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立法院就戶籍法第八條聲請大法官釋憲與暫時處分

戶籍法第八條幾乎確定違憲。這是包括行政院法規委員會在內之多數法律人的專業見解。可是行政院卻為德不卒,在游謝兩內閣都因該有

違憲之虞而要求立法院修廢該條未成後,違背初衷,執意規避聲請釋憲,逕自「依法行政」,完全無視此兩種作為間之明顯矛盾。

立法院也未負起國會立法與監督之責任,數年來一直拒絕修/廢該條,雖然該條不但法律問題重重,也根本未包括強制全民換發身分證必須按捺指紋的明文授權。而行政院和內政部之決定等於以強拗法律以包裝行政命令治國,立法院也似乎視若無睹。

「拒按指紋524行動聯盟」認為,立法院至少(一)應善盡國會監督責任,對行政院矛盾作為提出質疑與譴責;(二)應就戶籍法第八條向大法官聲請釋憲,並就該條有關按捺指紋部份,聲請停止執行之暫時處分。

「行動聯盟」業已擬具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之提案,已傳真敦請所有立委聯署,並將與部份立委共同召開記者招待會,向公眾說明,並展開遊說工作。

「行動聯盟」也認為,行政部門既已罔顧憲法法治之基本原則,如果立法部門也不能善盡其國會職責,其結果將是我國民主化之嚴重挫折與倒退,即使贊成全民指紋建檔的國人(遑論國會議員),也應正視此一問題。

民間拒按指紋運動,已有近百團體聯署,唯因為數目眾多,且持續增加中,尚未正式成立聯盟。由於立院休會在即,時間緊迫,故先由部份團體組成「524聯盟」(524指今天),成員如次:

台灣人權促進會,中國人權協會,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 (成員共56個團體),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台北律師公會,台灣法學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澄社,台灣北社,台灣南社,婦女新知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新聞聯絡人:台灣人權促進會教育部主任 吳佳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