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官學商業利益交換 斷送國人權益

 

本文刊登於2012.6.23自由時報,自由廣場,標題為<別拿人權作買賣>,原標題及全文如下:

產官學商業利益交換 斷送國人權益

/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執行秘書)

 

日昨媒體報導成功大學與日本富士通簽約,將建立基因資料庫,而日方最有興趣的是全台灣二千三百萬人的健保資料。報導同時指出因為人權團體反對,所以計畫受到阻擾。然而,民間社團一開始所質疑的是行政院的醫療雲計畫,此計畫不但至今仍無法明確說明計畫內容,而且一開始包山包海,既要把國人健保及醫療資料雲端化,更誇言要創造上兆商機。

 

在幾次與行政院的溝通會議之後,連衛生署、成大的學者都坦承過去國家衛生院直接對外(包括非學術界)釋出身分欄加密的健保資料,是有問題的做法。同時也保證行政院、健保局與台大、成大所合作的醫療雲計畫,不會將資料雲端化,也不會做商業利用,更不會包括敏感的基因資料。因此,民間團體也只是一再要求對於國人的健康及醫療資料的再利用,必須立法訂出一套完整的管法辦法,取得合法授權,以確保國人的權益沒有被斷送。不過,在與此相關的公民論壇會議中,也有學者主張病歷資料是醫師的智慧財產權,要蒐集處理這些資料,根本不需要再經國人同意。因此,從頭到尾並沒有任何一個計劃,因為人權團體的提出異議而遭到暫停。

 

然而,透過媒體的此則報導卻顯示,這些資料使用果然還是打算邁向商業模式,也必定會包含國人的基因資料庫。如果要建立基因資料庫,我國雖然早已通過了<人體生物資料庫管理條例>,也有相關的法條必須遵守。但是去年4月,也曾發生衛生署帶頭拍胸保證幫業者解套,讓未經當事人同意而取得的檢體,不經補告知也可以繼續保存。2010年通過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至今也仍未施行,故多數的個人資料及非公務機關,目前都不在舊法的規範範圍中。

 

如此狀態,學者還要指責民間團體要求立法保障,是”剝奪台灣人權”的做法,我們要說,如果真的繼續依照目前產官學界合作模式繼續走下去,台灣人民的個人資料及相關權益,才真的完全斷送在這些商業利益的交換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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