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十大人權新聞記者會:要人權,不要極權!

依照往例,台灣人權促進會(台權會)於歲末之際發布年度重大人權新聞,今天(12/22)台權會召開「台灣10+1大人權新聞」發表記者會,並於會中頒岀五項「踐踏人權獎」給人權事件當中的人權加害者。

今年獲選10+1大人權新聞的項目包括(* 新聞事件排序無名次之分):
◎ 全民指紋建檔,緊急煞車
◎ 外勞政策=奴隸制度?
◎ 家暴虐童事件頻傳,預防宣導勝過亡羊補牢
◎ 言論與思想自由,莫走回頭路
◎ 集會遊行法不死
◎ 藏身公共政策的性別歧視
◎ 零髮禁、零體罰,有待落實
◎ 拒絕疾病歧視!
◎ 沈默的殺手:環境與生態污染
◎ 廢除死刑,有進有退
◎ 樂生院院民人權,還在等待春天

台權會會長吳豪人表示,今年人權方面的進展可說是微乎其微,2000年陳水扁總統簡單地說岀「人權立國」,現在他應該知道這不是容易的事情。今年台權會總共列舉岀十一項人權新聞,首先是影響全體國民,有侵害人民隱私權之虞的全民指紋建檔政策,透過憲法法庭訴訟、大法官釋憲之後認為全面蒐集民眾指紋建檔確有違憲之虞,大法官第603號解釋對於整個台灣與司法而言非常重要且影響深遠,而這對於台權會等團體組成的拒按指紋行動聯盟而言,能將這個嚴重侵害人民權利的政策阻擋下來,可說是打了場勝仗,但這並不是一個結束。

其次有關外勞政策,今年高捷泰勞抗暴事件引發的後續效應可說是首選,接著還有台塑麥寮廠保全毆打菲勞等等個案,都足以突顯外勞引進政策及仲介、管理方面等問題,以及對於移工人權保障不足的地方,勞委會對此責無旁貸。另外,針對虐待兒童的家庭暴力事件,相當令人髮指,親身父母虐待小孩,甚至於自殺還要帶著小孩當墊背。

另外,針對疾病歧視,例如社會或政策對於漢生病患、愛滋病患的歧視,患者本身沒有犯錯,卻僅因為身染疾病就遭到歧視,這可說是最令人不可思議的狀況。接著,環境污染在今年也有多起案件,其中要以蘭嶼海域污油事件及戴奧辛污染為例,環境議題在人權發展的過程當中屬於第三代人權,也就是集體人權(collective rights),跟全體人民息息相關,因此也値得關注。

接著,吳豪人提出,由於廢除死刑的議題反應一個國家對於生命權的尊重與否,民間團體組成了「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希望開啟社會對於死刑議題的討論,今年九月國際人權聯盟(FIDH)代表來台進行台灣死刑狀況調查,並且拜會陳水扁總統、司法院長與法務部長,總統在接見時,強調已經將唯一死刑罪,除海盜罪以外,全已廢除,今年也未執行死刑。但是,我國還沒有真正廢除死刑,也還有判刑定讞的死囚。然而,今年台灣社會對於死刑議題的確有較以往更多的討論。

民間法改革基金會(司改會)執行長高涌誠進一歩補充,今年度的重大人權新聞的確都有其重要性與影響力,其中有許多項跟司法直接相關,同時也是司改會長期關注與協助的議題,例如兒少條例立意保護十八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但是「兒少29條」當中卻缺乏保障十八歲以下之人的要件,造成許多人只是因為單純在網路上留下「我要援」的字眼即可被起訴,而警察爲求績效以釣魚方式辦案,並依「兒少29條」將許多學生、不瞭解法律的年輕人起訴,造成類似文字獄,我們認為這是非常不適當的,也認為這條法律的確有問題,其次,媒體報導援交新聞使用歧視或污名字眼,也是對於人權的一大傷害。

同樣與言論自由相關,晶晶書庫一案突顯刑法235條當中對於「猥褻」定義的爭議,在憲法保障言論自由的範疇中也有値得討論的地方。此外,不論是晶晶書庫案或是屏東葉永鋕案,都突顯台灣司法對於性別意識的欠缺。至於非常光碟案,基於法律不處罰未遂,除非出版品的成品已經違法,否則絕不能事前檢查,但桃園縣刑警大隊到台北搜索民眾住家、扣押母帶,還強押人到桃園作筆錄,用事前檢查的作法,此舉嚴重違反人身自由並妨害言論自由。

