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要面對難民人權

本文刊登於蘋果日報 2016 2/6 論壇


去年九月,三歲的敘利亞難民艾倫的屍體躺在土耳其海灘上的照片,網路上瘋狂流傳,當歐盟各國家紛紛拒絕難民潮時,德國總理以人道精神,開放難民入境申請難民身分審查程序,而遭到國際上大力讚揚。當時,蔡英文競選總部也曾在臉書發文,認為「政府應主動出面,協助救援,不能缺席」。

今年一月,德國總理的難民政策就開始因為去年底的難民犯罪事件遭到杯葛,甚至要求下台。而網路上也開始有民眾要新總統引以為戒,勿開放難民入境。把尋求庇護者及難民全部當成騙子或罪犯,不管事實如何,一致排除在外,這就是標準右派思維。丹麥政府更誇張,直接讓警方合法搜刮難民身上的金錢及貴重物品,這跟德國當年對待猶太人的作法又有何不同?

由於我國至今仍無制定「難民法」,因此,不論是從哪裡來的難民或尋求庇護者,只要踏上我國國土,都將面臨無法可循的問題。

2012年一位來台就讀博士的「跨性別者」(trans-gender),在母國因「跨性別」身份而面臨謀殺威脅,尋求庇護,因為台灣無相關法令,被迫放棄博士學業,轉往香港尋求庇護。來自烏干達的一名被視為「男同志」而遭到攻擊恐嚇的男子,也在台灣苦尋不到聯合國難民署(UNHCR)辦公室之後,簽證過期,擔心自己隨時被遣返。

2014年,移民署遣返了為躲避IS(伊斯蘭國)迫害的三名要前往歐洲尋求庇護的庫德族人。2015年也遣返了二位來自中國的尋求庇護者,另外有四位因「非法入境」被起訴,訴訟仍在進行中。2016年初,更遣返了二名因上訪而受到中國公安迫害的訪民,要遣返之前,中國公安還提前收到我國移民署的遣返消息,並告知該尋求庇護者的女兒,公安會在家門口等著。

此外,滯台流亡藏人,也因「移民法」第十六條訂下了「落日條款」,新個案都面臨無法可循的問題。在民間團體的抗議之下,才重新開啟個案協商,但是「移民署」跟「外交部」說要先確認個案身份,就又過了好幾個月,沒聲沒息。

不可諱言,有許多國家都是用捐款給聯合國難民署(UNHCR)或是派國際志工到海外進行援助計畫,展現人道精神,但是當尋求庇護者進入自家國土時,他們立刻就關上大門,不予理會。許多搭船被拒的尋求庇護者,都曾因此喪身大海。

1/16台灣選出了新總統也選出了新國會。由新政府及新國會治理下的台灣,許多政策真的會有所改變,注入人權的思維嗎?

周子瑜事件後,反中情緒再次上揚,但若是將這種情緒延伸成為反對所有中國人,甚至反對所有來台尋求庇護的外國人,而主張應該將所有「受到中國政府或其他政府迫害的尋求庇護者」遣返回母國,而不願意透過審查程序或透過與國際組織合作轉介第三國,那麼所謂新政府也不過只是披了國王新衣的舊思維罷了。

在英國、歐盟、澳洲等國家,在國會中都會設有「人權委員會」來關注人權議題。當新國會多了許多代表「進步價值」的新科立委加入。我們期待新國會能多關注人權議題;如果連自己國土境內的難民及尋求庇護者都無法處理,再多的海外人道救援,似乎也只是淪為一種虛偽的人道化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