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心得】人權之路,道阻且長

文/實習生李頤杰

在這個疫情帶來衝擊,充滿變數的時代,我很慶幸自己可以在台權會實習,以下分享我在台權會實習的過程:

一、為什麼選擇台權會?

記得在大學時選了宇修會長的課,那時看到宇修會長在課堂上分享各種憲法故事,以一個法律人的角度去推動人權工作,讓我覺得好厲害!好想去台權會看看!(雖然在實習的過程中從沒見過會長本人)。加上,偶然在研究室中碰到建和,問他關於司改會及台權會的實習狀況,他向我分析了兩個機構的特點,於是我就決定向台權會申請實習了。

二、實習時間做了什麼?

台權會所聲援或關注的議題很多,出門晃一圈,肯定都會碰上台權會所關注的人權議題,包括居住權、難民、移工、網路自由與隱私、精神衛生等,當中也有很多是我在台權會實習才第一次接觸的議題。

而法律系的背景,讓我在很多議題可以迅速上手,但同時也對我形成一個限制,像是在法庭觀察時,我會專注於程序、法釋義學上,卻很容易忽略個案的人權保障,是在實習的過程中,慢慢意識到每個議題與人權間的關聯,並試著跳脫原先的框架,重新認識每個議題。

實習期間,最主要的工作是閱讀與研究,從一開始的函授,到後來個別議題的資料搜尋、整理,透過閱讀與整理,去了解目前的困境與實務現況。剛好在實習中碰到新的專案,要蒐集暫予收容裁定,並製作法庭觀察清單,而我覺得最困難的就是製作清單,如何把法律用語轉譯成白話文,讓從沒有進過法院的人,可以依照指引完成法庭觀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也嘗試把法庭觀察的過程寫成側記,讓無法參與審判的人可以理解歷次審判,希望透過書寫,把艱澀的程序化成簡單的言語,卻在過程中深深感受到人民對於司法近用的困難。

而我覺得實習不只是去看見一個機構好的地方,更重要的是真實的進入那個場域,去理解每個機構的優勢與困境。幾次旁聽台權會的內部會議,發現NGO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在溝通與對話,也會發現工作人員有崩潰,寫不出稿件的時候,還有瑣碎的行政作業,每個人身上都背負著沉重的壓力。在實習中,我也曾經有很挫敗的時候,在新店瑠公圳老屋履勘時,為了避免老屋被法院強制拆遷,我們以和平非暴力的方式希望法院能暫緩履勘,我站在原地不動,卻被對方律師要求要告發我妨害公務,希望現場員警將我移送法辦,面對這樣的過程我難以理解,刑法規定的妨害公務罪是要以強暴脅迫的手段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可是我只是站在原地,卻受到這樣的對待,過去我以為是維護社會秩序的法律,瞬間轉為排除異己的工具。更何況是一位律師說出這樣的話,對我而言,衝擊更大。

後來,我花了一段時間去消化我的憤怒,直到我看到了這樣一段話:「保持對於這個世界不合理之處的憤怒。因為這個憤怒,是很珍貴的資產,是想改變世界變得更好的一個動力。當你超過30歲,很多人的憤怒會開始慢慢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無奈與接受。」我漸漸去接受自己的憤怒,然後才去理解,因為憤怒我花了更多時間在關注這個議題,縱使實習結束,我仍會持續關注新店瑠公圳案。

三、實習之後,

實習的時間很短,在這段期間,除了對於不同人權議題有更深的了解、去反思各個議題的意義與對人的影響,我想最大的收穫是心態轉換,從法律人跨到人權工作的歷程,讓我看見不同位置實踐人權的可能性。這次的實習只是開頭,未來很多挑戰,人權是條未竟之路,需要更多人一起努力,想藉助在其他實習報告看到的一句話來鼓勵自己與其他人:「念念不忘,必有迴響」,雖然現在可能還沒什麼感覺,但我相信有一天,在這裡所努力的,終會獲得回饋。

最後,想要感謝台權會的夥伴,謝謝你們給我的指導跟幫助,短短四個月的實習,讓我理解每一分努力與成果,都得來不易。也想謝謝另一位實習生,在期中幾乎沒有其他實習生的日子裡,和我作伴。

願我們都能保持對這個世界不合理之處的憤怒,一同為人權努力,

在這跌宕卻多姿的人權之路,持續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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