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基本法二十三條戕害民主自由

2003.07.06台灣人權促進會新聞稿\r



香港政府現立法「國家安全條例」以落實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該條例草案也就現行有關叛國、煽動叛亂及保護官方機密的法律作出修訂。香港政治反對派認為,基本法23條與國安條例將允許北京出動武力鎮壓香港異議人士活動,使這個過去的「東方明珠」因中共加緊箝制而黯淡失色。

目前多國政府與國際人權團體亦對香港國家安全條例草案表達異議,憂心中國以此大幅限縮人民基本自由、箝制媒體對於政府不利之報導、阻止反政府抗議活動、甚至因此得鎮壓在中國被禁但目前在港合法的團體(如法輪功)等。本月一日,計有五十萬名香港民眾上街大遊行對二十三條表達不滿,隨後,香港特別行政長官董建華雖於本月五日宣布將部份修正二十三條立法,但國安條例草案仍將如期於本月九日提交立法會恢復二讀與三讀;董建華雖表示將刪除允許特區政府查禁北京禁制組織、警方無搜查令可進屋調查等條款,禁止「非法披露官方機密」條文也加入公眾利益作為可抗辯理由,但國安條例草案仍保留多款於人權保障充滿爭議的條文。

台灣社會經歷戒嚴與威權時期,終享民主並期望進一步推展人權,但仍需時時憂心中國對於台灣的打壓與武力侵犯,對於香港民眾憂懼前述法律更應感同身受,也應呼應國際社會聲援香港民眾反對二十三條對於基本人權的傷害。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因此於七月六日上午邀集學界與人權團體代表共同召開記者會,探討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對於基本人權的威脅,並呼籲各界持續關切相關問題。

台權會會長、執業律師魏千峰指出,七一港人示威,北京有了初步反應,但是「我們還是保守地看中國是否能整體反省調整。」魏千峰說,中國可宏觀廢止相關立法,表示其有容忍自由社會存在之能力,同時加強自己的法制,如此將獲較多國際社會肯定。「不過對中國而言,此舉恐怕不易。」

魏千峰說,是否立法落實基本法二十三條,端賴「中國進步的程度。」

魏千峰解釋,中國對香港承諾一國兩制,即指香港享有高度自治,衍生的意涵是香港人民回歸後仍能享有中國人民未獲保障的基本人權。香港回歸時未就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否則即是違背一國兩制。香港回歸後確實面臨部分問題,但中國並未碰觸敏感地帶,大致維持一國兩制,港人對其人權保障大致滿意,但中國法制落後,始終有股力量希望二十三條立法。

「中國經濟發展過程中,應該改善政治法制走向民主;香港回歸對於中國並未造成太多衝擊,中國應有信心吸取香港保障民主人權的經驗,但中國卻反要將香港的民主人權向後拉。」

魏千峰呼籲,台灣本身即是一個國家,不適用一國兩制,但站在保障人權與人道立場,民間仍應就二十三條問題聲援香港人權。

國立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張清溪則指出,二十三條立法突顯的是中國政府「邪惡的本質」,他並認為二十三條立法部份即是針對法輪功而來,近來香港針粗暴對待在港仍屬合法的法輪功,即突顯一國兩制的失敗。

張清溪認為,台灣四黨同聲譴責二十三條,展現難得的共識,但是台灣社會應該更早發聲,也應加強人權教育。「我們過去仰賴國際社會協助維護台灣人權,現在應該回饋輸出人權。

鄭南榕基金會董事長李敏勇表示,香港七一大遊行,正如1989年鄭南榕自焚堅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有助人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與追求自由價值。「惟有公民自覺意識才能促成自由社會形成。」李敏勇說,若中國對於人民追求人權麻木不仁,恐怕將面對台灣1945年國民黨接收政權後陸續發生的二二八等反抗事件,並呼籲台灣社會持續關心二十三條問題的發展。

張佛泉人權研究中心主任、東吳大學政治系教授黃默則認為,七一遊行對於中國異議人應有鼓舞作用,但後續影響仍有待觀察。黃默並由香港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提醒台灣社會,指出:「政黨輪替後,政府高層亦有不少人特別強調國安,企圖強化對新聞媒體的掌控與限制,假如政府不能體認新聞自由得來不易,不應輕易以國安理由加以干涉,台灣對於二十三條立法的批判將如同五十步笑百步!」

基本法是香港回歸後的「迷你憲法」。1989年香港百萬人上街支持六四民運,北京恐懼香港成為「顛覆基地」,在當時的基本法草案中加入特區政府必要時可立法反顛覆的規定(即二十三條)。當時即有法界人士指出,二十三條禁止以煽惑他人「宣戰或動武或其他煽動叛亂重罪」為目的所作的言論、授權港府當局進入疑似顛覆份子的居所並予以搜索、禁止對國家機密作出公開報導、禁止在中國境內遭到查禁的團體、以及阻止顛覆性刊物的出現,不符香港標榜的民主自由\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