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應如何立法規範,以真正保護兒少免於數位環境中的不當訊息
(原文刊載於 兒少新聞妙捕手 ) 文 /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 作為一位12歲與7歲兒童的父親,不免會擔心當孩子透過3C產品接收各種訊息時,一時不察就可能受到無法預期的各種傷害:宣傳仇恨與暴力、...
數位醫療發展條例公聽會發言稿
在個資保護機關尚未成立,也尚未建立因應大數據、AI發展的個資保護規範,就大開整合利用大門,反而提升隱私侵害的風險。草案第四章,直接違反111年憲判字第13號憲法判決意旨。
披著羊皮的是羊還是狼?談民眾黨〈數位醫療發展條例〉草案
草案允許將電子病歷、長照服務紀錄、基因、理賠核銷、人體生物資料、健康相關軟體生成資料等,在未經個人同意下進行串聯整合,罔顧憲法法庭在健保資料庫案判決揭示的憲法意旨。
2024 台灣大選人權提問 | 保障人權仍是從政初衷? 對各候選人、政黨提出人權八問
民主選舉是各候選人、政黨對人民的基本承諾,而保障基本人權,本應為政治最基本的價值,但已逐漸邁入大選白熱化的此刻,「人權」卻始終沒有成為各政黨與候選人的主要成見。 兩公約施行法第四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