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暴力毀壞台灣人權 新聞自由嚴重倒退

從林先生禁食禁語以來,其堅定的反核意志以及生命的燃燒,喚醒全國人民再次高度關注反核議題,並開展遍地烽火的行動。而4月27日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所發起「終結核四、還權於民」大遊行成功佔領忠孝西路,這場關鍵的行動與林先生緊急的生命狀態,終於逼使獨裁的執政者宣佈「核四廠一號機封存、二號機停工」。

但在這期間,無數場人民自發的抗爭行動中,卻一再不斷受到警察暴力及惡意的攻擊,我們對於政府不斷以這樣的暴力壓制人民意見的方式,表達嚴正抗議。4月28日凌晨的暴力鎮壓人民,是繼3月24日行政院血腥之夜後,國家機器在短時間內,再次暴力對待手無寸鐵的人民。

更令人憤怒的是,428的驅離,出動了大批的男警,無視於現場有許多女性NGO工作者及女性和平靜坐者,也無視於現場有許多小朋友,甚至有孕婦,台北市警局不僅以水砲車強力衝擊女性身體、衣褲,甚至有男警拖行及拉扯女性靜坐者、攻擊女性NGO工作者,甚至直接驅離現場正在進行採訪報導的記者及公民記者。根據大法官釋字689號,憲法也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

根據衛福部的統計有54人受傷之外,我們目前也已經蒐集到78人回報他們當天的受暴情形、相關照片及影片。至少有23位朋友表示他們於428當天遭到警具攻擊,有一位朋友被警察攻擊後受傷,竟還遭警察移送北檢,至少有四位朋友手持攝影器材蒐證卻遭到攻擊拉扯及制止,至少有五位女性朋友表示他們受到男警的言語及身體上的攻擊及騷擾。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會持續蒐集當天受到國家暴力的朋友資訊,並與台權會、司改會等團體合作,提供必要的醫療或法律協助,追究國家責任。

我們對於一再失控並暴力對待人民的國家機器予以最嚴厲的譴責,並再次呼籲,一個民主自由國家,政府理應該保障各種不同言論之自由傳達表現,而非以暴力壓制任何公民意見及新聞採訪報導。

我們認為郝龍斌市長應對4月28日凌晨下令強力驅逐,造成對於女性靜坐者及女性NGO工作者的惡意羞辱及騷擾,對於小朋友及年長者的驚嚇及干預新聞自由等,鄭重道歉並負政治責任。

我們也認為郝龍斌市長對於在驅離過程中,限制採訪報導記者之人身自由,是對新聞自由的嚴重干預。

我們再次呼籲郝龍斌市長停止任何激化民眾舉動,停止再以暴力鎮壓及驅逐和平靜坐民眾、NGO工作者、記者,或任何羞辱女性的驅離動作。

428驅離相關照片: https://www.dropbox.com/sh/u6jnygkrted7cx0/bqCZob5PQM

428驅離相關影片: https://www.dropbox.com/sh/bwdwubtyuvyj2r6/K2-6L44wQc

428驅離相關影片: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17918

*********

記者會流程

主持人: 全國廢核平台代表 崔愫欣
發言人:
428受害者代表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 曾威凱律師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尤伯祥律師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林秀怡

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 張淑惠

澄社社長 劉靜怡

台灣公民行動記錄協會 大暴龍

記者 宋小海

**************

「譴責國家暴力,破壞新聞自由」記者會發言稿 /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理事長 張淑惠

1.各位朋友,28日凌晨,我跟我六歲的孩子也在忠孝忠孝西路上,我們有一些親眼所見的事實要陳述給大家,當時我們靜坐在凱薩飯店前的忠孝西路上,凌晨三 點,警方開始從重慶南路那頭推進,現場民眾圍成很厚的人牆,試圖阻擋警察,不斷大喊帳棚有小孩,帳棚裡本來是有小孩,他們已經睡了,當時現場指揮官並未派 出員警或是女性員警前來做柔性勸離,卻堅持以噴水車驅離,手持盾牌與警棍的警察也步步逼近,這些舉動讓擋在前頭 奮力阻擋的反核民眾很驚恐,水車最後非常靠近,我們在民眾隔開的人牆護送下離開忠孝西路到一旁的人行道上,看到帳棚被警察一把舉起,直接用力甩開丟到隔壁 車道,事先並沒有確認帳棚裡還有沒有人?警察用這種粗暴的手法對付和平靜坐的婦女跟兒童,我們要問郝龍斌市長,小孩在街頭的時候,你在哪裡?
2.我們安全退到人行道,就在人行道上靜坐休息,現場只有十幾位人民作主行動促進會上了年紀的朋友跟我們在一起,還有一些不放心的民眾也跟在一旁,我要特 別強調,當時我們已經不在忠孝西路,是在人行道上,數十名警察竟然手持盾牌,揮舞警棍,開始向我們推擠,所有人都大喊,「有小孩!」但是並沒有讓警察停止 逼近,大家開始高喊警察後退,有一位警察說,「小孩在哪裡?」於是有媽媽把孩子抱高,要讓警察看見孩子,沒想到警察卻說,「叫小孩來啊!」根據兒少法,任 何人不得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的行為,我們要正式檢舉郝龍斌市長跟警察違反兒少法。
3.我們在忠孝西路上靜坐的時候,有位六歲的小孩說,「我好希望政府跟在那些警察的後面噢,這樣他們就可以聽到我們的聲音,知道我們想要什麼、不要什 麼。」孩子的願望多麼微薄,他只希望政府能在現場,但我要說的是,政府不應該站在警察的後面,應該站在警察的前面來傾聽兒童的心聲。
4.根據聯合國在1989年公布的「兒童權利公約」,公約中除了認定兒童是需要善加保護和照顧的對象外,更前所未有的提出兒童也是個可以行使權利的主體, 小孩的發聲權需要被尊重,小孩的社會參與權也不容被忽視,我們必須要願意相信兒童,世界才有可能因為兒童力量的展現,變得更好、更不一樣。

5.最近這陣子,不但有立委抹黑父母與孩子,連國家單位衛生福利部也發新聞稿進行抹黑,我們要在這裡陳情檢舉,郝龍斌跟警察違反兒少法,並且請所有的立委幫我們的孩子討回公道,我們還要請郝龍斌市長負起全責,懲處當天在人行道上下令推擠的指揮官與員警。

6.所有當天以及事後的這些抹黑舉動,都是在嚇阻人民做意見表達,我們要鄭重的警告郝龍斌市長,如果有任何一個小孩或母親在街頭因警察的暴力而受傷,我們會讓你見到身為台灣母親的憤怒。

主辦單位:全國廢核行動平台、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婦女新知基金會、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台灣公民行動記錄協會、澄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