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被控「危害國家安全」事件:中國政府應如何對待維權運動

據了解,高律師是於八月十五日探望生病的姐夫時遭到逮捕。目前已知的訊息是,中國當局將對高智晟控以「危害國家安全」、「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一般認為,高律師的遭到拘捕,與其介入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案也有一定關聯(陳律師因提供農民免費法律諮詢,並揭露地方計劃生育中違法亂紀的行為,被中國當局以「故意毀壞財物罪」和「聚眾擾亂交通秩序罪」起訴)。中國政府此舉已經引起國際間的高度關注。

近來,中國律師的維權運動正如燎原野火,讓原本向國際宣示走向全面法治國的中國,開使畏懼統治根將基因此動搖,遂將目標掃向維權律師。除高智晟外,尚有多位律師被騷擾、逮捕、送審。

中國政府應要有警覺,在人民還願意透過法律爭取權利時,才是穩定統治權力的法門,一旦人民發現連法律也保護不了他們時,下一步恐怕就是武力革命。台灣法治已可稱健全,尚有人高呼革命,中國政府能不慎乎?日本司法部門於日治時期,對「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及其後續的「治警事件」的作法,值得中國司法單位參考,蓋日本治台的中、後期能穩定統治,司法部門的態度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

當年台灣的抗日運動,領導抗爭的仕紳們本以撤廢讓總督府獨大的「六三惡法」為目標,惟鑑於長期的武力抗爭未見成效,甚至屢遭無情鎮壓,遂改以承認「六三惡法」體制下台灣的特殊地位為前提,進行請願,希望組成台灣議會。

在1923年進行第三次請願時,運動領導人決定組成「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以便進行長期抗爭,總督府旋以違反治安警察法為由禁止,領導人轉而利用台灣與日本在法律上的矛盾,改於東京重新組成「台灣議會期成同盟會」,不過檢察官仍起訴了相關人士,此即為「治警事件」。令人意外地,地方法院對相關人士做出全部無罪的判決,雖然到了高等法院還是對領導人判了刑,但最長也僅四個月有期徒刑。

中國的司法部門會如何對待維權律師?會不會連日本殖民政府的司法都不如,進而牽引出對中國政權更大的危機,端看中國當局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