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人權憲章在韓國光州宣佈

一九九八年五月

亞洲第一部區域性的人權憲章於五月十七日在韓國光州宣佈。台灣有三名人權工作者應邀參加宣佈典禮及五天會議。

這是一部經歷三年多起草、辯論、地區諮商後才完成的人權憲章,參予的亞洲各國民間團體多達兩百多個。世界其他各大地區都有區域性的人權憲章,唯獨亞洲沒有。『亞洲有的反而是某些威權政府領袖所倡導的所謂亞洲價值』,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黃文雄說:『因此由民間團體來提出宣布這個人權憲章,特別富有意義。』

宣布的時間和地點,也有其特殊意義。『十年前的光州大屠殺台灣的二二八,而韓國又是第一個把兩個侵犯人權的總統送進法庭接受審判的國家』,黃文雄說。時間上,今年則是世界人權宣言五十週年紀念,而亞洲人權憲章宣布的次日五月十八日正是光州大屠殺的十週年紀念日。兩個總統是全斗煥和盧泰愚,判刑入獄後,以經由新總統金大中赦免釋放。

參予憲章宣布的亞洲各國民間團體同時舉行五天的會議。主要的議題包括:

如何促使各國政府合作制定一個以民間版為藍本的亞洲人權憲章,以及設立相關的機構如亞洲人權委員會和亞洲人權法庭;最近的區域經濟風暴對亞洲人權的影響,尤其是對若是團體族群如婦女、勞工和原住民的衝擊。

因為亞洲地區遼闊,語言眾多,目前的憲章以英文為共通語文。六月間亞洲各國的人權、民間團體將宣布各自語文的版本,展開宣傳、教育、遊說的活動。

應邀代表台灣參加的是台灣人權促進會的會長黃文雄,該會國際小組唐博偉,以及婦女新知的執行長陳美華。黃文雄應邀發表演說,陳美華則提出台灣婦女人權報告。

中國的香港及海外人權組織(『中國人權』)也有參予。中國官方也派了一個觀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