隱私權

隱私權

科技的進步,雖方便了我們的生活,但也加劇了對隱私的侵犯。在科技應用全面滲透社會各層面的今日,個人的隱私權倘能獲得尊重,個人的人格才有自由發展的可能。隱私權雖非決不可侵犯的權利,但尤其在數位時代,因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形式不斷改變,當國家一再以「國家安全」、「打擊犯罪」、「公共利益」等名義侵犯人民隱私,若無建立較過去更嚴謹的評估機制,所帶來的侵害將難以評估。

特別是台灣,因有著極為漫長的戒嚴背景,國家長期侵害人民隱私的狀況層出不窮,也連帶嚴重影響了整體社會的言論自由。考量到凡此種種,台權會因此長期致力於在法律、法庭、制度面上倡議隱私權的重要性。若您有興趣了解我們在這部分投入的心力,請點擊以下各子議題。

2014 spring

【TAHR PAS】2014春季號:數位時代公民權

 

主編的話 莊庭瑞(中央研究院資訊科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數位時代的公民權利」(Civic Rights in The Digital Age),看來似乎新鮮的議題,但跟每個人都有關係。上高速公路用 eTag 嗎?要能計費清楚,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需要您的車輛在高速公路上行進的路線明細,何時上路等資訊。喔,這是件 BOT 案?所以,您的資料是收在這家叫「遠通電收」的公司裡。您四處趴趴走的資料會被保存多久,誰可以調閱?您的隱私受保障了嗎?或是說,您知道您可以主張何種權利嗎?其實您我都不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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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論壇】用人權護身 王金平虛矯(施逸翔)

本文原標題「兩公約非政治鬥爭工具 人民應該奪回人權話語權」

刊登於2013年09月12日「蘋果論壇」

 

王金平在機場記者會表示「我國已通過人權兩公約,保障人民自由權利」,我們欣見國會議長對兩公約有切身體會,盼未來立院能更加落實公約。但從王院長口中說出「兩公約」,就跟馬英九在4月3日黨中常會表示「致力我國人權標準與國際接軌」,同樣矯情虛偽。總統和院長身為台灣人民,當然也受公約人權保障,但,前者利用兩公約作為政治攻防武器,後者則當作遮羞布掩飾罄竹難書的人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