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政變第三年:一起關注緬甸尋求庇護者在台權益
台灣多個人權團體與立法委員於今日(2/2)上午在立法院舉辦 【緬甸政變三週年,緬甸國際知名流亡女性民主運動家Thinzar Shunlei Yi呼籲:台灣人道援助不能停,緬甸人民抗暴必勝利】記者會,以下為本會發言稿全文:
台權會在緬甸政變後陸陸續續有在協助緬甸個案,尤其在近半年,因去年《入出國及移民法》修法,經洪申翰委員與各部會協商,移民署承諾以專案方式核發一個被稱為「臨時外僑登記證」的證件,提供「類推居留身分」,使得來台尋求庇護的外國人經審查過後,有機會享有工作、就學、參與社會保險的權利,這之後,台權會開始協助許多有受迫害風險的緬甸人在台申請「臨時外僑登記證」。
▍台權會協助個案的經驗與挫折
在協助的過程中遇到許多才剛成年個案,在很輕的年紀就需經歷家園變成戰場、親眼看到之前每天見面的鄰居在面前被炸死、家人因參與民主運動而四處流亡,導致一個人在很小的年紀被迫自己逃離到一個陌生的國家等等遭遇。但在這個現行專案的施行下,在每個階段,不管在專案難民申請、身分審查、身分核定、核定之後的生活照護與救濟程序上,都有許多問題,讓我們十分懷疑說這些受迫害的人們來台灣是不是可以好好地被善待。例如缺少相關通譯人才以及對於相關人員的培訓,使得在面談的過程中完全沒有合格的緬甸語通譯來協助,相關接案的人員也從來沒有面談的經驗,僅能靠民團自行聘請通譯,與事先備齊面談資料,來避免個案陳述的權益遭受到侵害。
▍呼籲改善現行專案外,也需盡速立定難民法
還有另一個比較大的問題是尋求庇護者即使在進入專案之後無法提供暫時性的身分或任何證明,讓他們還是隨時擔心被盤查、被抓、被遣返的風險。其他像是難民身分審查的時限以及審查標準,經常發生因指示不透明,導致移民署與外交部,還有不同部會在互相踢皮球的情況,目前第一批送件的個案已經送件超過半年了,還在調查中,使得這些個案在沒有合法身分以及生活協助的情況下,長期滯留。專案結果出來之後的救濟程序,也沒有給出明確的規範,這也讓我們十分擔憂。也很多第一線人員跟我們反應說在沒有法源依據的情況下,他們也很難去編列預算或是安排人力,所以我們也呼籲除了持續改進現有專案,也要儘速立定難民法。
▍呼籲政府對受迫害族群有更多具體協助
台灣政府曾多次公開聲援緬甸政變後的民主運動,立法院也在2021年的4月9日通過決議聲援緬甸並譴責軍政府,希望台灣政府能正視這些直接影響緬甸社群在台生活的專案問題,並盡速提供改善方案,希望政府不是只在悲劇發生時提出蒼白的口頭支持,而是能有更多具體的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