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側記】8/29夏日難民系列講座:難民法將把台灣帶向何方

文/台權會實習生 陳薇安、江翊潔

校訂/廖欣宜、游詩庭


在講座開始時,尤美女律師解釋了難民跟移民的不同:移民是為了尋求更好的生活,只要有錢,就能透過偷渡或是投資的移民方式去到別的國家。但是難民是來自於因為政治、宗教、國籍、氣候變遷、性別…等因素,因為恐懼酷刑,不能或不願留在自己的國家,所以才必須遷移到別的國家。而現在全球化下各國命運可說是休戚與共、相互連結。在這樣的情況下,台灣號稱是人權立國與民主的國家,對於不論是因為何種因素離開母國的難民,我們難道能夠袖手旁觀嗎?我們應該個案處理,還是建立一個讓公務人員跟尋求庇護者都可以遵循的制度呢?

台灣難民政策與歷史

早在七〇年代,中南半島各國內戰就有許多戰爭難民逃到臺灣,因為當時仍是聯合國會員國,因此台灣政府成立「海漂專案」、「仁德專案1,在澎湖講美白沙難民營軍事化集中管理難民。但也曾經有小金門守軍屠殺無武裝越南難民船的慘案。近年,也有遣返尋求庇護者的爭議案例,例如遣返過境台灣欲轉往他國尋求庇護的庫德族人,遣送回原本的搭機處馬來西亞2;在2015、2016年也兩度遣送尋求政治庇護的中國人回到中國。然而,由於不同的政黨執政,對難民處置有不同看法與做法,因此政府應成立難民法,讓不論在哪一黨派的執政期間,在第一線的人員都能有法律遵循。

看待難民的兩種觀點

世界各國對於難民的政策主要有兩種觀點:隔離觀點與融入觀點。
隔離觀點是指利用地理區隔,讓難民的生活跟社會隔絕。在這樣的脈絡下,政府視難民為負擔,因此在面對難民議題的時候,重視紀律、強調服從。但是,此方式容易造成邊緣化與難民歧視。雖然一般民眾沒有接觸到難民,但是接收難民會使政府的社會福利支出會增加,其實還是會對一般人民有影響。

另一種觀點是融入觀點,也就是肯認其實許多難民是具有專業能力與才能,並非只會造成接收國的負擔。使難民發揮原有所長、並與社會相輔相承,將難民視為接收國社會人才與勞動力補充,也是擴大社會的多元性與公民參與。另外對於難民來說,除了國家立法之外,社會也相當重要,而在人權是社會共識的許多國家對難民多採取「融入」的態度。在融入的政策中,接收難民可以是重視人權、多元文化、與包容的社會價值之體現。舉例來說,德國政府提供德語教育協助難民融入生活,在社區大學協會開設德語課程。並且為難民安排訓練志工,提供學習陪伴員與朗讀義工,讓難民理解當地資訊。法規機制也協助難民,更能夠擴增難民本身的專業知能,以及了解自身的發展潛能。民間與企業力量也創造更多社會互相理解的機會,例如「94路公車3安排德國人跟難民共同出遊。因此,來到德國的難民並不會成為「低端人口」,意即不會被歧視、亦不會被國家或人民排擠,而是可以在德國生存與工作,和德國社會一同發展、共存共融4

難民法草案與配套修法

難民法與難民庇護相關條例,包含難民法草案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十七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八條,對於流離失所來到台灣的人們都是十分重要的。

難民法的重要性在於對於難民的審核,需要有國際的網絡協助調查難民的背景與受迫害事實,例如協助調查難民證件是否偽造、逃難原因是否屬實、確認難民本人身份…等,單一國家很難單獨審核這些事項。因此有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協助確認尋求庇護者是否是難民。而一旦有成立了難民法,台灣政府就能依照此法與國際合作,一同確認難民的真實身份,避免滲透危機。

難民法也會要求政府在審核期間幫助難民的生活安定,如居住與生活津貼。而在確定其難民身份之後,必須協助其就醫、就學、就業。而且難民身份的確立,應該不只由移民署審核,其實也需要有相關專家學者和其他人士一起參與審核。若難民申請被拒,也應該明確告知救濟管道。這些都會使難民的保障更完整,更是一個國家正視難民主體性與難民議題專業性的象徵。

難民法對於在台灣等待庇護的難民,例如烏干達女同志 Juliet 就是迫在眉睫的議題。 Juliet在少女時期就被家人逼迫跟一個年紀比自己大非常多的男人結婚,後來因遭結夥強暴、公然侮辱,Juliet與他的同性伴侶,決定離開家鄉。然而,該同性伴侶卻在旅途中被殺害,只有Juliet隻身以觀光簽證入台。由於沒有身份,過了四年躲警察的日子。在台灣人權促進會的協助下,目前正在跟移民署申請庇護,被遣返的擔心雖已消除,但至今還在等待審查結果,懸著的心依然無法放下。