台權會顧問薛欽峰律師則針對集會遊行法提出說明,雖然大法官已作出第445號釋憲案,但是實際執行及法令修正方面還是需要加強,否則就會出現類似這次反WTO的抗議人士,遭到香港警方侵害集會遊行權利的情況,可能會在台灣重演。以今年的幾起案例看來,我們在法律層次還是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台灣目前還是採取事前許可制而非事先報備制,且在法律內容對於社運團體仍有諸多限制,例如是否有侮辱公署,而刑責過重也很不適當。薛律師另外補充,與言論自由有關的是警察職權行使的問題,例如非常光碟案,警察沒有搜索票即進行搜索;警察依兒少29條以釣魚方式辦案,都突顯警察職權行使的規定還有很大的改善空間。最後,廢除死刑部分,在刑法當中已經沒有唯一死刑的罪,但是在特別刑法例如陸海空軍刑法當中,仍然有唯一死刑的罪罰。

同志諮詢熱線文宣部主任巫緒樑補充,去年底通過的網路分級制度,因民間團體的反對延至今年七月執行,使台灣成為世界上唯一實施網路分級制度的民主國家。國家這樣對於民眾言論進行事前審查,尤其是對於性相關的內容,其實實際壓制了弱勢者或性少數的網路空間。此外,對於性別歧視與疾病歧視,巫緒樑指出,人們對於不熟悉的疾病產生害怕可以理解,但是從衛生署頒發的捐血健康標準辦法當中限制同志捐血、社區排斥愛滋病患、樂生院漢生病患受社會排斥等事件當中可以看出,政府不僅沒有足夠的知識和正確的態度面對疾病,對於教育民眾與去除性別或疾病歧視的努力應該要加強,今天頒發「沒洗手獎」給政府可說是實至名歸。

原在台塑麥寮廠工作的菲律賓勞工Gil Lebria來到記者會現場說明他遭到人權侵害的過程,去年八月連同Gil在台塑麥寮廠工作的十六位菲律賓勞工,因抗議勞動條件不佳而參與罷工,竟遭到保全毆打後立即遣返,被打得重傷的Gil在香港轉機時立即驗傷。今年,則在民間團體的協助之下籌集費用再度來台,準備向台塑涉案保全提起訴訟。回憶被欺壓的過程,Gil一度紅了眼框,另外,他表示非常榮幸能夠代表受害者頒獎給迫害人權的加害者。

最後,樂生療養院院民的人權議題,因為其複雜性而名列今年度第十加一大的年度人權新聞。樂生院戰前入院之院民對日本提訴,於10月25日獲得勝訴判決,雖然日本政府已提起上訴,本案仍具有相當大的意義;此外,台灣方面行政院文建會已經同意將樂生院暫定古蹟,同時,民間版本樂生院漢生病人權保障法案已送入立法院逕付二讀,相當令人振奮,我們期待這個法案能夠盡快落實。

吳豪人強調,這些台權會選出的十加一大新聞僅是少數浮現出來的人權問題,除了指紋建檔案是涉及全體人民的權利,其他事件看起來可能是少數人人權受到侵害的案例,因此,國家或者人權加害者可能會說,少數人權利不能對抗多數人利益。然而,正因為少數人權利受侵害才能突顯岀問題的明確性,以所謂「追求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為藉口其實是個騙局,以樂生院的問題為例,少數人的權利受侵害是相當明確的,而所謂多數人到底是政客、財團或者無法發聲的民眾,這是値得我們思考的。

台權會每年年終廣邀社運團體對於年度重大人權事件之意見,並進行討論與篩選後,挑選出年度人權新聞。透過每年的台灣人權事件之回顧與剖析,台權會希望提醒台灣社會與相關當局正視人權議題。此外,記者會中頒發「踐踏人權獎」予人權加害者或加害單位,藉此譴責人權侵害之事實,並對於人權加害者或單位加以持續的監督,促進社會各界對於人權意識之提升,呼籲政府相關部門立刻停止迫害人權的極權政策與作為,俾使人權獲得伸張與保障。

--記者會訊息--
時間:2005年12月22日(星期四)早上10:00
地點:台北市律師公會第三會議室
主辦單位:台灣人權促進會
主持人:吳豪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會長
出席者:薛欽峰 台灣人權促進會顧問、執業律師
高涌誠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
巫緒樑 同志諮詢熱線文宣部主任
Gil Lebria 台塑麥寮廠內因罷工被毆打遣返的菲勞代表

--踐踏人權Orz獎--
獎項名稱/得獎者/得獎理由
打手獎/華磐、高捷、台塑、惡質仲介/具體打擊外勞人權之打手
黑手獎/勞委會/未檢討外勞相關制度、未確實做好勞動檢查、對於受害者未積極保護
沒洗手獎/衛生署/歧視同志捐血;未善盡社會教育責任,導致醫療弱勢族群遭受歧視
推翻搖籃的手獎/檢警單位、新聞局/打壓言論自由不遺餘力:各地警察單位以兒少29條起訴網友;晶晶書庫案;非常光碟案、網路分級制度
錯愛的小手獎/施暴者/家暴、虐童、體罰,應靠社會支持來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