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港版國安,點解不安?——台港局勢與人道援助的現況與展望

2020年6月30日,香港主權移交第23週年前夕,港中政府公布由中國人大常委會所制定之「港版國安法」正式生效。

中國違背《中英聯合聲明》之國際條約義務,侵害香港人的權利與自由,對香港實行殖民統治二十多年,如今「港版國安法」通過,正式宣告香港進入「一國一制」。

其條文內容處處陷人於罪,並設下鋪天蓋地的管轄權,看來毫無公平審判的可能。未來中國若想在香港抓捕來自各國的任何人,即可透過「港版國安法」羅織罪名,嚇阻示威、抗爭與所有友好香港抗爭者的外部行動。可見,中國政權與所有自由民主國家為敵。


隔日,由台灣政府策劃的「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正式掛牌成立,標誌了蔡英文總統首度著手實踐人道救援香港抗爭者之承諾,也引領各國社會或政府注意到香港的庇護需求。

反送中運動一年以來,台灣公民團體組建協力網絡,為陸續來到台灣尋求庇護的香港抗爭者提供協助,從緊急生活照顧、居留身份申請到在台就學就業資源媒合,台灣公民團體先行為政府的救援承諾立下建制基礎,並根據實務經驗所需,提出「港澳關係條例第18條施行細則」民間版草案,呼籲政府訂立明確申請流程,保障尋求庇護者的行政救濟權利。


經濟民主連合、台灣人權促進會、香港邊城青年、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華人民主書院、台灣香港協會與台灣公民陣線等團體聯合舉辦論壇,邀請學者細究「港版國安法」的法律爭議,並分析國安法時代的台港局勢變化,乃至於進入「一國一制」的香港對於世界格局可能帶來的轉變。第二場次的座談中,與會者將盤點過往一年民間執行庇護工作的實務經驗,藉此審視台灣現行的人道援助方案可能的不足,以及凝聚出未來民間與政府協力發展完善機制的前瞻想像。


大家好,我是台權會的王曦,我就是扯後腿的人權團體的工作人員。接下來的介紹,會在不揭露任何個案的狀況下,報告現在的現況。

儘管目前台灣政府初步兌現總統的政治承諾,在協助港人庇護這件事上確實有做到全球目前最領先的進度,然而我們仍有非常多亟待改善的制度性問題,否則的話我們永遠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將因為這些不能通案解決的問題耗盡政府的資源與能量,這是我們的擔憂。

首先說明一下難民審查,如果你是難民,你就可以進入審查,通過的話就可以獲得居留。這個地位通常是在公民以下、一般居留者以上。
難民的定義,如果大家搜尋《難民地位公約》這個目前國際上難民制度的一般性準則的話,第一條就有對難民的定義:因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政治意見受迫害,不能受到母國保護而離開,顯然香港抗爭者是因為他們政治意見受到迫害,不能受到香港政府保護而必須離開香港。這是大多數國家對難民的定義、包含台灣政府自己在2016年曾經推出過的難民法草案也不脫這樣的定義框架。
但這樣的定義要怎麼審查,其他國家的做法如何?相關的資源又要怎麼配合?時間有限,我想就簡單分享其他國家的經驗。

第一個經驗就是香港,香港是典型的與聯合國難民署合作審查當地難民的例子,香港一開始是全部由聯合國難民署進行難民審查,後來因為香港法院判決認為政府應該有責任進行審查,所以2014年開始香港實行「統一審核機制(unified screening mechanism, USM)」,由政府統一先審核「免遣返聲請」,就反對驅逐、遣返或引渡離開香港的免遣返聲請作出裁定,如果你是難民的話,就可以提出申請這個審查。通過之後,才會轉介到聯合國難民署聲請難民身份,由難民署為聲請者進行長遠計劃,如在香港當地落地,或第三國轉移等等。

這些程序大家如果上香港入境事務處的官網就可以看到程序圖,搜尋香港律師樓的網站也有很多參考資訊,雖然它有法律專業的門檻所以會需要律師協助,但至少,例如以香港來說有很多來自南亞的難民,他們知道該怎麼進入程序,這些機制在台灣都是沒有的。這件事情,我們希望我們政府能趁現在就快點完成程序明確化的要求,總不能所有問題都只有諮詢,但當事人還是不知道我該怎麼才算進入、何時該配合做什麼面談、什麼時候我會知道結果、如果對我不利可不可以救濟?這一切都還亟需建立公開透明的程序,因為台灣還是法治國的國家。

第二個則是美國的案例,雖然總統川普是出名敵視難民的領導人,也有很多很誇張的新聞,然而事實上依照美國的法律,非法入境並不是美國政府可以拒絕受理庇護的理由。任何一個外國人只要實體出現在美國,無論他的身份,就算是非法入境,都有權利申請庇護;如果是跟逃離迫害相關,使用偽造文件甚至不應對申請庇護有不利的影響,但須自首跟誠實,但是他們的法律是很明確提到這些的。

