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政府於2/10起訴119名參與「318佔領立法院」、「324行政院流血驅離事件」和「411路過中正一分局」之學生與公民,部分當事人、318義務律師團與公民團體上午十點在行政院前召開記者會回應。我們要抗議檢方濫權興訴,要求追究「324行政院事件」施暴員警責任,並延續318運動「先立法,再審查」的訴求,要求撤回「行政院版監督條例」,通過民間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並停止預定年後舉行的貨貿協議第十次談判。
馬政府以濫訴、卸責、敷衍的態度回應人民,人民將起而迎戰。我們要求「起訴」濫用國家暴力的江宜樺院長、王卓鈞署長與施暴員警,我們要控訴這個不正義的政府,記者會後,我們將在行政院門口貼上 『起訴』及倒貼的『正義』的紅紙,表示人民也正式起訴這個政府,並暗示政府在過年前起訴百餘人的作為,完全是政治清算,將司法淪為政治打手,而非正義之展現。
一、抗議檢方濫權興訴:
馬政府大規模起訴119人,意在製造「寒蟬效應」限制人民表達意見的行動。起訴人數最大宗的「無故侵入行政院建築物(77人)」,絕大多數人僅因跟隨群眾進入行政院內,遭警方留置即被起訴,甚至有視障按摩師,因為行動不便,遭警備車一併帶回警局作筆錄,就成為被告。而馬政府特別針對蔡丁貴教授等公投盟成員,以刑法第一百三十六條聚眾妨害公務之重罪起訴(首謀及下手實施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特別針對林飛帆與李惠仁導演等人以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妨害公務罪起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完全是出於法律以外打擊積極行動者、領導者與媒體工作者的政治考量。我們要強調所有的參與者,都是和平非暴力的行動,當張慶忠用三十秒,未經任何討論表決,宣布將服貿協議視為完成審查,國會喪失基本功能時,體制內已無救濟管道,人民不得不採取自力救濟行為,正是這樣的行動,讓台灣繼續保有民主體制,絕非「煽惑他人『犯罪』、「『無故』侵入建築物」、「妨害『公務』」?
二、追究國家暴力責任:
行政院事件,是人民看到馬政府蠻橫地拒絕三一八運動訴求後,積極的公民不服從行動。在行動過程中,人民堅守非暴力原則,行政院卻以強勢警力,血腥暴力毆打驅離民眾,至今無任何執法過當警員或指揮官受到懲處,顯示國家放任警方濫權施暴,卻一再打壓人民和平集會、表達意見之權利。民眾被警棍打到頭破血流的照片歷歷在目,台北地檢署對於警察施暴行為卻未見起訴,人民向法院提起自訴,最高法院竟荒謬地把不同加害人、不同被害人的自訴案件視為同一案件,拒絕受理、拒絕正義,此舉形同剝奪了人民的訴訟權,迫使受暴民眾毫無法律救濟管道。今日來聲援之各公民團體、當事人及義務律師團皆表示將繼續以具體行動,追究國家暴力責任。
三、撤回院版監督條例,停止貨貿談判:
馬政府對中國的黑箱談判,是引發318運動最主要的導火線,當年為黑箱服貿政策辯護的國發會主委管中閔已辭職下台,並坦承「清楚看到多數選民對當前政經局勢的不滿與不耐」,但是毛治國院長依然顢頇地將「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列為下會期優先法案清單。人民要求制定落實國會監督、人民參與的對外談判法制,江宜樺與王郁琦卻把現行的「四階段監督要點」改成法條,想要敷衍人民,而今始作俑者江宜樺、王郁琦下台,毛治國院長依然敷衍人民聲稱「對政院版監督條例不預設立場」。
我們在此要求毛治國院長明確撤回「行政院版監督條例」,讓國會通過通過民間版「兩岸協定締結條例」,並要求停止預定年後舉行的貨貿協議第十次談判,以避免黑箱服貿協議之後的黑箱貨貿協議,犧牲農民與民生產業勞工的利益,來換取特定財團在中國的利益。
時間:2015年2月12日上午十點
地點:行政院
出席:
- 當事人:曾柏瑜、黃郁芬 、陳為廷、蔡丁貴、林志龍、陳廷豪、劉敬文、王奕凱、洪崇晏
- 律師團代表:顧立雄律師、陳孟秀律師
- 聲援團體代表: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民主鬥陣代表謝邑霆、黑色島國青年陣線賴品妤、臺左維新總召林于倫、台灣教授協會會長張信堂、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 唐博偉、綠黨共同召集人李根政、地球公民基金會台北辦公室主任蔡中岳、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
主辦單位:經濟民主連合、公投護台灣聯盟、黑色島國青年陣線、臺左維新、民主鬥陣、台灣教授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永社、318義務律師團、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勞工陣線 、綠黨、地球公民基金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勵馨 、島國前進 、澄社 、台少盟、國際特赦組織 、婦女新知基金會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環境法律人協會、北社、台灣女人連線、公民憲政推動聯盟 、人本教育基金會、台北市社工師公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福爾摩鯊會社
新聞聯絡人:經濟民主連合 賴中強、經濟民主連合 陳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