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瑠公圳案,是遭受迫遷威脅、居住權受侵害者的一頁縮影。瑠公圳邊小屋,可說是無土地產權的非正規住居的樣態,值得注意的是,賴碧珍家族曾屢次向水利會表達購買土地的意願、也曾在台北地方法院獲得具地上權的的判決,是行政與司法的不斷漏接,造成今日的局面。
在非正規住居之外,台權會也關注各種系統性製造迫遷戶的土地開發制度與土地清理政策。邀請你繼續共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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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著新店瑠公圳邊,有棟長型的平房,是賴碧珍家族一家四代的住所,也是她住了快一甲子的家。2012年的一紙要求拆屋「還」地的訴狀,擾亂寧靜的生活,自此「安居」成為最單純又最困難的嚮往。
居住權作為人權,是什麼內涵呢?這是一戶人家的故事,同時也是許多面臨迫遷困境住戶的縮影。司法院大法官不願意受理的解釋聲請,會如何影響實務案件的發展?而案件發展至此,下一步又在何處?
本次線上講座邀請瑠公圳案的當事人,與其委任律師葉恕宏、黃昱中,一起回顧在這長達9年的歷程裡,屬於當事人基本權利的這顆球,為何一再被現行制度所漏接?
▍延伸閱讀:
關於瑠公圳邊老宅: https://www.tahr.org.tw/news/2575
4/26法院履勘新聞稿:https://www.tahr.org.tw/news/2929
碧珍的外公在日本時代被請託看顧邊坡,因而在此住了下來,爾後數十年間,家族曾多次向瑠公農田水利會表達購買土地的意願,但都未能如願。讓碧珍不能諒解的事情是,水利會明知他家族長期居住於此:2010年邀請她的外婆陳罔市以世居耆老的身份,拍攝影片見證瑠公圳興衰。卻在隔年未通知賴碧珍家族應受法律保障的優先承購權利,就將老宅座落的土地分割成數個小地號、以無人居住的「空地」的名義,用未公開標售的方式,賣給不曾在此居住過的建商。建商取得土地後,即以民事訴訟要求世居於此的他們拆屋「還」地。
賴碧珍的外婆陳罔市在高齡93歲時,被建商提告要驅離住了一輩子的家,在多年的訴訟凌遲後,阿嬤沒等到正義來臨,已在103歲辭世。賴碧珍說:「阿嬤還在世的時候,我答應她會守住這個家」,雖然罔市阿嬤雖已羽化成仙,但對於老屋的守護,依然堅持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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