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譯聯合聲明】 中國必須釋放被恣意拘禁四年的台灣人權倡議者李明哲

 

【中譯聯合聲明】

中國必須釋放被恣意拘禁四年的台灣人權倡議者李明哲 

2021319日,巴黎日內瓦

發起團體:國際人權聯盟(FIDH)

原稿連結

今日,台灣人權捍衛者李明哲在中國受恣意拘禁屆滿四年,連署於下方的人權團體,強烈譴責中國政府自逮捕他以來屢屢侵犯其人權。我們向中國政府重申「立即釋放李明哲,停止對人權倡議者與捍衛者濫加拘禁與強迫失蹤」的訴求。

我們各方組織強烈譴責中國政府罔顧國際規約,恣意地長久拘禁並以非人道方式對待李明哲先生,同時奉勸其立即並無條件釋放被囚於湖南省赤山監獄的李明哲先生。

受監禁的過程中,李明哲先生屢遭人權侵害與不人道對待。他的親屬自202017日以來,被禁止接見;自20205月,沒有收過他捎來的書信。此外,時隔罪刑宣判三年又四個月,他的家屬仍遲遲未收到書面判決,更無從得知徒刑確切的終止期日。

不論是接見、書信往返或電話通訊,李明哲先生與家屬的接觸被逐步限縮。2018年的10月,在未附理由且未通知家屬的情況下,中國政府將他從赤山監獄移監至河北省的燕城監獄約莫10天。李明哲先生不但被奪去冬衣,他的個人帳戶也遭凍結,以致無法購買食物。更有報導指出李明哲先生被納入號稱「勞動改造(簡稱勞改)」的強迫勞動計畫。

以下連署組織同心呼籲國際社會與李明哲先生站在一起,制止中國政府報復人權捍衛者。

 

[事件背景]

身為文山社區大學的專案經理,以及台灣非營利組織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的志工,李明哲先生在被逮捕前致力於推進台灣與中國的公民與政治權利保障。透過分享台灣民主轉型經驗與鼓勵線上資助中國被囚異議者家屬,他支援了在中國的公民團體與倡議人士。

在2017年3月19日,李明哲先生基於私事從澳門經廣東省珠海市的拱北口岸邊防檢查站入境中國內地後被拘禁。同年3月29日,中國政府揭露李明哲先生被關押於不明處所,因涉嫌「危害國家安全」而受國家安全機關偵查被關押於;在此之前,相關單位皆拒絕告知他的處境與行蹤。

在受逮捕6個月後的2017年9月,他當庭承認曾以「推動西方式民主」「顛覆國家政權」,並在2個月後,被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5年徒刑。不過他的妻子透漏他是被強迫認罪。

 

[連署團體]

保護人權捍衛者觀察組織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台灣人權促進會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Covenants Watch

華人民主書院New School for Democracy

西藏台灣人權連線Human Rights Network for Tibet and Taiwan (HRNTT

監所關注小組Prison Watch

島國前進Taiwan March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Taiwan Alliance to End the Death Penalty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Amnesty International Taiwan

司法改革基金會Judicial Reform Foundation

台灣勞工陣線Taiwan Labour Front

鬼島之音Ghost Island Media

 

國際人權聯盟(Fédé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ligues des droits de l'homme; FIDH)與世界禁止酷刑組織(Organisation Mondiale Contre la Torture; OMCT)在1997年共同成立了保護人權捍衛者觀察組織(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這個專案的宗旨即是防止或救濟針對人權捍衛者的迫害。國際人權聯盟與世界禁止酷刑組織都是一個由國際公民社會實踐的歐盟人權捍衛者機制—ProtectDefenders.eu的會員。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