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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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2 數位人權×難民◀︎ 距離台灣將《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內國法化已逾十五年,但多項基本人權保障在…

本報告為回應政府繳交之兩公約國際審查國家報告之民間團體平行報告。各點次可對照第四次國家報告回影公民…

本文為台灣人權促進會投稿參加2025台灣網路治理論壇(TWIGF)之座談會側記。側記由Patrick撰寫。 隨著AI快速…

水桶破洞,不應等到水流乾了,才開始彌補。個資保護不是只有個資外洩事件通報、通知,更包含每次蒐集、處理或利用個資前、中、後的法遵輔導與落實,以及提供個資當事人清楚、容易取得的權利實踐方式。

所謂「獨立監督機關」只是「獨立監督機制」的下位概念。為運作獨立監督機制,保障人民之資料自主,成立專責機關固然必要,但但並非僅設置獨立監督機關,獨立監督機制的建置工程即已完成。

台權會建議立法院應對違法的公務機關採取罰鍰,並加上針對違法且未依規定改正的機關採取暫時禁止蒐用的禁制令,以及刪除違法所得個資的命令,才能有效降低公務機關系統性違法帶來的損害。在委員身分上,為維持個資會…

1月28日國際資料隱私日(又稱資料保護日、隱私日),旨在提升隱私權意識,受多國響應。台灣近年歷經眾多個資保護危機,公部門主導的至少就包含2020年晶片身分證錯誤政策、2022年2300萬戶政外洩事件,…

在關鍵的制度保障上,幾乎都沒有達成。庇護機制雖然在去年移民法修法後有專案機制,但至今尚未有申請者取得臨時外橋登記證,以隱私權來說,也未見政府公開任何有關個資保護機關層級與職權的規劃設計。

南韓個資保護委員會認為,Google及Meta蒐集使用者的行為資料,利用這些資訊對使用者投放客製化的廣告,在過程中卻未明確告知使用者並取得其同意,或將相關規範隱藏在冗長、用字模糊的政策條文中,已經違反…

台權會於六月中,發函提供電信資料利用違反個資法嫌疑之事證,請個資保護委員會籌備處(以下簡稱籌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