然而,當整個社會還沒準備好就接收難民,任何風吹草動的確可能造成對立、衝突、或反彈。因此在擬定難民法的同時,也需要與社會進行充分的溝通,才有辦法接收難民。而在社會能量充足到可以立法前,民間社會做了許多努力確保政府有用立法以外的方式保障難民的人權,包含:

1.落實不遣返原則

不遣返原則意即不會將難民遣返回會使他們遭受到迫害的地方,不論是否已立定難民法,台灣的公民團體都會監督政府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不能夠遣返個人使其回到可能會遭受酷刑的另一國。另一方面,聯合國的婦女保障公約的一般性建議也再度重申國家必須遵守不遣返原則,並使國家充分培訓移民官員,例如審查庇護的各階段應該要有性別敏感度;此外也應提供尋求庇護的婦女通譯及免費法律扶助。

2.官員及專業協助者之知識培訓

一些民間 NGO 團體會邀請專家進行對於官員、法官與檢察官的訓練,並促進與國際之間的交流,藉此了解他國政府面對難民議題的方式與經驗,同時他們也會進行社會教育,讓台灣社會更了解難民的真實狀況與處境。

台灣國際參與的角色

在土耳其的邊境,台灣的慈濟志工為遭受伊斯蘭國迫害的敘利亞難民建造了醫院與學校5。並且讓難民之中的醫生、護士與老師,照顧自己的人民。在為敘利亞難民建造的學校中,除了重視學習土耳其語之外,也保留自己的語言,不使原本的文化消失,甚至能與當地文化結合。另外,在土耳其政府提供土地,台灣政府出資興建的「台灣-雷伊漢勒世界公民中心」,提供一處可以創業與做生意的地方,讓難民可以維持生計,在去年九月落成。台灣在國際上,對難民議題展現了台灣的民主價值,而尤律師也希望台灣也可以在本土的難民保障變得更加完備,真正落實人權立國的理念。

台灣要如何面對難民議題

很多人擔心在庇護香港抗爭者時,中國會不會利用人海戰術派間諜來台。不過中國與台灣是適用兩岸關係條例,即使難民法通過,中國政治難民也沒辦法逃來台灣。關於國安,也應設想對策來處理。在學生身份、結婚依親、投資移民、工作簽證等身份來到台灣,也都可能滲透進來。若有專法規範,受過專業難民認定訓練的專家用法規機制處理,其實比不知道運作機制、成員、究責方式、審查標準的審查會更能夠保護台灣的國家安全。

與其詛咒黑暗,不如去點亮蠟燭

一開始,邱伊翎秘書長即指出台灣政府並沒有落實不遣返原則。在過去台灣兩公約審查都有提出具體案例,舉例來說在2014與2019年皆有來到台灣但又被遣返的敘利亞庫德族人。雖然台灣政府並沒有將他們直接遣返回敘利亞,而是送回他們上一個待的國家;但是此國家必定會審視該難民為何被遣返,因而層層轉送回敘利亞的可能性也相對提升。因此要說台灣政府有落實不遣返原則嗎?似乎說不太過去,這類情況屢屢發生,顯見社會教育與培訓十分欠缺。

遺憾的是台灣政府並不主動舉辦難民議題相關人員的培訓,都是由民間團體主動找經費與講師,甚至還需要拜託移民署的人員以及法官來接受培訓,更何況培訓是不能強制的,但在法案通過前,社會教育和培訓又尤其重要。

接著講師唸了兩段書中的記載,是當初台灣處於戒嚴時期時,政治受迫害者逃到其他國家之後得到的包容與對待,國際特赦組織在當時即和台灣有相當的連結,由此我們看見了台灣的政治受難者曾接受過的政治庇護,這也是我們該視政治庇護與難民保護為基本人權,而非人道主義的施捨的原因。這項權利,不僅被世界人權宣言羅列於14項基本人權,更被兩公約一般性解釋具體化為「不遣返原則」,我們不能把人遣返回他可能會遭受酷刑與迫害的地方。

國際特赦組織針對難民議題與國家難民政策有不少連署與聲援,其中一個是針對希臘政府在今年緊縮了難民政策並嚴查當地的難民審查,亦駁回更多難民個案;在外國收容所方面也延長了其收容時間至36個月,也就是政府可以將一位難民關在外國收容所內最多三年,來決定國家是否收容他6。而其實許多的收容所有超收人數的情形,裡面的環境衛生也相當令人堪憂,曾經有些人在收容所裡面內部糟糕的公共衛生罹患疾病,甚至死亡。而此一連署在台灣獲得了兩萬八千萬位人民的支持。但在此同時,支持台灣成立難民法的連署僅獲得一千多位國人的支持。因此我們應該反過來,先將自己的國家內部做好,再來要求國外達到難民議題的標準。

伊翎秘書長接著就民眾曾有過的疑慮來說明、解釋:
全球難民應由美國負責?

