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2021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NGO不認同臺灣未降級 國際記者會表訴求

2021年7月8日臺北
 

海內外10個NGO共同舉辦國際記者會,針對美國國務院上週發布《2021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TIP Report) ,維持臺灣名列第一級,表示不認同。多項調查和報告中指出臺灣的遠洋漁業涉及人口販運,但政府始終未能充分改善問題。 去年,臺灣遠洋漁獲首次被列入美國勞動部的《童工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臺灣船隻也被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發出暫扣令。此外,台灣漁獲銷售到世界各地,包括美國和歐盟上市場上知名的鮪魚罐頭品牌,正因如此,漁業中的強迫勞動與人口販運行為必須立即處理。

今年四月,由全球30個勞工、人權和環境組織組成的「海鮮工作倡議聯盟」向美國國務院提交一份報告,指出臺灣並未符合美國 2000 年《人口販運受害者保護法》規定的最低標準,因此建議將臺灣降為第二級。

事實上,今年的人口販運報告列舉多項臺灣政府在打擊漁業中的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問題的不足,例如:

稽查人員數量不足與檢查程序不完備,持續阻礙在遠洋漁業人口販運問題上的各項努力,包含被害人的認定、調查與起訴。加大了執法力度,卻沒有投入足夠的資源,也沒有充分提升近海或遠洋漁業中強迫勞動犯罪事實的偵查、調查或起訴。加大了保護力度,但管控和轉介程序仍不足,難以落實識別和為臺灣籍或權宜船上的外籍漁工被害人提供服務。

 

臺灣遠洋漁船可停靠的 32 個國際港口中,只有 9 個港口設有檢查員,很大程度上僅限於檢查非法漁業或破害環境等事項,缺乏勞動相關檢查。有外籍漁工指出申訴專線處理速度十分緩慢,甚至發生將申訴內容轉達漁船幹部,使投訴者面臨潛在報復風險。政府允許居留許可證過期不到90天的移工續簽這些許可,並可透過支付罰款避免被驅逐出境。然而,此措施不適用於外籍漁工,許多漁工被要求必須留在船上,如果試圖上岸,將面臨罰款,或者會通過非正式安排轉移到其他船上工作,這可能強化人口販運的風險。

對此,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台灣政府的遠洋漁業外籍勞工政策,已經存在系統性的治理失靈,這是外籍漁工容易成為強迫勞動與人口販運被害者的主因。但這次台灣仍被人口販運報告列為第一級,使得台灣政府只有歡慶維持低標的成績,卻看不見解決問題的決心。」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移工政策處主任汪英達表示「移工支付高額仲介費一直是人口販運根本原因之一,而臺灣政府連直接禁絕由移工支付任何仲介費的要求都從沒做到,表面看來的人口販運案件起訴率提高、被鑑別的被害人人數增加,其實只是整體性對移工剝削的忽視與包裝的一環罷了,這怎麼可能能夠達到人口販運報告第一級的最低要求呢?如果是,那這份報告到底還有何公信力可言?」

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主任Rev. Peter Nguyen Van Hung表示「今年的人口販運報告再次將臺灣列為第一級,有助於臺灣在國際上的形象,但卻傷害了許多從事危險工作的漁工、家事移工和許多外籍移工。 強迫勞動給無數受害者的生活帶來許多身心創傷。 報告中的「優先建議」,主要集中在漁業領域,也呈現臺灣在排名上的虛偽。臺灣政府應該誠實面對處理這些問題的不足,才能積極改進。」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秘書長李麗華表示「美國人口販運問題報告的第一級雖是報告本身的高標,但其實只是達到最低標,這或許說明了為何臺灣在國際上明明已聲名狼藉,卻可以連續12年被評為第一級的原因。許多臺灣NGO認為,這樣的評比會動搖臺灣政府打擊人口販運的努力,因為政府只顧著『慶祝』他們所謂的『成效』。」

綠色和平臺北辦公室海洋專案主任李于彤表示「美國國務院的《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已連續多年點名臺灣遠洋漁業中的強迫勞動及人口販運問題,今年也不例外。自2019年開始,綠色和平持續揭露外籍漁工在臺灣遠洋漁船上疑似遭強迫勞動的情事,在缺乏勞動檢查及歧視性的雙軌聘僱制度下,外籍漁工至今仍然處於弱勢,而臺灣政府未能參照國際公約進行法規與制度上的改革,更進一步暴露其根本無意改善現狀。因此,我們不認同臺灣政府的作為符合打擊人口販運的最低標準。」

綠色和平美國辦公室資深海洋顧問Andy Shen表示「維持臺灣在第一級並不合理,也有誤導美國企業買家的風險,以及其他以此報告作為依據其購買與投資決策的投資者和消費者。雖然國務院將臺灣列為一級,但其分析也發現,漁業中普遍存在強迫勞動事件,臺灣政府也未能採取足夠的行動解決問題。必須提醒所有利益相關者,尤其是美國買家和投資者,保持警惕,繼續將臺灣遠洋漁業視為高風險行業。」

國際勞工權益基金會(GLJ-ILRF)資深海鮮倡議協調人Kimberly Rogovin表示「將臺灣維持在第一級,並未反映在第一線服務的相關組織之觀察,也與美國勞動部決定將臺灣遠洋漁獲列入《童工與強迫勞動製品清單》的決定不符。長期以來,由於歧視性的法律框架,以及遠洋外籍漁工缺乏加入工會的管道,漁工遭到嚴重的剝削。我們呼籲臺灣政府應結束管理外籍漁工的雙軌制,確保所有漁工都能行使結社自由和集體談判的權利,以防止強迫勞動和人口販運問題。」

聯合聲明組織:

Global Labor Justice-International Labor Rights Forum 
Humanity Research Consultancy
綠色和平(Greenpeace)
台灣人權促進會(TAHR)
宜蘭縣漁工職業工會(YMFU)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SPA)
越南移工移民辦公室(VMWIO)
新事社會服務中心(Rerum Novarum Center)
海星海員中心(Stella Maris)

 

媒體聯繫:
綠色和平/陳瓊妤
台灣人權促進會/施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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