10場專家及特殊關係人的審議,總計30場,到目前已經舉辦完10場的初步觀察。

歐洲經貿辦事處處長馬澤璉出席記者會,再次表達歐盟支持廢除死刑的立場。10月10日是世界反死刑日也是歐盟反死刑日。她表示歐洲經貿辦事處支持廢死聯盟的「全民做伙參詳: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計畫,希望死刑替代方案的草根討論,能夠促成台灣社會了解死刑是「殘忍又不人道的懲罰」,除了無法威嚇犯罪,更只代表了對人類尊嚴和道德的否定。同時她也表示,2019年2月底在布魯塞爾將舉行第七屆的世界反死刑大會(World Congress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這是由歐盟以及國際NGO所共同舉辦的會議,她也邀請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及其他關心這個議題的團體、個人出席會議,和全世界各地的廢除死刑運動者將共聚一堂交換意見。

全民做伙參詳

法律白話文運動團隊是一個由法律人所組成的法律媒體,希望用淺白的語言傳播法律知識,改變台灣的法律文化,也受廢死聯盟的邀請,為「全民做伙參詳」計畫撰寫死刑替代方案公民審議手冊。創辦人楊貴智律師表示,法律白話文在編寫手冊的過程,是從法律的觀點帶領讀者思考死刑的法律意義,進一步希望民眾能夠了解到死刑存廢其實不是是非題,而是充滿許多可能性的選擇題,因為與其思考是否廢除死刑,倒不如思考我們到底希望刑罰制度帶給我們社會那些正面意義,並反省現在的刑罰制度,進一步思考好的刑罰制度該如何設計,才能為我們社會帶來正面力量。希望在世界反死刑日,我們能一起重新思考過去許多我們認為理所當然的事,讓我們一起對死刑議題有更多的討論跟想像空間。

許恩恩代表全民做伙參詳主持團隊介紹及說明計畫目前的執行狀況。她表示廢死聯盟希望能夠用公民審議的精神,舉辦「全民做伙參詳」計畫,從前期的培訓、流程設計到現場活動的舉辦,為了能夠避免盲點、促成討論,有很大的比重是開放由所謂的「主持團隊」來主導。這個計畫預計在各地舉辦20場一般場次的討論,10場專家或特殊關係人場次,目前為止已經舉辦10場,包括屏東、嘉義、台南、高雄、台中、新竹、台北、新北8場一般場,以及教師、監所兩場特殊關係人場。記者會主要跟大家說明一般場。

每一場都有在地團體共同支持舉辦。男女比例平均,年輕人偏多,約六成有大學以上學歷,約有三成五來報名的民眾在參與活動之前是不支持廢死的,我們在報名篩選時盡量以多元背景、不同意見者為優先錄取。程序上,每場次都是兩階段進行,第一個階段是討論「死刑替代方案」,包括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和其他,第二階段是討論相關的「配套措施」,包括獄政改革、被害人保護、犯罪預防等層面。

到目前為止,我們可以觀察到若以長刑期作為死刑替代方案者,基本上是以矯治受刑人,讓他們回歸社會為前提,其中,無期徒刑的支持者較多,因為擔心有期徒刑太輕,嚇阻犯罪的效力不夠。也有支持終身監禁不得假釋作為死刑替代方案者,主要是希望能夠隔離受刑人,也覺得大眾對此方案的接受度會比較高。但更多人會擔心這樣的作法更殘酷,而且會耗費更多監獄管理的成本。除了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之外,也有參與者覺得死刑仍有其不可取代之處,或提出其他方案。

配套措施的部分,獄政改革最多人提到的是假釋審查制度應該更公正公開,並且採納第一線工作者的意見。並且認為以更多元的方式強化監獄的教化功能、職業訓練功能。改善整體環境,重新分配資源。被害人層面會認為現行相關的組織能夠提供的支持功能不足,也應該特別注意受刑人的家屬也需要被幫助。犯罪預防部分,社會安全網、校園和整體心理輔導制度都需要改善,更結構性的司法改革、媒體改革和公眾教育都很重要。

許恩恩表示,在整個過程中,其實不管是廢死的工作人員,或是協助的工作團隊,都有非常多的收穫,希望透過去討論「死刑」這個艱難的議題,我們可以對「做伙參詳、一起討論」政策和社會議題有更多實踐方法的想像。