首先,美國並非造成難民問題的主要國家,且美國也有一套管理難民的一套系統。而難民是一個全球性的國際議題,不可能只透過一個國家就能全面解決,例如若是整個歐洲只有德國敞開國門接受難民,而其他歐洲國家對難民仍持封閉態度,亦不可能解決全球的難民困境,因此每個國家都為此盡一份心力是相當重要的。

對於難民只要捐錢就好?

台灣曾在2014年總統競選時表明台灣應該要做出貢獻,但此貢獻並非只是捐錢至國外,例如敘利亞或是土耳其就好,而是應該在難民進入台灣土地尋求庇護時接納他們。

應從源頭控管,而非由第三國介入?

另外也有人提出,應從源頭管控開始做起,理當需要釋出難民的那些國家先做出改革,而不是要其他國家開始收留難民。此一言論其實只有部分正確,我們應該要倡議侵害人權的國家做出改變,同時第三國也應保障基本人權,庇護那些無法受自己母國保護的難民。

台灣的人口已飽和,不能再接受更多難民?

數據顯示出台灣少子化問題相當嚴重,勞動人口也正在逐漸減少中。若能以正向的眼光看待難民人口,其實他們在台灣土地亦能做出相對應的貢獻,而成為勞動人口的補充。舉德國為例,他們收容難民將其視為勞動力的補充,難道台灣就不能透過難民的管道來增加勞動人口嗎?可以透過數據報告看見台灣高齡化越來越嚴重,但可工作人口卻沒有相對應地增加。因此台灣每年仍然聘用許多外籍勞工來填補工作所需人力,由此可見目前存在勞動力不足的問題。

台灣本身也有許多需要幫助的人,因此不能接收難民?

社會福利仍有在負責台灣失業人口與遊民……等需要幫助的人民,而其實幫助台灣本國人與接納難民這兩件事是可以共存的,不是接受了難民就不幫助自己的本國人。

難道台灣政府還需要另外花錢收養難民嗎?

現在收容難民的方式並非找一塊空地「放養」他們,各國現行的難民機制為只要通過審查,即可進入社區,並且靠自己的能力工作與生存、自行納稅也享有台灣醫療資源。因此難民在台灣生活也需要做出相當貢獻,除了等待審查的時間政府有義務編列預算協助難民安置以及獲得律師協助之外,一旦通過審查後,政府也不需要再「養」這些難民。

開放難民會提高國內犯罪率?

若將難民犯罪以及國人犯罪分別放進比例之中來看,難民人口中的犯罪率未必比原本的國人來得高,更何況一旦難民合法來台,若是之後在台灣犯罪,亦須接受法律制裁,並不會因為其身份而有任何赦免。

各國都需要專業人才,為何只有這些沒有一技之長的難民需要台灣?

許多對於難民有刻板印象的人都認為他們一無所長,對於接收他們的國家必不可能有所貢獻,但此的確為一很嚴重的刻板印象。例如,在2016年時聯合國的難民署即組成了一支「難民隊」,他們是沒有國家級別的代表隊,其中有些選手在自己遠本的國家就是游泳健將或是田徑高手,因此具有「難民」身份者並非等於沒有一技之長的人,或許只是我們沒有看見而已。另外很有趣的例子是,身為猶太人的愛因斯坦即為難民。當初德國在迫害猶太人時,愛因斯坦正好在美國進行採訪,其後也沒有再回去德國,繼續留在美國做研究。愛因斯坦就是一位具有難民身分的科學家。

講者指出一旦通過了難民法,會優先著手處理目前已經在台灣島上的實際難民,會有一套程序使他們確認自己是否符合難民定義,並合法留在台灣,而不會立刻開啟所有的邊境大門,在短時間內再收容更多的國外難民。以現況看來,在難民法尚未成立的台灣,許多滯留於此的難民仍無法取得合法的身份,他們也不能工作、不能就醫、不能領口罩,在疫情的狀態下這是否反而會對台灣得防疫造成衝擊?台灣即便不通過難民法,難民還是會前來,那是否需要通過呢?難民以及間諜的問題不會因為一部法案的成立與否而消失,反而在這些狀況都存在的情形之下,更需要一部法案來進行規範,並且對其身份進行更加嚴密的審核。台灣自己走過了戒嚴與白色恐怖時期,我們受到了一些外國人的協助與保護。今天我們已經民主化了,且號稱亞洲最民主最自由的國家,此時能給世界什麼協助?在國際地位上又應扮演什麼角色呢?

