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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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的進步,雖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也加劇了對隱私的侵犯。在科技應用全面滲透社會各層面的今日,個人的隱私權倘能獲得尊重,個人的人格才有自由發展的可能。隱私權雖非決不可侵犯的權利,但尤其在數位時代,因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形式不斷改變,當國家一再以「國家安全」、「打擊犯罪」、「公共利益」等名義侵犯人民隱私,若無建立較過去更嚴謹的評估機制,所帶來的侵害將難以評估。
特別是台灣,因有著極為漫長的戒嚴背景,國家長期侵害人民隱私的狀況層出不窮,也連帶嚴重影響了整體社會的言論自由。考量到凡此種種,台權會因此長期致力於在法律、法庭、制度面上倡議隱私權的重要性。若您有興趣了解我們在這部分投入的心力,請點擊以下各子議題。

誰能取得我的資料?當人們習慣把目光聚焦於防止駭客入侵、要求企業強化防火牆、勿將使用者隱私挪作營利的同時,必須被再次提起的,其實還是那個從未缺席的老大哥。它一直都沒閒著,始終在與時俱進,默默更新自己的行動。時至今日,監聽、監看似乎已是落伍的把戲,選擇向網路企業施壓,甚至是暗地裡雙方的攜手合作,往往才是取得個人隱私的最佳途徑。2013年6月,Edward Snowden披露的稜鏡計畫(PRISM),便清楚昭示了這個現實。而面對公權力的無孔不入,人民除了期待政府會自我醒覺,不再恣意侵擾個人隱私外,是否還能有其他的因應方式?在數位網路時代,人民是否可能先行約束政府的相關行為?

談到隱私保護, 一般人會關心的是電話有沒有被監聽、誰可以讀我的病歷等等。但其實即使僅僅是「誰何時寄宅配給住哪裡的誰」或是「誰在何時到哪裡就診看哪位醫師」之類不包含信件內容或看診內容的摘要資料,從隱私保護的角度,也都應受到重視。粗略地說, 所謂 『後設資料』 (metadata,或稱 「元資料」、「元數據」)就是人事時地物當中的人時地 (或許也包含物) 等等不屬於實際活動內容的資訊。相對於實際活動的主要內容, 這些後設資料的量通常小很多,也更容易被製作成資料庫、更容易被拿來搜尋。許多國家的政府已經透過後設資料在偷窺自身公民。

2013年6月英國衛報揭露了美國國安局以反恐之名,不只針對境外「可疑的」外國人進行監控,還在未有法院令狀的授權下,大規模對自己國民進行電話手機、網路使用的巨型監控,引起全球譁然。這場監控疑雲的風暴越演越烈,不只美國,英國情報機關也利用了日新月異的通信技術,大量截取一般小老百姓在網路上通訊的內容與原資料,甚至包括國家元首的通訊內容。 探私與監控,原本就根植在人性好奇和社會控制中,一個沒有巨型監控的社會,聽起來彷彿是一場不可能的任務。而這系列文章,則是在享受資訊自由、科技方便的同時,提醒著人民,老大哥從未遠去,老大哥會變型、進化、甚致變成偽裝保護你的好朋友。但是否真的是保護還是掌控,就請各位好好地判斷吧!

顯然,張志軍的來頭比陳雲林更大,六年前的維安措施,只是將抗議民眾的國旗拿走;這次則更進一步,…

發起「紅牌行動:人民舉紅牌、拒絕王張會」的反黑箱服貿民主陣線、民主鬥陣等多個公民團體,昨晚(24日)入…

本文刊登於蘋果日報2014.05.16蘋中信 歐盟法院(ECJ)日前針對個人是否可以對搜尋引擎業者主張「被…

不當判決! 侵害人民隱私 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女人連線、民間健保監督聯盟 聯合聲明 長期以來,健保署在違反<健保法>的業務使用目的又無其他法令授權,亦無徵得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將全民健保資料釋出給「健康資料加值應用協作中心」及「全民健保研究資料庫」,透過這些機構再將全民健保資料出售給各研究單位、藥廠等。

本文為2014年5月2日刊登於自由時報自由廣場之投書,作者劉繼蔚律師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

國家暴力再添一樁!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簡稱市刑大) 竟以「偵辦案件」為由,公然派幹員親自持公文,向醫療院所調取今年3月24日凌晨一時至三時,所有急診病患的就診登記記錄及病歷資料。市刑大竟然將黑手伸進醫院,違法亂紀,要求醫院與醫師提供不特定人之就醫資訊與病歷,違反憲法保障民眾的隱私權,且同時違反醫療法與個人資料保護法。民間監督健保聯盟於今日(4月10日)上午邀集台灣人權促進會、反黑箱民主陣線等相關團體,召開記者會強烈譴責市刑大違法亂紀,並呼籲衛福部與台灣醫院協會、醫師公會全聯會立即表態,為保障病人隱私,並維護醫院及醫事人員尊嚴,應同聲譴責並要求市刑大退回公文,承認錯誤!

本文為台權會執行委員劉繼蔚律師,4月10日刊登在自由時報的投書,因紙本版面受限,刊出內容略有刪減。以下為原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