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7月9日凌晨傳出中國北京維權律師王宇一家三口「被失蹤」下落不明,在之後的72小時內,已經有全國各地至少114名中國維權律師和人權捍衛者(詳細名單如附件),紛紛遭到中國政府各種形式的打壓,包括遭到逮捕、被失蹤、被傳喚、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約談,打壓的案件數量恐怕還在增加中。
中國維權律師們,長期以來在中國法律體制架構內,為許多中國人民和社會底層努力,維護他們的公民權和公平審判權。他們維護的是中國人民的基本權利,並無意進行所謂的「顛覆國家政權」,但由於維權律師也會甘冒極大風險挺身為法輪功人士﹑西藏和維吾爾人民、以及社會異見者們在法庭上爭取應有的權利,因此長期以來早已被中國當局視為眼中釘。這波嚴打之初始對象王宇律師,推測就是因為曾為維吾爾族學者伊力哈木‧土赫以及法輪功學員提供辯護,因此引發當局之不滿而遭受到嚴重的人權侵害。
台灣也曾經歷長期的威權統治與堪稱人權浩劫的白色恐怖時期,正是因為有一批不畏國民黨打壓的人權律師對人權的奮力堅持,才造成戒嚴體制的鬆動,慢慢撐開台灣自由﹑民主﹑與人權的空間。目前台灣人民所享有的自由,都是前人所遺留下來的果實,因此我們深知所有不畏強權、戮力捍衛人權工作的艱險。中國維權律師們不畏強權及打壓,仍然前仆後繼為中國種下正義與自由的基礎,奮戰不懈的精神著實令人感佩。
聯合國於1998年所通過的《人權捍衛者宣言》(聯合國大會53/144號決議文 )第8條指出:「1. 任何人無論是身為個人或與他人結社,皆有權在不受任何歧視地基礎上,獲得有效參與所屬國家之政府及公共事務的管道。 2. 除此之外還包括,無論是身為個人還是與他人結社,皆有權利向政府機關或組織提出關於公共事務的批評與要求改善的提案,並提醒政府機關或組織任務範圍內可能阻礙人權以及基本自由的發展、保護、和實現的任何面向。」
我們認為,遭到中國政府打壓的維權工作者們,完全是以合法的方式在中國境內參與國家政府公共事務,他們所進行的努力和發表的評論,無一不在合理和合法的範圍內,應受到中國憲法和法律所保障。中國政府身為聯合國的會員國,應遵守人權捍衛者宣言之規範,立即停止一切有針對性的打壓行動,並立即釋放所有相關的中國維權律師與維權工作者。我們也再次呼籲中國政府,應盡快批准早已簽署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將最基本的公民和政治權利還給所有中國人民。我們也呼籲台灣政府,再次肯認以民主和人權為兩案交流的前提,對中國政府的蠻橫行為提出道德批判。台灣人權團體將持續不斷地關注當前中國維權工作者面對的嚴峻情況,也呼籲各界響應聲援行動,讓國際的壓力影響北京當局,早日鬆開箝制人權的髒手,還給這些勇敢無畏的人權捍衛者應有的自由。
聲援團體: 台北律師公會人權委員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台灣聲援中國人權律師網絡、華人民主書院、華人民主文化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守護民主平台、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環境法律人協會、臺灣文化法學會、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健康人權行動、台灣冤獄平反協會......(持續增加中)
附件:
根據7月12日中午12時,China Human Rights Lawyers Concern Group /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之消息來源,目前遭打壓的中國維權人士名單如下:http://ppt.cc/zMYE4
【截至7月12號12時,共計15省77名律師及律所人員被帶走/失聯/約談/傳喚/要求約談/短暫拘留】
【被警方帶走9人】
- 律師:
- 王宇(北京,鋒銳所,7月9日4時被帶走,至今超過77小時,刑事拘留,羈押地點及罪名未知)
- 周世鋒(北京,鋒銳所,7月10日7時30分被帶走,至今超過49小時,刑事拘留,羈押地點及罪名未知)
- 李姝雲(北京,鋒銳所,7月10日11時30分被帶走,至今超過45小時,羈押地點及罪名未知)
- 王全章(北京,鋒銳所,自7月10日13時被帶走,至今超過44小時,刑事拘留,羈押地點及罪名未知)
- 黃力群(北京,鋒銳所,自7月10日8時30被帶走,至今超過48小時,刑事拘留,羈押地點及罪名未知)
- 劉四新(北京,鋒銳所行政,自7月10日8時45分失聯,至今超過48小時,刑事拘留,羈押地點及罪名未知)
- 包龍軍(北京,王宇丈夫,法律人,自7月9日3時失聯,至今超過78小時,刑事拘留,羈押地點及罪名未知)
- 李和平(北京,7月10日14時被帶走,至今超過43小時,羈押地點及罪名未知)
- 隋牧青(廣東,7月10日23時40分被帶走,至今超過33小時,7月11日21時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監視居住,羈押地點未知)
【失聯4人】
- 律師:
- 謝陽(湖南,自7月11日6時失聯,至今超過27小時)
- 胡林政(湖南,自7月11日6時失聯,至今超過27小時)
- 其他:
- 王方(北京,鋒銳所會計,自7月10日8時30分失聯,至今超過48小時)
- 趙威(北京,李和平律師助理,自7月10日17時失聯,至今超過40小時)
【警方約談/ /傳喚/要求約談/短暫拘留64人】
- 律師
1.劉曉原(北京,鋒銳所)2.張維玉(山東,在鋒銳所被拘)3.劉衛國(山東)4.常伯陽(河南)5.張雪忠(上海)6.遊飛翥(重慶)7.王海軍(湖南)8.郭雄偉(湖南)9.呂芳芝(湖南)10.文東海(湖南)11.付劍波(重慶)12.王成(浙江)13.曾維昶(雲南) 14.鄒麗惠(福建)15.王秋實(黑龍江)16.任全牛(河南)17.楊金柱(湖南)18.薛榮民(上海)19.蔣永繼(甘肅)20.遊忠洪(重慶)21.謝陽(湖南)22.王玉琴(山東)23.胡林政(湖南)24.劉連賀(天津)25.王萬瓊(四川)26.於全(四川)27.付永剛(山東)28.陳武權(廣東)29.楊璇(湖南)30.張重實(湖南)31.石伏龍(湖南)32.江天勇(北京)33.覃永沛(廣西)34.張庭源(重慶)35.袁裕來(浙江)36.熊冬梅(山東)37 .吳魁明(廣東)38.劉金湘(山東)39.張磊(北京)40.張凱(北京)41.楊名跨(雲南)42.劉士輝(廣東)43.李天天(上海)44.陳南石(湖南)45.劉正清(廣東)46.李威達(河北)47.梁瀾馨(河北)48.何偉(重慶)49.李方平(北京)50.呂洲賓(浙江)51.葛永喜(廣東)52.吳魁明(廣東)53.葛文秀(廣東)54.王全平(廣東)55.張鑑康(陝西)56.熊偉(山東)57.劉衛國(山東)58.王學明(山東)59.黃思敏(湖北)60.徐紅衛(山東)61.舒向新(山東) - 其他:
1.羅茜(湖南,公民代理)2.李大偉(甘肅,公民代理)3.周慶(北京,鋒銳所司機)
【查抄辦公室】
- 鋒銳律師事務所(北京)
- 李金星辦公室(北京,又稱洗冤行動辦公室)
- 李和平所在的高文律師事務所(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