Q&A

在座談會最後的提問部分,講者們也提到了對於目前協助港人的相關情況,例如國人不需要擔心一旦難民法通過,會對於港人庇護造成哪些阻礙,因為預算人員與審查機制…等皆須遵照保密原則,政府部門相關人員基於保護個案應該保密,且法案本身不會寫到細節,只會寫大方向原則,例如語言協助、心理創傷、與醫療協助…等等。另外,其需法律授權,因此政府應訂立明確處理程序,比照難民法標準程序,而非丟給民間團體外包。此外,無法治基礎時,只要政府黨派間有所轉換,作法也會不同。若缺乏程序與協助資源可能會產生更多問題。最後,全球都是這樣在處理國際難民的,反而不會被中國政府諷刺台灣維護港澳,但若台灣繼續依照專案審查處理,才更有可能會引起中國政府的疑心。

當法律遇到政治時,公務員有法律則會依照程序去走,只要社會能正視此議題,破解傳統價值觀與迷思,看見難民處境,以及他們在這一部份能扮演什麼角色,自由法治與人權不會背離。政府也應透過更多方式宣傳讓民眾能夠理解為什麼要立難民法,使國人集結人民力量說服身邊的人,進而影響政黨。目前的理想是預算與專門人員將會變成一個制度,現在是用政策去達到難民法通過之前的急迫性與精神。願景是透過難民與國人的共存共榮,補起國人對於未知的東西都先持不接受的態度,由於公務員的同質性太高,不知道難民的樣貌、需求、及處境,NGO才能真正地實際接觸到難民。然而台灣容許很多實驗性的方案,若有人權法治,台灣可以做得很細緻。

當談到難民法的立法困境,會發現其實很多的立法原則上都沒有問題,但遇到政治則會出現問題。主要是不能使整個難民接收體系癱瘓,雖然想得很容易,但進入執行細節後則會發現有許多問題。另外,媒體炒作也會帶風向影響人民。然而許多法律沒通過是政治因素以及人民共識的問題。例如若說黃禍不要忽略其異質性,否則相關法律都該廢除嗎?既然不可能,則不能夠唯一堵住難民法的立法道路。

除此之外的移民法16條,其中有一項在處理泰緬孤軍,只要是家族曾經有國軍證明者,雖為無國籍者,但可申請居留證,其為專案處理,但有落日條款,在2018.12.31期限前申請才可以。另外關於來自印度或尼泊爾的西藏人,若能提出證明,則亦可申請居留證,但依舊是專案處理。這代表政府只想處理眼前的這批難民,未來的難民一概不予管理。

最後,主持人施逸翔也表示,台灣人權促進會也曾經透過教育小朋友難民故事,來讓他們了解與接觸難民議題。後來發現效果很好,因為小孩子們很快就能理解發生什麼事。而之後若有更多時間與資源來做這塊,效果會更好。


1 【難民船上的人】台灣應該記得,自己也曾協助過難民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45/article/5256

2敘利亞庫德族在台灣島上的困境。台灣人權促進會。https://www.tahr.org.tw/news/2416

3德國提供的融合和語言課程介紹(英文)。不管是到德國的難民或移民,都需要參加融合課程(也包含語言課程在其中),這些課程原則上都是不用付費的。https://www.bamf.de/EN/Themen/Integration/ZugewanderteTeilnehmende/zugewanderteteilnehmende-node.html
德國目前有些組織運用“peers”(也就是可能同樣是難民身份,或是講相同語言,有同樣背景的同伴)來協助其他難民更快的融入當地生活或是提供心理支持。https://www.betterplace.org/de/projects/63913-soultalk-psychosoziale-beratung-von-gefluechteten-fuer-gefluechtete

4#OneAmnesty演講筆記:從德國人的眼看見歐洲難民潮 https://www.amnesty.tw/news/2191

5土耳其政府「難民學校」計畫的關鍵推手,是來自台灣的他:「落榜壞學生」胡光中,在異鄉為敘利亞難民帶來希望  https://crossing.cw.com.tw/article/12103

6"Asylum-seekers could be detained for up to 36 months in Greece: max 18 months for asylum purposes then an additional 18 months for removal purposes."
https://www.amnesty.org/en/latest/news/2020/05/greece-systematic-detention-of-asylum-seekers-and-migrants-would-be-gravely-irresponsib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