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公約、兩岸人權與兩岸協議論壇暨聲援劉曉波記者會



主辦:「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兩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守護民主平台、澄社



自諾貝爾獎評委會宣布將和平獎頒給中國民運人士劉曉波後,就引起中國政府強烈反應,不僅指責評委會此舉為鼓勵「犯罪份子」,要求西方國家拒絕出席頒獎典 禮,更禁止劉曉波妻子,劉霞女士與其家族成員到挪威領獎。根據媒體報導,旅美中國人權活動人士楊建利表示,如果中國政府不允許劉曉波的妻子劉霞前往挪威代 領諾貝爾和平獎,頒獎台上將會出現一張為劉曉波置放的空椅子,以此代表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現於中國監獄服刑,更表達國際社會對中國人權的關注。針對中國如此 蠻橫打壓人權的行動,我們深表憤怒,並要求中國應立即釋放劉曉波。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曾於11月10日,至移民署遞交邀請劉曉波夫婦來台參加此次論壇之申請書,但因劉曉波先生於遼寧監獄服刑,劉霞女士則遭到中國政府軟 禁,皆無法與外界取得聯繫,聯盟因此無法如期取得劉曉波夫婦居民身分證或護照影本,以完成移民署要求之補件程序,對此我們深感遺憾,並提出以下三點呼籲:



一、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劉曉波、改善人權、並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已經是台灣民間團體、立法院國民黨團與民進黨團一致的共識。馬政府應體察民意,將要求中國政府釋放劉曉波並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列為本月中旬第六次江陳會的談判議題。



二、馬政府應依照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臺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第八條之規定,經專案許可,由政府主動邀請劉曉波、劉霞夫婦來台,並給予政治庇護。



三、馬政府10月9日公開表示:要「以兩公約做為兩岸共同點,相互激勵」,這不應只是華麗的辭藻,馬政府有責任公開說明:此一理念,如何從第六次江陳會兩項協議做起。此一理念,如何在明年上半年《貨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投資協議》談判中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