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摘要
台灣與香港民主化的比較
朱雲漢 先生(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台灣與香港民主化的比較
台灣 | 香港 | |
舊體制的合法性危機 | 高 | 低 |
舊體制的自由化程度 | 低 | 高 |
反對運動的社會動員力 | 中 | 低 |
統治菁英對民主改革的主導力量 | 中 | 高 |
民主改革的幅度 | 全面 | 局部 |
民主化的進程 | 民主轉型基本上完成 | 民主轉型出現中斷 |
政體的自治權限 | 完整 | 不完整 |
朝野政治菁英的協商與共識 | 有協商,有局部共識 | 無正式協商,無全面共識 |
民主改革的社會共識 | 高 | 低 |
公民政治參與意識 | 高 | 低 |
民主改革的外部阻力 | 間接 | 直接 |
民主化的前景 | 有隱憂 | 十分暗淡 |
主要社會對立 | 單面向;族群與國家認同衝突 | 單面向;與北京對抗或合作 |
對中國大陸民主化的啟示意義 | 高 | 低 |
對中國大陸民主化催化作用 | 較低 | 較高 |
◆台灣與香港民主化的細部比較
台灣 | 香港 | |
舊體制的合法性危機 | 1. 七十年代的外交承認危機 2. 八十年代國民黨權力結構老化,繼承危機浮現 |
1.八十年代年初中英進行香港前途談判 |
反對運動的社會動員力量 | 1. 反對運動有發動大規模群眾運動的能力 2. 反對運動與社會運動呼應,社會後援力量多元而廣泛 |
1. 民主黨派無發動大規模群眾運動的能力(六四事件期間是唯一的例外) 2. 民主黨派的社會後援力量薄弱,主要是教會團體 |
統治菁英的主導力量 | 1.國民黨一直對於民主化的進度與幅度居於主導地 位 2. 在前三階段修憲,國民黨片面主導;三屆國大選舉後才有政黨協商 |
1.港英政府主導政制改革的進度與幅度 2. 中共主導基本法的制定,以及首屆 特區政府的產生 |
統治菁英引進民主改革的動機 | 1. 蔣經國時期:強化國民黨政權的正當性;回應反對運動與國際社會的壓力;預 先化解國民黨政權在其身後的繼承危機 2. 李登輝時期:鞏固權力接班形 勢;增取民意支持;加速權力結構本土化;爭取台灣的國際支持;增加對抗中 共的籌碼 |
1. 一九八四年的『綠皮書』;港英政府以政制改革作為與中共談判的籌碼 2. 中共以『基本法』起草過程來取得對政制改革的主導權 3. 彭定康以擴大立法局直選及人權法案來賦予港人在九七後更多抗衡北京的力 量,以及挽回港英政府的統治威信 |
朝野政治菁英的協商與共識 | 1.國是會議建立朝野協商模式 2. 兩黨在國發會議前後達成修憲局部共識,但新黨被排除在外 |
1. 港英政府並未提供正式協商或諮詢機制 2.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提供有限度的諮詢機制 |
民主化的進程 | 1. 已經完成墊基性選舉(九二年立法院選舉、九六年總統直選) | 1.最後一屆立法局部份直選,第一屆立法會選舉辦法尚未公佈 2. 基本法四十五條承諾最終普選目標 |
政體的自治權限 | 為一獨立政治實體,實際行使主權國家的完整自治權力,包括國防與外交,不過 國際參與空間受到壓制 | 非獨立政治實體,實施獨立的經濟與社會體制,但沒有國防權,只有經貿與文化 領域的涉外權 |
民選議會的職權 | 1. 擁有接近完整的國會職權,有倒閣權,無調查權、審計權 2. 立法權受制於大法官會議的違憲審查權 |
1. 只有法案預算審議權與質詢權 2. 立法權受制於人大常委會的解釋權 |
行政權的產生 | 總統民選、行政院長必須維持立法院的多數信任 | 在中共操控下由選委會推選,由中央政府任命 |
文官中立 | 無中立傳統,但有顯著改善 | 有高度中立的傳統,是否能維持待觀察 |
自由權保障 | 明顯改善 | 一向高,但有倒退的可能 |
新聞自由 | 近年來享有高度自由 | 過去享有高度自由 |
公民參政的障礙 | 沒有選民註冊的要求 | 有選民註冊的要求 |
對於政黨地位的承認 | 選罷法、人團法賦予政黨特殊參政地位 | 政黨不享有任何特殊地位 |
民主化過程中社會分歧主軸 | 1. 民主改革的速度與幅度 2. 兩岸關係定位(統一或獨立) 3. 政治議題掩蓋經社議題 |
1. 民主改革的速度與幅度 2. 與北京合作或與北京對抗 3. 政治議題掩蓋經社議題 |
民主改革內在挑戰 | 1.黑金政治的腐蝕 2. 國民黨的資源壟斷 3. 民粹主義的傾向 |
1.民眾的政治冷漠 2. 商業界的反民主傾向 3. 媒體的自我設限 |
民主改革的外部挑戰 | 1.中共的武力威脅 | 1.中共對基本法的修改權與解釋權 2. 中共信守國際協定的誠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