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於此次性侵害防治法修法爭議條文之意見

台灣人權促進會對於此次性侵害防治法修法爭議條文之意見

國內近期發生數起性侵害案件,經媒體報導後造成社會譁然,引起立法委員及民間團體之高度關切,紛紛提出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修正案,以回應社會大眾期待。針對此修法浪潮,台灣人權促進會基於平衡犯罪防治及人權保障之立場,參考學者專家意見及比較法制,針對各版本草案中部分條文有侵犯人權之虞者,表示意見。

台灣人權促進會並非全然反對修法,相反地,我們也非常認同性侵害防治法修法應盡速完成。但,對於部分立法委員及行政院所提出修正草案中的部分備受爭議的條文(例如,公告制度、侵害人身自由的溯及既往、化學去勢等),本會認為這些條文似乎無限上綱、無限期延長對於已經服完刑的更生人之懲罰,甚至也可能連帶影響到被害者的隱私權,故特別針對這些爭議較大的條文,參酌美國之外的其他各國之做法,提出本會之意見。

附件
台權會修法意見及各國做法比較表
立法院目前所保留之條文對照表,依主題分類整理

台權會電子報參考資料
2011年7月電子報: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爭議
2010年11月電子報:美國梅根法案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