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28日,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發起的「停建核四、還權於民,佔領忠孝西路不核作行動」,是一個展現人民堅決廢核意志的公民不服從行動,也讓政府終於表態核四政策將封存停工。但這場平和的公民集會活動,卻遭到警方以警棍粗暴毆打及驅離和平靜坐,並以水車對付手無寸鐵的民眾及記者,對集遊權保障作出最壞的示範,近日更開始以主嫌之名傳喚NGO工作者進行秋後算賬。
目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的團體成員中,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秘書長崔愫欣、地球公民基金會的辦公室主任蔡中岳、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公投護台灣聯盟的蔡丁貴教授,皆已接到台北市中正一分局的到案通知書,原因為違反集會遊行法、公共危險、妨害自由等情狀。警方這些動作對於人權工作者及NGO工作者,無異是一種干擾,表示國家開始要對於這些和平的參與集會遊行者,進行司法整肅。試圖製造寒蟬效應,讓民眾對於參與集會遊行感到恐懼。
集會遊行的和平活動,理應受到我國憲法與國際人權公約之保障。聯合國集遊結社權特別報告員在提交給人權理事會的第一份報告中也指出:「人民和平、非暴力的集遊活動,透過發動群眾及表達不滿或願望,更重要的是在影響國家的公共政策方面,可以發揮積極的作用。」(A/HRC20/27)然而,號稱民主的台灣政府,卻不斷以國家暴力及檢警調查起訴來剝奪人民的集會遊行權,已經被宣告違憲及違反兩公約的<集會遊行法>也仍未有要修法的跡象。這無異是民主的倒退。
6月9日,其中三位當事人由律師陪同到警局接受警訊(一位拒絕出席),將全程行使緘默權,因為我們認為違法違憲的是這個冥頑不靈、不傾聽人民意見的政府,使用暴力的是警察,人民無罪!除了再度感謝當天所有勇於走上街頭的參與者之外,也再次呼籲:面對國家權力的壓迫威嚇,公民必須從道德高度,堅持真相的追求,發揮一股更強大的力量,突顯現有體制的不義,讓更多人覺醒,阻止下一個錯誤施政與荒謬的濫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