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APEC後2020願景 納入亞太人權法院 記者會

【發言稿】APEC後2020願景 納入亞太人權法院 記者會

施逸翔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儘管11/12我們這些公民團體已經向台灣參與APEC會議的代表們提出一份至少有402名包括台灣、香港、美國、加拿大、瑞士、日本需要被救援的名單,呼籲台灣代表可以就這些人權案件,在APEC會議中提出,並打開人權議題的對話與訴求,但令人遺憾的是,16日代表台灣政府出席的國發會主任委員龔明鑫及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總談判代表鄧振中,在部長會議中隻字不提人權議題,更遑論提出急待救援的人權個案名單。

因此,我們今天再次還到總統府前,呼籲即將出席領袖會議的張忠謀先生,能在會中提出台灣公民社會所題出的救援名單,並倡議APEC應該開始正視區域的人權議題,並積極啟動與建立亞太人權法院與人權機制。

基於12日我們所提出的那402人的名單,今天我們要特別強調三個分別來自台灣、香港、與西藏的緊急個案。

首先是我們的台灣手足李明哲,他是關注中國社會發展及維權人士的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他在2017年3月19日從台北飛往澳門後,從珠海前往廣州拜訪友人後失蹤。直至十天後,3月29日中國國台辦證實捉捕李明哲,原因是「危害國家安全」。11月28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褫奪政治權利2年。是首個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入獄的台灣人。目前仍被關在中國赤山監獄中。基本上,我們堅信李明哲無罪,因為任何政府都不可因為一個人行使言論自由而將之入罪。儘管李明哲還有兩年的刑期,但我們呼籲中國政府應該立即釋放李明哲,如果APEC已經有亞太人權法院,就應該有管轄權審理李明哲人權案件。

再者,是今年香港國安法施行之後,第一批被送中的12港人,也是全球正在積極救援的12手足,他們是李宇軒、張俊富、張銘裕、喬映瑜、嚴文謙、鄭子豪、廖子文、鄧棨然、郭子麟、李子賢、黃臨福、黃偉然。2020年8月23日,這12名港人打算前往台灣尋求庇護,但在途中遭到中國政府攔截,現被扣押於深圳市鹽田區的看守所。當中10名涉事者家屬曾多次安排委託律師要求與扣押港人會面,但均被中共政權的公安拒絕,他們可能面臨酷刑對待。同樣的,我們呼籲中國政府應該立即釋放12港人,如果APEC已經有亞太人權法院,就應該有管轄權審理12港人人權案件。

最後,雖然不在上次402人救援名單中,但我們認為正在中國監禁的藏語倡議者札西文色(Tashi Wangchuk),他僅是非常溫和地根據中國憲法所保障的語言文化權利,以體制內的合法管道提出他的訴求,倡議政府應該保障西藏語言與文化的實踐,就被中國政府以「煽動分裂國家罪」重判五年,他曾在法庭上辯護「他只是想用訴訟手段迫使地方政府不再忽視藏語教育,他是行使公民的批評權;而非試圖分裂國家」,我們認為中國政府也應該立即釋放札西文色這位良心政治犯,如果APEC已經有亞太人權法院,就應該有管轄權審理札西文色人權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