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勞動部試圖修法禁止外籍移工跨行業轉換的議題,今天我們在場的許多團體與移工朋友,曾兩度到勞動部抗議、再到立法院公聽會,今天我們又來到剛成立滿一週年的國家人權委員會陳情。為什麼呢?因為前面幾次的抗爭,勞動並沒有要撤回這項明顯違反兩公約的修法案,而且勞動部非常急,只給外界20天的公告預告期來表示意見,至於外界的正反意見如何?勞動部目前仍然黑箱。
昨天上午許多公民團體召開記者會檢視國家人權委員會成立一週年所面臨的許多挑戰與具體建議,而國家人權委員會也隨即在昨天下午回應民間的記者會內容,並發聲明指出國家人權委員會將「建構一個保護每一個人,不受體制壓迫,免於被暴力剝奪的獨立性人權保障機關。」因此,今天我們帶著禁止移工自由轉換雇主與勞動部趁著疫情期間想要快速通過禁止移工跨行業轉換的修法議題,·讓國家人權委員會有一個立即的機會在建構他們所謂的「獨立性人權保障機關」。
根據國家人權委員會的第12次委員會議所通過的「2021年策略計畫(strategic plan)─年度重點工作計畫」,其中一項目標是「立基國際公約,建立評估政府實行人權政策機制,展現獨立專業角色。」以及六大目標中的「相關侵害人權事件之處理及救濟:對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構成各種形式歧視之事件協助調查;辦理系統性訪查研究;辦理防制酷刑相關作業等。」我們認為國家人權委員會有充分的條件應該可以好好就這一議題進行系統性的調查。
首先,2013年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審查的結論性意見,國際審查委員就已經指出,台灣外籍移工的權利被濫用與欠缺,尤其是「轉換雇主的限制」,因此審查委員建議台灣政府應「移工轉換雇主的權利必須被擴大」,但今天勞動部預告的修法內容不是擴大,是持續限制。
八年過去了,家事服務法尚未通過,家庭看護移工的勞動條件仍然沒有解決,勉強因為兩公約的審查,勞動部有打開一些移工跨業轉換的隙縫,但今天不僅又把這個隙縫填起來,甚至將70萬移工又打回違反人權公約的禁止轉換的狀態。這絕對是一個結構性的、系統性的歧視與違反公約。
我們呼籲國家人權委員會應該基於自己所訂定的目標與策略,著手展開這項修法政策的研究,希望不僅能讓勞動部撤回這樣違反人權公約的法案,更能跟本地擴大兩公約初次審查國際委員所建議的「移工轉換雇主的權利必須被擴大。」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發言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