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草率任命 立法院責無旁貸

~民間監督大法官聯盟聲明稿~

今日(6/12)上午,立法院分別以63:44、65:41、71:34、79:28通過大法官林俊益、吳陳鐶、黃虹霞、蔡明誠等四人的人事任命案(全數112席立委,共109人投票)。然則,本次的人事審查,絕對可列為立法院史上最草率的審查案之一。

自總統府於4月23日提出人選名單後,立法院遲遲未排定審查時程,直至上週五(6/5)忽然宣布將於本週三舉行公聽會、週四進行審查會,而後更在沒有審查報告書的情況下,於今日徑行表決。可笑的是,在週三的公聽會上,甚至有立委直言,總統府以「個人資料保護」為由,拒絕提供審查資料。而週四的審查會上,全院113席立委,卻僅只有19位委員登記質詢,全程參與質詢過程的委員,只怕一隻手便可數盡。在此情況下,立法院居然還在今日進行表決,如果這不叫草率,什麼才是草率?

尤其在昨日審查的過程中,四位被提名人(現在已是準大法官)就立委的質詢,如不是以「現行法律制度如何規定」,便是以「民意高低」作為回應,除了空洞,更極度依附質詢委員的立場,絲毫看不到憲法觀點上的正反論述。這樣的答覆,竟可以獲得過半委員的支持!而今日更有媒體報導,指執政黨以「不再堅持力推監察委員補提名」,來換取在野黨同意進行「大法官人事之審查」。聯盟強烈要求朝野兩大黨必須為此進行說明:是否將大法官人事案作為政治交易的籌碼,置人民權益於不顧?

儘管立法院怠忽職守,在草率的審查過程中,倉促通過四位大法官的人事任命案,但聯盟仍將依照原定計畫,就四位被提名人進行實質之評鑑,並在被提名人就任前,公布評鑑結果,做為檢視這四位「大法官」未來能否善盡職責之依據。

最後,聯盟再次呼籲,大法官作為守護憲政之重要職務,從提名、審查到表決,都應有一套公開、透明、審慎且嚴謹的流程。總統在提名之前,必須具體說明被提名人於憲政觀點上之貢獻,而被提名人在審查之前,更需就國會所提出之問卷進行回答,並繳交相關資料。同時,立法院亦應提前公布審查時程,以利被提名人可有準備時間。明年(2016)十月,又有五位大法官即將卸任,草率的表決戲碼仍否仍持續上演,就端看人民於大選時的智慧了。

【聯盟成員】台灣法學會、澄社、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台灣人權促進會、公民憲政推動聯盟、冤獄平反協會、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