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權促進會回應「拉瓦克部落案」之監察院報告

監察院新聞稿:https://www.cy.gov.tw/sp.asp?xdURL=./di/Message/message_1t2.asp&ctNode=2394&mp=1&msg_id=7254

監察院糾正案文:https://www.cy.gov.tw/sp.asp?xdURL=./di/RSS/detail.asp&ctNode=871&mp=1&no=6740

調查報告:https://www.cy.gov.tw/sp.asp?xdURL=./di/RSS/detail.asp&ctNode=871&mp=1&no=6741

監察院於9月9日發布新聞稿,糾正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

 

去年3月9日,高雄市都市原住民部落拉瓦克部落北上監察院陳情,希望監察院調查高雄市政府是否在拉瓦克部落案上有違反兩公約所保障之居住權。同年4月2日(也就是一個月後),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即強拆部落的其中11戶,因而引發後續4月13日的陳抗行動;當天的陳抗行動,警方僅因有人高舉布條呼口號,就實施保護管束、而後上銬移送。台權會在5月4日時,將警方過度執法的案例也一併送交監察院陳情。

監察院調查後指出,民眾僅是行使言論自由之權利、進行和平陳抗,卻遭高雄市警察局前鎮分局阻擋、甚至在不符現行犯要件就上銬逮捕,監察院認為警方執法過當,因此提案糾正。

監察院新聞稿提及,高雄市政府在回覆該院針對安置議題時回應「為求程序周延及人權維護,將由該府原民會再進行溝通協調」,且已於今年市議會總質詢允諾將「另覓地點興建,或清查既有且足夠容納拉瓦克族人居住之閒置空間進行安置……」。我們樂見高雄市政府願意暫緩拆除作業,開啟協商。

台權會在此也要向高雄市政府呼籲:尊重部落的想法,是要讓部落能在方案擬制的階段,就被徵詢意見、實質參與,並影響政府的政策決定過程。過去單向的說明會及原民會不斷說服部落接受的五甲台電宿舍及小港國宅,不但無法滿足部落的文化需求與共同居住的期盼,在程序上更剝奪部落積極參與的可能。 

因此,我們強烈呼籲高雄市府應盡速與部落開啟實質磋商,讓部落得以參與跨局處的政策形成過程,並實質公開盤點原地或異地安置的限制和可能性,以及具體的地點、規劃期程、需要負擔的金額...等;高市府需要仔細審視在過程中,如何盡可能保有原本的生活紋理與傳統文化,以符合原基法的精神、人權公約的相關標準,才能充分保障拉瓦克族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