從這個例子其實我們知道的是,台灣政府接下來絕對需要處理的是非法入境抗爭者們,以及因為港版國安法通過導致更多的尋求庇護者,除了肺炎疫情全球性地導致封關這個突發因素之外,台灣整體政府部門,海巡署、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陸委會、甚至外交部,整個行政部門到底有沒有準備好,在現場能夠配合現在援助方案的方向,甚至最基本的執行「不遣返原則」。

最後一個例子是德國,德國是目前世界上普遍被認為庇護機制做得最好的國家之一,德國本身就有他們的難民法,1929年就立法奠定,再加上整個歐盟面對難民危機,對於他們內部之間的難民也有些協議分工等等,雖然實際國家之間實踐狀況當然不甚理想之處甚多。不過我尤其想在德國的機制對尋求庇護者的照顧安置說起。

雖然全球性的保守勢力反撲配合歐洲難民危機,對主要來自中東的難民有反對的聲浪,然而在2010年代難民危機那種瘋狂數量規模的難民潮之下,難民從中東、北非湧入歐洲,可能最早從西班牙、希臘等地進入歐洲,再想辦法到德國,每天是幾千幾千的數量入境,德國政府仍然努力從難民進入德國境內開始就設立臨時安置所,提供食物、衛浴、醫療這些服務,而等到個案通過審查,德國政府會從地方聯邦的層級就透過教育或其他協助讓他們進入教育體系和就業市場。他們可以填寫簡歷,接下來轉介與申請者討論、提供諮詢。德國聯邦移民與難民局並且提供德語和德國文化相關課程給申請已受批准與極可能受批准者。地方政府會加強指標引導,再加上很多民間分立的NGO協助,讓難民能更快適應當地生活。

這點也絕對就會是策進會辦公室接下來的重要工作,我們知道的是台灣政府內部因為部會分工的關係,在現狀透過港澳條例18條為援助的法律授權,協助尋求庇護的手足進入一般的就學就業居留,或是少數透過投資,我們想要問的是,陸委會能夠全權的主持這件事嗎?或是部會之間需要更多跨部會協調機制建立,例如就學需要教育部、就業需要勞動部、醫療需求需要衛福部,甚至有些進入地方,會需要縱向協調,像德國的中央地方,或部會之間橫向的溝通,甚至如果有需要向民間尤其社福型的NGO合作的話,那民間經驗該怎麼被採納?

也是因為這樣,民間版草案中才會對跨部會協調與民間監督機制多有著墨,因為我們擔心這些可預見的狀況,如果未來沒有照顧到,就是把這些個案放生在民間,這個對個案或是台灣社會都不是好事。雖然台權會一直以來都是認為推動難民法才能根本解決問題,但是對我們來說,港人庇護如果能有明確機制,也不一定需要先推難民法。現在對機制的迫切需求,是有比沒有好的。

最後我還是必須再次強調,不論是台權會與其他國家個案接觸的經驗中,或是我們知道非常多香港手足的期待,「台灣是個民主人權國家」的印象,是具有很強的影響力的,所以我們政府,要讓這些因為這樣的印象、對台灣有這樣期待來到台灣的手足,發現這個印象只是假象、泡影,而且甚至導致他們處境進退維谷?還是我們政府需要有一些作為,讓這個的印象符合現實?也因此我們現在才會對政府所公布的「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對「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有如此深的期許,台灣就是現在能證明自己是東亞地區人權民主的燈塔,就是現在,也因此台灣政府對此責無旁貸,是可以證明自己的時候,謝謝大家。


時間:2020/7/9(四)14:00-17:30

▌場地:東吳大學城中校區第五大樓 5117 會議室(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 56 號)

▌流程 ▌

14:00-14:15 ▌主題演講 ▌

【「港版國安法」時代:台港局勢與人道援助的現況與展望】
開幕嘉賓: 林昶佐 Freddy Lim(立法委員、台灣國會香港友好連線會長)

14:15-15:30 ▌場次一:「港版國安法」爭議與台港局勢分析 ▌
|主持:陳瑤華(東吳大學人權學程專任教師)
|與談人:宋承恩(經濟民主連合顧問、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
                  陳玉潔(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助研究員)
                  吳介民(經民連智庫對中政策組召集人、中研院社會所研究員)

15:30-16:05|綜合討論

16:05-16:20|休息

16:20-17:00 ▌場次二:台灣人道援助方案的現況與未來展望 ▌
|主持:楊 剛(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
|與談人:王 曦(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主任)
                  江旻諺(台灣公民陣線秘書長)

17:00-17:30|綜合討論

▌主辦單位:經濟民主連合台灣人權促進會 TAHR香港邊城青年 Hong Kong Outlanders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台灣公民陣線

▌合辦單位:東吳大學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華人民主書院台灣香港協會 Taiwan Hong Kong Association青平台

 

活動頁面

論壇完整文播連結

活動日期: 
2020/07/09 - 09:30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台灣人權促進會
地點: 

東吳大學城中校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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