林欣怡補充表示,這是到目前為止計畫執行1/3的初步觀察,未來,也是希望記者會之後,會有更多人知道我們正在做的事,有更多不同意見者可以參與討論。10/13會有宜蘭場、11/3是花蓮、11/4在台東,11/17則會有第二場監所場討論,希望不管支持或者反對死刑的朋友,都可以來參與。

政府應該有明確的行動計畫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教授發言表示,法務部作為我國「逐步廢除死刑政策」的主責單位,卻在8月31日執行死刑,是一個違反我國人權政策的錯誤決定。目前社會對死刑議題的看法兩極,但政府不應消極被動地等待社會建立共識,而應該積極說服社會。政府必須明辨,並且想辦法協助人民區分,懲罰與報復之間的差別。懲罰的內涵,也就是受刑人在監禁中的一切處境,必須向社會說明,為何這是一種適宜的處罰。並且,政府也應該放棄「不可教化」的觀念,進一步向社會交代,他們如何進行輔導,協助犯人認錯、道歉、悔改,並重獲新生。這對社會至關重要。「殺人者償命」這個觀念被許多人視為理所當然的道德定律,毫無轉圜餘地,而且許多人似乎心懷怨恨,堅持要犯罪者以死謝罪,甚至想要用非常殘忍的手段進行報復。他們堅持,看到報復的完成,是他們的權利。教育機關應該全面檢視教育內容,以理解這個想法的來源,並且停止教條式的僵化灌輸。報復不等於正義,報復也無助於正義的達成。政府應停止執行死刑,並擬定明確的行動計畫,與社會溝通死刑的替代方案,以堅定的步伐朝逐步廢死的方向前進。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施逸翔則進一步說明,李宏基是蔡英文政府執政以來首次死刑執行案,法務部在8月31日的新聞稿指出,是因為「侵害兒童權利公約所重視之兒童固有生命權」,所以政府要剝奪李宏基的生命權,以實現所謂的「社會正義」,但法務部這樣的說法是國際人權公約的誤用。不管是兩公約還是兒童權利公約,政府才是被賦予要去落實人權責任與承擔國家義務的主體,所有人民皆應為受政府保障人權的對象。經過歷次人權公約的國家報告審查,政府應當清楚了解,國際審查委員在生命權議題都給予趨於一致的政策建議,即嚴正呼籲台灣政府應立即停止執行死刑或者根本上廢除死刑。而兒童權利公約本身,不僅禁止任何政府對未滿18歲的兒童執行死刑,甚至要求政府為了保護兒童免於一切形式的暴力,必須採取一切積極與預防的措施,比如在李宏基案的脈絡中,家暴作為風險因子,除了法院核發保護令之外,政府有沒有站在早期預防的思維,為遭受家暴的家庭成員與子女,開設類似庇護場所和危機中心,或者其他可以儘早啟動適當干預的措施,而絕對不是只以暴力之最的國家殺人方式,來「保護」兒童的生命權。

兩公約第二次審查,國際審查委員一改先前的嚴厲譴責,改以諄諄教誨的方式敦促蔡英文總統不要只是在乎民意,而應「帶頭提升公眾對於反對酷刑及非人道處罰的認識」,與社會大眾溝通進行社會教育,期望在不久的將來台灣政府全面廢除死刑。但這兩年來,蔡政府毫無積極作為,反而是民間的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全台走透透,到處與人民參詳審議死刑的替代方案。蔡政府不溝通就算了,竟然還執行死刑無視審查委員的建議,完全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蔡英文嘴巴說的人權樓地板,早已自己捅了大破洞。


新聞聯絡人:

  • 吳佳臻(廢死聯盟副執行長)
  • 王佩淇(廢死聯盟執行秘書)

#全球死刑現況

  • 107個國家已廢除所有罪行的死刑;
  • 7個國家已廢除普通罪行的死刑;
  • 28個國家實務上廢死;
  • 56個國家及地區仍保有死刑;
  • 23個國家在2017年曾執行死刑;
  • 2017 年全球五大死刑執行國為中國、伊朗、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巴基斯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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