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執行處發函通知將於11/21日執行拆除賴姐住了接近一甲子的家。然而,本案針對時效取得地上權提起的憲法訴訟,憲法法庭尚未做出最終的決定。
一旦拆屋,她將流離失所,更將造成不可回復的悲劇;倘若未來憲法法院做出能保障賴姐權利的判決,也因為房屋已拆,而將無法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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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國際反迫遷法庭(ITE)發起國際聲援並嚴正警示迫遷行為將違反國際人權法。
ITE 已通知將執行迫遷的建商與執行處,及國家人權委員會、總統府及新北市政府等機關,說明ITE在今年2月舉行的亞洲會議的判決與建議。該結論與建議,是由長於人權保障的律師、教授、社會運動者等人權專家作為陪審團,與聯合國居住權特別報告員Rajagopal 教授共同合作,所草擬的。
在會議中,有針對瑠公圳迫遷案進行聽證與裁決,確認倘若拆除賴姐的住所,將嚴重違反台灣承認的國際人權法。此次通知,則訴請相關單位,在30天內,暫緩迫遷,並設立包含當事人、ITE在內的對話平台,以符合法律義務、保障人權的的方式處理案件。
「迫遷已成為都市規劃和居住政策的工具,用以優先保障私有財產制,因此忽視其社會與生態功能,服膺於經濟利益的發展,而非居民或最弱勢群體的權利。」
「各國必須就所有將導致迫遷和流離失所的案件延遲履行,此為建立雙方對話以找到尊重人權的解決方案的基本前提。無論出於何種理由,涉及何種類型的利害關係人,所有迫遷案件,包括重新安置,皆須經由廣泛地諮詢且確保受影響社區之充分參與,並給予充分時間以分析、辯論、決定和實施尊重居住權、土地權和所有人權的居住及土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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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際反迫遷法庭?
國際反迫遷法庭(ITE)是由國際居民聯盟和民間社會組織於2011年成立的人民法庭和公眾意見法庭,作為零迫遷運動的工具,旨在實際和互動地將來自世界各地的迫遷案件置於法庭之上。該法庭依賴一個由受人尊敬且具有專業能力的國際陪審團的專業知識,以對構成國際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約(ICESCR)以及其他國際法文書所確認的人權侵犯的實際迫遷案件作出判決。
ITE譴責對住房和土地權利的侵犯,並呼籲基於尊重人權的政策,首先是對迫遷行動的暫停。
以下為信件內容,因版面考量,將收件人統整在一起。中文翻譯於信件最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