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聞國際刑事法院正式成立

台灣人權促進會 聲明
得知「國際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將於台灣時間4月11日晚上10:30 第60個國家批准,於7月1日正式成立,對於亦推動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羅馬規約,Rome Statute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的我們而言,實在令人振奮。
台灣人權促進會作為人權組織,以提倡、散播和提升人權標準,建立、維繫和加強人權保護機制為目標,對促成台灣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羅馬規約,Rome Statute of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我們將抱持給予政府壓力、期政府能儘速加入,以順應世界潮流、拓展我國國際空間。更重要的是,能確認與加強國家人格,以確保台灣免於戰爭的威脅。
因為「國際刑事法院規約」規範了滅絕種族屠殺罪(The crime of genocide)、違反人道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戰爭罪(War Crime)、侵略罪(The crime of aggression)等四種罪刑,對我們之生存尤其有助益。以後二者的罪刑為例,若是我們能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透過國際法約束,形成我們的另類國防--我們的敵國不敢任意橫越台灣海峽,或再任意發射導彈。就前二者而言,能使類似二二八或是白色恐怖的事件,不會再重演,因為國際法的拘束,政府無法再任意作出如此重大的人權侵害。
而加入條約正是一個國家宣示其國格的表示,我們豈能放棄機會呢?雖然台灣並非聯合國的會員國,目前與台灣有外交關係的國家也不多,但是,「國際刑事法院規約」既開放給所有國家加入,我們自不希望台灣自絕於國際社會。

所以,台灣人權促進會也和國際特赦組織中華民國總會、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交流協會、中國人權協會組成「台灣推動設置國際刑事法院聯盟」,期望能透過社會運動的方式,一方面教育社會大眾,得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對台灣的好處,一方面給予政府壓力,促其加入。
今日「國際刑事法院」正式成立,「在實現普遍人權和法治的道路邁出了一大步」。那期望以人權立國的台灣能作什麼呢?儘速批准、加入「國際刑事法院規約」,成為她的一員,是刻不容緩的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