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瑩雪暴走演出,誰最高興

李佳玟/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自從肯亞案被揭露,法務部在沒有得到相關卷證的情況下,就公開附和中國的說詞,表現的確荒腔走板。不僅未審先判地認定這些被送到中國的台灣人是詐欺犯,也一廂情願地認定台灣沒有除了行為人國籍以外的管轄因素(案件尚待釐清,法務部如何確定台灣沒有被害人,沒有共犯,共犯之前不曾在台灣共謀?)不在意台籍被告一旦被遣送中國,將要面對中國可能的刑求與司法不公正的問題,附和中國之「被害人最大,程序擺一邊」的說詞,回頭譴責台灣反中藍綠情緒作祟,攻擊台灣司法無能處理,儼然成為中國政府的下屬單位。

由於法務部之前的表現,以及法務部長羅瑩雪這幾天令人匪夷所思的言行,現在的焦點都在羅瑩雪身上。但是,在我看來,中國政府拒絕提供卷證的問題更大,即便中國不跟台灣搶人。從以前到現在,中國經常拒絕提供相關證據資料,以供台灣司法單位進行拘提逮捕羈押與審判定罪,甚至只願意給台灣帶回罪責較輕的車手,將罪責較重的主謀帶回中國審理,導致台灣無法依法拘捕羈押與定罪量刑,造成台灣司法輕縱詐騙集團的印象,故意陷台灣司法不義,更造成台灣人民對於台灣司法的反感,對於中國嚴刑峻法的嚮往,甚至認為中國司法較能維護正義。

以幾年前菲律賓遣送回台灣的詐欺犯為例,最後為何會有刑度不高,甚至可以易科罰金的結果,是因為檢方到高等法院判決之前,都無法透過司法互助向中國取得與案件相關的帳冊、匯款資料或被害人警詢筆錄,協助法院認定被告確已向中國人民詐得財物,只提供被告與共犯自白,以及報告製作人、電信公司、網路位址、被害人是否回撥與匯款等資料不明的報告。法院別無選擇,只能依檢察官起訴的詐欺未遂罪來定罪量刑。

上述欠缺證據的問題在羅瑩雪下台之後還是會繼續存在,而這些問題是新任法務部長邱太三上台之後必須面對的。尤其可預期中國政府對民進黨政府更為不友善,台灣未來要如何繼續與中國進行司法互助?

事實上,比與羅瑩雪對罵是否罵贏更為重要的是,這些在立法院內外與羅瑩雪大戰的民進黨立委有好幾個是不分區,這些立委打算在民進黨政府上台之後,用什麼樣的方式監督政府?倘若中方持續杯葛,這些立委是否還會指著法務部長的鼻子罵?這些人未來是否會淪為民進黨政府的護航者?民進黨版的「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現已備受社運團體與社會民主黨的質疑,未來如果有類似情況出現,這些現在跟社運關係良好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打算採取何等立場?

羅瑩雪的暴走,迅速在社群網站上引爆話題/抨擊/譏笑,中國政府會高興,沒人注意到中國是台灣司法無法妥善處理詐騙集團的根本原因。統派媒體會高興,因為這可以炒作統獨與藍綠。即將上台的蔡英文政府會高興,因為沒人在意「兩岸訂定協議監督條例」的問題。父權主義者會高興,因為潑婦罵街與瘋女人這類話也理所當然跟著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