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基金會不應只是外交部的棋子

 

本文刊登於2016年4月7日蘋果日報論壇

臺灣民主基金會日前因為立法院委員政黨比例與國會議長的改變,其部份政黨推薦的董事席次與董事長也跟著變動,新的立法院長蘇嘉全一如外界預期,擔任了新的臺灣民主基金會董事長,而王金平則被推崇為榮譽董事長。剛上任的蘇董曾宣示「未來會對基金會運作詳加了解,並與會內幹部討論,讓基金會的功能發揮到淋漓盡致。」

但媒體與輿論更關注的是下一任執行長的動向,因為現任執行長黃德福在報導上多呈現負面的消息,比如黃在這段將卸任的兩個月內,已花大錢安排赴京都與多明尼加的「畢業旅行」,團費高達270萬元。或者有人批評黃任內極少關注中國的民主與人權議題,以及任內安插親信為研究員,2013年基金會因為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而被裁罰五萬元,也是在黃任內發生的。對此蘇嘉全僅表示將檢討基金會的工作,以及「民主基金會最重要的就是外交工作」。

臺灣民主基金會雖然作為一個由外交部向立法院提出經費預算、並獲各政黨支持成立的基金會,但仍必須獨立運作以及超越黨派的立場,恐怕不能只是作為外交部在民間的一步棋子,作作外交工作而已。再者,作為推動整個基金會業務運作的執行長人選,也應在民主與人權相關事務上,具有被公認肯定的背景與資歷,才不至於像現任執行長那樣,無法帶領民主基金會在公民社會、亞洲區域、乃至國際間,扮演更積極關鍵的角色。既然民主基金會是在兩千年台灣第一次政黨輪替後、台灣社會開始遠離威權、邁向民主轉型的背景下成立的,那麼推動台灣民主深化、深耕人權價值、並串連亞洲與國際社會在民主、人權脈動上的相關事務,民主基金會責無旁貸!

從過去幾年民主基金會的業務報告看來,主要就是進行很多的國際交流、補助很多民間團體舉辦相關活動,每年也都會頒發「亞洲民主人權獎」、以及公佈中國人權觀察報告、以及參與各國的選舉觀察團。這些業務與活動,固然有其重要的價值與目的,但究竟對於推動台灣在地的人權議題與深化民主有沒有發揮一定的成效,比如民主基金會對於台灣公民運動的限制與未來發展,有沒有自己的研究與對策?這幾年台灣政府與民間積極參與的國際人權公約運動,民主基金會又可以扮演什麼樣關鍵的角色?又或者基金會相關的國際交流活動,有沒有可能將視角更加投注在更南方、更草根的觀點呢?對於中國人權的議題,除了「觀察」報告之外,有沒有可能針對中國的維權律師與被打壓的維權人士,展開更多積極的「行動」呢?

雖然我國尚未成立符合巴黎原則的「國家人權委員會」,但很多民主人權教育與政策的工作方向,其實是接下來民主基金會新任董事會與新接任的執行長,可以好好發揮的方向,比如去去推動有效的人權培訓和能力建構、協助民間社會去參與各種國際上的人權活動、定期提出人權政策或報告書、加強台灣在區域和國際間的草根人權網絡、甚至建立台灣的人權與民主事件資庫。唯有透過更多紮實有力的人權工作,才有可能洗刷民主基金會過去竟然曾邀請郝柏村演講「民主制度的守護者」的奇恥大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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