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假新聞,社維法不是良方
本文原刊登於 蘋果日報即時論壇 文/邱伊翎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者」可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更有立委提案要增加「散布假新聞╱訊息者」同樣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