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讓民眾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 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新聞稿】讓民眾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 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台灣女人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聯合記者會

新冠病毒肆虐全球,疫苗成為防疫措施的最後一道防線,然而民眾對於其安全性有很大的質疑。日前,衛生福利部陳時中部長表示,COVID-19疫苗的不良反應可依「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來處理。然而,預防接種傷害審議辦法於日前修改,導致人民可能難以得到救濟。

和人民作對的修法

接種疫苗有已知及未知的風險。而接種疫苗除了利己,也和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等公眾面向有關,因此同時也是利他的行為。因而,台灣有「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來承擔疫苗接種的風險。在這個制度下,不良反應與疫苗的關係分成三類-有關、無關及無法確定。接種疫苗後發生的不良反應,如果界定為與疫苗無關,則沒有救濟;如果是有關或無法確定,將得到不同程度的救濟。

然而,今年2月衛福部公告「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無關」的情形,除既有的「醫學實證證實無關聯性」,增訂了「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接種疫苗的風險大幅度地轉由民眾自己承擔,致其社會補償的功能蕩然無存。

「未支持」就是無關?

一個疫苗接種傷害事件的發生,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並非「反對」其關聯性的存在,可能是因為還缺乏這方面的研究,所以無法支持其關聯性,不能斷言是「無關」。尤其是新疫苗,因為研發時間不夠長或後續的研究資源不夠多等因素,尚不知道發生的不良事件究竟與疫苗有無關聯。如果有時序的因素,這種情況就應該界定為「無法確定」,而不是「無關」。

新法將科學上「不知道」或「資訊不足」的責任讓人民承擔,極為不公。以AZ新冠病毒疫苗為例,血栓究竟和疫苗有無關係?還是無法確定?廠商根據大數據的研究認定無關,但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利大於「『弊』」,還有很多國家持續觀望中。根據在衛福部的新法,血栓的不良事件可是和疫苗無關,因為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

因為研究不足,尚未定論,應該界定為「無法確定」的疫苗接種不良事件,在新法裡,因「醫學實證未支持其關聯性」而被歸類為「無關」。這樣的審議辦法,實質上將「無法確定」的類別皆歸類至「無關」,讓救濟的精神只剩下「有關」及「無關」兩種,掏空預防接種受害救濟制度社會補償的核心價值,而民眾更將陷入求助無門的困境!

緊急授權使用的疫苗救濟?

此外,Covid-19疫苗為「緊急授權使用」,若接種後發生受害情形,除了上述審議標準的問題,國家還需面對核准未完善疫苗使用的責任。因此,日本政府對於Covid-19疫苗導致死亡,除了依制度救濟外,另將給付喪葬費用。台灣雖未開始全面施打,亦應該有這一層次的考量。

 

綜上所述,我們要求政府:

1.修改預防接種受害救濟的審議標準,以符合社會補償的意義及功能。

2.針對緊急授權使用的疫苗做出國家責任的救濟,回應人民對國家的信任。

 

【發言稿】讓民眾安心接種COVID-19疫苗 完善預防接種受害救濟

基本權需要有效的救濟才能受到保護。為了維繫公眾的健康權,政府鼓勵施打疫苗,但當少數人出現不良反應時,我們的政府應該也要能提供承接當事人的有效救濟制度,而不是讓這些人成為公衛或防疫的犧牲品。尤其新型疫苗缺乏足夠的實證研究,足以釐清不良反應與疫苗的關聯性,將「無法確定」的個案類別列為可救濟對象,才是確實保障人民健康權的作法。

然而本次的「審議辦法」修法,將「實證未支持關聯性」列入「無關」的類別,不符合WHO的分類方法,實質上使「無法確定」的類別形同虛設。這樣的修法剝奪人民的救濟權利,讓施打疫苗後出現不良反應的受害者,有更高的可能性被制度排除,更加深民眾施打疫苗時需評估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