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刊登於 2016年04月29日 蘋果日報論壇
在不到一個月內將卸任的馬英九總統,選在4月25日上午公布其任內的兩公約第二次國家人權報告,包括《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共同核心文件》、以及《回應初次審查81點總結意見》總共四份中英文報告。這次國家報告的公布,意味著即使台灣政府無法參與聯合國人權事務,但依公約規定進行幾乎符合聯合國模式的定期人權審查,已然成為既定的人權政策,且已確定將於2017年1月進行正式的兩公約定期國際審查,因此520上任的新政府,不僅不應在人權公約的政策上臨時喊卡,甚至更應檢討馬政府各種誤解公約精神、喊著人權同時又侵害人權的亂象,並應比前朝更具體落實公約的精神與各項規範。
新政府必須注意到,今年剛好是聯合國大會通過兩大國際人權公約的50周年,這半個世紀以來,支撐著國際人權體系的兩公約,仍面臨許多結構性人權侵害的挑戰:包括全球範圍的貧富差距與資源分配不均、人權加害者的免責、各地從都市到鄉村的迫遷、以及不斷在限縮的公民社會空間等等,台灣社會與人民,其實也在同樣的陰霾下深受其害,也難怪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曾表示,正因為這麼嚴峻的考驗,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不去批准這兩部重要的人權文件。而台灣政府不僅在2009年透過立法院所通過的施行法,自願遵守與落實兩公約所保障的各項基本人權規範,甚至後來陸續通過包括性別、兒童、身心障礙者在內的另外三部核心人權公約的施行法。
兩公約其實幾乎涵蓋了1948年《世界人權宣言》裡所羅列的基本人權清單,且將這些人權清單具體化成為法律文件,涵蓋了公民、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層面的最低人權標準,但台灣社會與一般民眾因為死刑存廢的爭議,及媒體的簡化誤導與政府宣傳不力,使得兩公約在相關的討論只剩下死刑議題。連馬英九這次公布國家報告,也只把重點放在鄭捷案死刑定讞與兩公約是否要求廢除死刑的爭議,甚至以「天大的誤解」來為其任內多次違反公約精神執行死刑,推卸責任,還邏輯錯亂地表示中華民國其實從未退出聯合國,又另一方面認為聯合國多次要求會員國暫停執行死刑的決議,不具約束力。馬政府這種不想遵守規範又吃聯合國豆腐的心態,實在過於偽善。
這次兩公約國家報告的定期審查,關於歷次執行的死刑是否符合公政公約第6條與第14條嚴格的限制,當然是非常重要的議題,但其實還有更多重要的議題需要被追蹤檢視,比如一再被吳敦義在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裡阻擋的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草案,比如關於原住民族議題的蘭嶼核廢料、經濟文化自決權、原基法的落實、比如外籍移工的勞動權保障、比如監所超額收容與醫療的問題、比如無國籍者與流亡藏人的議題、比如各種不同形式的迫遷與遊民的驅離、比如集會遊行法的修正、比如通訊監察和大型資料庫所涉及的隱私權、比如多元性別的歧視議題和同性婚姻合法化、甚至關於近來正夯的轉型正義與檔案法的修法,幾乎所有台灣重要的人權議題,都直接與這次兩公約定期審查有關。
正因為兩公約涉及這麼多的議題,民間社會各路人馬也正積極準備回應國家報告的民間影子報告,近期內也將正式公布,作為這四年來監督政府是否落實人權公約的總體檢。馬英九敢說人權保障就像陽光與空氣那樣重要,那麼民間報告就將證明這個虛偽的政府,其實早已放任空污嚴重,人民猶如活在烈日秋霜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