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人權捍衛者Cocoy Tulawie終於自由了!(翻譯)

翻譯/蔡碧菁(台權會志工)
校稿/彭立言(電子報主編)

(原文取自https://asianhrds.forum-asia.org/?p=19198)

請立即簽署以下請願書來支持倡議行動!

欲了解Cocoy的人權運動、遭到逮捕等的法律流程詳細資訊,請完整閱讀以下請願書:

人權捍衛者Temogen Cocoy Tulawie先生在今年7月17日的判決前,已經被監禁了三年半的時間。

國際和平觀察家組織正在發起網路請願書,要求一個對Cocoy公平及公正的判決,以及保障他的人身安全。這份請願書被送往司法部、人權委員會、菲律賓武裝部隊、菲律賓國家警察與總統人權委員會。

Temogen Cocoy Tulawie是一個來自蘇魯-一個位於菲律賓,民答那峨島上的人權權捍衛者。他是當地人權團體Bawgbug的創立者,同時也是許多公民社會組織的成員,因此他負責許多關於當地政治的民主化、政府的透明化和蘇魯當地人民公民權利的事務。他的人權運動揭露了大量當地政府侵犯、違反人權的行為。這其中包括當地女性遭到政客的兒子及軍方進行大規模的性暴力,以及當地省長Abdulsakar Tan違憲宣告緊急狀態等等。

在2009年5月,當Tan省長被炸彈攻擊的事件爆發後,Cocoy便被指控為主謀,儘管這項指控完全沒有證據。2012年,Cocoy遭到逮捕,並被扣留在達沃市。該案的審判於2013年10月開始,並認為將在2014年底結案。

一個德國非官方的獨立組織「國際和平觀察家組織」(IPON)自2013年1月一直陪伴和監視這起刑事案件,並認定Cocoy是一個良心犯。儘管審判已經在一個合理的時間內,以公平的方式進行,但IPON仍然擔心法院將之定罪,以及針對他的人權活動而進行的騷擾。

對Cocoy起訴的目的,是為了阻止他抗議嚴重的人權侵犯行為。尤其在菲律賓的鄉村地區,司法及刑事檢察機關通常高度依賴當地有權勢的政治掮客,甚至可以因為他們的個人利益而遭全面的濫用。

根據1999年聯合國個人權利與責任宣言第12條第1項,團體或組織致力於普世人權價值倡議者,像是Temogen Cocoy Tulawie這樣的人,應享有「個人或與他人聯合,參與抗議侵犯人權及基本自由的和平活動」之權利。然而,即使菲律賓政府承認這項宣言,人權捍衛者和其他政治活動分子依然時常面對法律上及身體上的騷擾。

對人權捍衛者的入罪化不只違反個人基本權利,也侵蝕法治水準及阻礙菲律賓活躍的公民社會發展。聯合國人權捍衛者宣言第18條第2項明白揭示了「個人、團體、組織及非官方組織扮演一個重要的角色,對於保障民主、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以及致力推動民主社會、建置及程序的發展負有責任」的意旨。

更新訊息:2015年7月20日,經過了三年六個月又六天的監禁,人權捍衛者-Temogen Cocoy  Tulawie先生終於被宣告無罪釋放。以下是判決內容的關鍵性部分:「因此,經過評估有效的證據後,法庭認定被告Temogen Cocoy Tulawie、Juhan Albani Alihuddin以及 Abner Salahi Tahil無罪,起訴控告他的證據並不充分。」

這是一場由國內、國際人權組織、公民社會團體、和平倡議者、社運人士、國際觀察家和竭心盡力的律師團共同奮鬥而取得的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