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法律抵觸了正義時/王丹

2002/05/22

王丹\r

自由亞洲電臺發表特約評論員王丹的評論,全文如下:

你們好,我是王丹。美國二十一世紀基金會主席楊建利博士回國調查工潮狀況而被捕一事,引起在美華人的廣泛關注。繼紐約地區"楊建利後援會"成立後,5月15日晚上,波士頓地區"楊建利後援會"也在中國城成立。楊建利事件正在引起人們更深入地思考,那就是反對運動的使命問題。

有人認為反對運動就是要推翻執政黨,奪取執政權,這是混淆了反對運動與反對黨兩個概念。反對黨理應以政權更替為職責,但反對運動還包含更為廣泛的目標,那就是為建設公民社會樹立規範,換句話說,就是進行民主精神資源的重組。

楊建利回國的意義在於:他用實際行動揭示了法律與正義之間的矛盾。當有些人指責他用假護照回國時違法行為,並貌似公正地說"不管楊建利的動機如何,其行為是違反中國現行法律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時,他們忘記了法律的基礎是什麼。

法律的基礎應當是正義,伸張正義就是立法的目標之一。守法固然重要,但是當法律與正義發生衝突時,人們該如何做出選擇呢?"公民抗命"就是選擇之一。當法律體現的是當權者限制人們的正當權益的意志時,公民有權利有義務以不服從的方式,在"和平、理性、非暴力"的原則下進行公民抗命,這是公民社會的基本社會規範之一,也是在中國政治文化中歷來缺乏的觀念。因為缺乏著公民主動表達對惡法抗拒的理念,中國人才一直把民主的希望寄託在當權者身上。

楊建利不顧風險回國,第一是彰顯中國人回國的自由,第二是為了以自己的事件張揚公民抗命這一理念。這種行動,目的是為在中國建設一個現代化的公民社會奠定道德與文化基礎,讓民主得以廣泛實施的那些基本的觀念可以得到更多中國人的討論與認同。從這一角度說,楊建利的回國,指明了海外民運發展的一個新的路向,那就是不僅在口頭上宣傳民主理念;而且在行動上樹立一個現代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意識。

在5月15日波士頓地區後援會成立會上,與會者對上述問題進行熱烈討論,這表明楊建利的行動達到了他的目標。
(轉載自多維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