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將兒童拘留於外國人收容所

 

翻譯:台灣人權促進會

編按:此為本會參加區域會所加入之國際聯署聲明,翻譯為中文,供台灣政府及社會參考。英文版原文請點選此。

 

非政府組織呼籲亞太地區政府停止將兒童拘留於外國人收容所

 
( 20111125日,吉隆坡,馬來西亞)
 
 
非政府組織在馬來西亞所召開的區域會議中,關注亞太地區日趨嚴重移民收容問題,並提出政府必須尋求替代方案之建議。
 
來自十八個國家的五十個非政府組織,於2011年11/24-25召開會議,關注亞太地區的移民收容問題移民收容的問題日趨嚴重─許多國家往往在第一時間把非正規移民(irregular migration)送進外國人收容所,即使他們對於社會治安並未造成任何危害。
 
國際研究指出,外國人收容所並無法有效嚇阻非法移民,而已經有具體的替代方案可以更人道、更有效、更經濟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問題。

在南亞、東南亞與東亞地區,許多人在外國人收容所被拘留過長時間,拘留環境並遠低於國際人權標準,甚至拒絕當事人尋求庇護或要求重新審查他們是否真有必要被處以收容處分之權利。

關注外國人收容國際聯盟(International Detention Coalition, IDC)主任Grant Mitchell說,「目前不斷發現,外國人收容所的環境對於身心健康有所負面影響,而且越來越多有呈現出不當對待、人權迫害之趨向。特別是裡面往往有難民、尋求庇護者以及孩童等弱勢族群」。

 為解決此問題,許多國家已開始尋求替代方案,而且發現替代方案能更有效地解決問題,同時也讓這群人更有效地遵守承諾及指示。針對如兒童、未成年的孤兒等弱勢,替代方案將更人道、更符合人權,2010年,日本與泰國等國家變從外國人收容所中釋放了大量的兒童難民。

為符合國際標準,外國人收容必須是最後的手段,而非預設的解決方案,而且在這過程中,必須要有申覆制度、最短的收容時間、獨立的監督機制來確保被收容人的權利保障。非政府組織也同時呼籲亞太地區的政府趁著國際難民公約六十周年趕緊廢除將兒童拘留於外國人收容所的措施。

亞太難民權利網絡(Asia Pacific Refugee Rights Network, APRRN) 專員Anoop Sukumaran 說,「政府在第一階段,採取替代方案是非常關鍵的,特別是針對弱勢族群如兒童」。

為紀念國際難民公約六十周年,這個區域會意及工作坊在於日內瓦的會議兩周前舉辦。關注外國人收容國際聯盟(IDC)與亞太難民權利網絡(APRRN)再次呼籲各國盡早廢除將兒童拘留於外國人收容所的措施,並尋求替代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