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都中的幸福未滿—貧窮人的台北-高雄串連展」議題講座:漁業王國下的奴工:遠洋漁業的人權問題與企業責任

2024年11月,台權會南辦與高雄多個關注貧困議題的組織合辦「港都中的幸福未滿—貧窮人的台北-高雄串連展」。配合展覽,台權會長期投入遠洋漁工議題的資深研究員施逸翔從近來多個強颱襲台,漁工被迫在颱風天留在船上替船東顧船開始,討論台灣遠洋漁業面臨的諸多困境,解析政府、企業應承擔的人權責任。最後邀請聽眾加入「要求台灣遠洋漁船全面安裝Wi-Fi」聯署,一齊為有尊嚴的漁業勞動環境盡一份心力。

漁工成海上人囚,遠洋漁工人權侵害的系統性問題

外籍漁工人權保障聯盟揭露,新聯發168號自前年11月起滯留於東非模里西斯路易土港口,雇主因違反遠洋漁業條例規定,遭罰新台幣25萬元,收回漁業證照2個月;屏東東港也曾發生12名印尼船員連續十個月沒有領到工資,船東說明積欠薪資的理由都是經營不善,油價太高、魚價太低虧錢等。侵害漁工基本人權的企業能持續獲得海洋管理委員會(MSC)認證,供應商也毫不知情遠洋漁工們所面對的不公平的對待。強調全球供應鏈底下企業應負起人權責任,包含中間商、製造商到銷售端等,盡到保護漁工基本人權之義務。

兩公約與漁工人權保障

2009年通過的兩公約施行法,正式將國際人權公約國內法化。核心國際人權公約規範締約國的三大人權義務包含:尊重人權、保護人權、充分實人權,其中尊重人權包括企業應透過「盡職調查」來避免侵害他人權利,並且應該處理所犯下的傷害。2013年第一次兩公約審查結論性意見中就提醒臺灣政府對於企業人權責任議題,包括透過具拘束力的法規規定監督與管制的需求,應給予充分關注,尤其是涉及女性勞工與移工的地位、工會團結權等權力。行政院也在2022年提出「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試圖解決外籍漁工強迫勞動問題,然而因缺乏系統性、足以改革整體制度的立法計畫,最終淪為零碎的政策工具,遠洋漁工強迫事件仍層出不窮。

空洞的承諾;空虛的海洋

台灣曾獲MSC認證的豐群水產是全球最大的鮪魚罐頭製造商,不過近年來MSC因持續對極具破壞性的工業捕撈進行認證逐漸失去公信力。綠色和平組織就發現豐群水產旗下的大黃蜂臺灣籍供貨漁船違反臺灣《遠洋漁業條例》多艘船隻疑似涉及強迫勞動,包括扣發薪資、扣留身分文件與超時工作等。來自臺灣權宜船大黃蜂的供貨漁船「大旺號」,甚至兩度遭綠色和平東南亞辦公室、美國海關確認有強迫勞動情形。台灣漁船也曾被美國發過暫扣令,三度上榜美國強迫勞動清單,臺美21世紀貿易更擬定禁止強迫勞動產品輸入、歐洲議會也通過《歐盟市場內禁止強迫勞動製造產品》,希望透過相關規範保障漁工人權。

遠洋漁工海上使用Wi-Fi不能等

國際勞工組織所提出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還包括:濫用弱勢處境、抵債勞務、孤立等,其中孤立包含被剝奪與外界聯繫的管道。東港印尼海員同鄉聯誼會(FOSPI)透過在港邊開會,在諸多遠洋漁業面臨的議題中,表達對海上通訊船強烈的渴望,也與其他國際組織至美國波士頓國際海鮮展共同表達訴求,並獲得前美國勞工部國際事務處副次長李亞姬的支持;十分照顧外籍漁工身心健康的船東曾譯霆也表示:「雖然建造飲水機、Wi-Fi……讓成本增加,後續補給及作業時間經費將花費更多,但他想告訴全國漁民兼顧漁工生活空間的漁船一定做得出來!」 最後也分享了其他現況保障遠洋漁工人權措施:外籍船員互動服務平台讓民眾都能看到漁船資訊揭露,包括是否有提供Wi-Fi給船員使用;福克蘭群島自然資源局引進申請評估系統,符合漁工人權保障的船隻才能獲准進入福克蘭群島水域捕魚,期望此舉能帶動Wi-Fi設施的安裝。

呼籲保障遠洋漁工使用Wi-Fi的通訊人權連署:https://laborrights.app.neoncrm.com/np/clients/laborrights/survey.jsp?surveyId=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