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十大人權新聞

2000 news

  新政府宣示要以人權立國、人權外交為旨,然而2000年的台灣人權發展呈現何種面貌?今年十二月是新政權執政的第一個、也是本世紀最後一個人權月,台灣人權促進會邀集社運團體共同選出今年台灣十大人權新聞,企圖藉由事件回顧來反省台灣人權的發展,並檢驗新政府保障人權的誠意與成效,台灣人權究竟是曙光乍現或暗影籠罩?弱勢者的人權是否有所保障?跨世紀的台灣人權會往哪個方向走?向前、向後、或原地踏步?

  台權會在跨世紀人權月的首日(12/1)假台大校友會館舉辦「人權的曙光與暗影:公佈2000年台灣十大人權新聞記者會」,由會長林峰正主持,副會長陳俊宏與執委劉靜怡公佈十大人權新聞,並宣佈展開跨世紀人權月的系列活動。

  台權會副會長陳俊宏表示,縱觀今年的十大人權新聞,有曙光乍現的人權進展(四則),也有暗影籠罩的人權侵犯(六則)。被列為「人權曙光」之首選者是蘇案開庭再審的新聞,這椿人權團體努力多年並受國際注目的死囚冤案終於有了平反的可能性。其次是新政府的一連串人權新施為:包括總統就職中宣示三項人權政策並接著成立人權諮詢小組、宣佈停建核四、通過原住民族發展法幫助原住民自治、法務部展開掃黑行動,以及近日總統指示研議特赦三個案件(宗教良心犯、曾茂興工運案、蘇炳坤冤案)。新政府的人權政策,主要是回應民間團體多年來的呼籲,政策性宣示的動作令人耳目一新。

  然而決策或執行過程卻有所瑕疵,例如掃黑行動中檢察官或有違反人權與程序正義之譏,而且新政府的人權宣示動作也還需要後續的觀察,視其執行成果而定。另外,立法院通過修改六十年未縮短的法定工時,以及同志團體今年終於突破公領域長期來的封鎖,都是人權保障的進步。

  台權會執委劉靜怡強調,雖然今年的人權狀況有曙光乍現的驚喜,然而,同樣在台灣這塊土地上,卻仍然還有許多長期被忽略的人權問題,也有些深埋於社會底層、長期遭受社會忽視的弱勢族群,他們生活在曙光難以到達的陰暗角落。彰顯出台灣「人權暗影」的重要事件包括:高屏溪遭廢溶劑污染揭露了台灣長期忽略的第三代人權-環境權;八掌溪事件暴露出基層勞工的無奈與工作傷害問題;實施一年的「家暴法」仍無法保障婦女與兒童免於家庭暴力;漸遭世人遺忘的都市遊民,尊嚴與生存權在中產階級價值下遭受踐踏;精神病患與家屬長期來被外界所歧視;外籍新娘仍被視為次等公民,甚至是婚姻商品,而無法擁有工作權與生存權。這些人權暗影處應該隨著曙光發亮、發熱,不應讓他們淪為人權國度的二等公民。

  台權會會長林峰正認為,十大新聞具有人權指標的價值,因此在人權月的首日發表,希望刺激社會共同反省,月底台權會將發表2000年的的台灣人權報告,則是一個更深度與全面性的報告。

  同時,今年的人權月當中,台權會也與鄭南榕基金會、台大大論社共同舉辦了紀錄片座談系列<邊地發聲:黑暗中發光的族群>,這是一系列關於弱勢者自力自強、抗爭發聲的影像記錄,讓我們向這些身兼人權受害者與抗爭者致敬。

  回顧長久以來台灣的人權發展,都是由許多隱身在社會中的人權受害者,一磚一瓦堆砌起來,一點一滴用血淚推動的。不論是九年來鞠躬盡瘁的蘇爸爸,終日與核廢料為鄰的烏坵、蘭嶼居民,遭市政府奪去合法工作權的公娼姊妹,遭老闆無理關廠的底層勞工,都能為了維護基本人權、生存權、工作權挺身而出,就算受到社會誤解或責難,他們仍堅持要站在前線,為自己也為未來的人權發展而奮鬥,他們的奮鬥都是令人感佩的,也因為他們,社會上才能露出更多的人權曙光。雖然人權腳步走得緩慢、沈重,但如果台灣人權指標每年都有些許進展,即使每天只進步一點點,人權的曙光也有可能化為白日,台灣的人權現況才有可能早日脫離暗影。




人 權 曙 光


1. 蘇建和等三死囚案再審開庭r
2. 新政府回應人權呼聲之施為r
2-1.宣佈推動人權政策
2-2.總統指示特赦三案件r
2-3.行政院宣佈停建核四
2-4.行政院通過原住民族發展法草案
2-5.法務部展開一連串掃黑行動
3. 等了六十年,法定工時終於縮短r
4. 同志突破公領域:組織立案、北市府辦活動、總統接見同志社群

人 權 暗 影r

1. 高屏溪遭廢溶劑污染
2. 八掌溪四名河工死亡事件,突顯職場安全與救援體系失靈
3. 家庭暴力事件頻傳,保護令成效有限
4. 台中市掃蕩遊民
5. 精神病患及家屬倍遭歧視
6. 外籍新娘淪為飄零的落花r



人權的曙光




一、 蘇建和等三死囚案高等法院再審開庭



人權團體救援多年且引起國際注目的「蘇建和等三死囚案」(簡稱蘇案),在入獄九年之後,終於獲得再審機會。
蘇案肇始於一九九一年,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三名少年遭受警方非法逮捕、羈押、搜索、逼供,迫其承認犯下汐止雙屍命案,爾後遭檢察官起訴,一九九五年二月,法院在缺乏積極證據的情形下,端賴刑求得來的自白宣判死刑。此案不義的審判與人權侵犯引起國內外的積極救援。今年五月十九日高院終於接受了蘇案再審的聲請,熟料三日之後,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卻矛盾的對這項再審裁定提出抗告,直到十月廿七日最高法院駁回高檢署的抗告,蘇案終於開啟再審之鑰。
蘇案再審是人權保障的初步。再審不僅是給予三位年輕人平反的機會,更是給予台灣司法一個自省與建立公信的機會。讓司法案件的當事人都有權在法院獲得一個公平、審慎的對待,期待法院有能力做出符合程序正義與基本人權的公正判決。


二、 新政府回應人權呼聲之施為




A. 宣佈推動人權政策



  陳水扁總統在520就職演說詞中宣布將在任期內推動三項人權政策,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第一次的人權政策,也是官方首度對人權的促進與保障,所做的具體承諾,具有其歷史意義。三項政策包括:
1. 把〈國際人權法典〉(International Bill of Rights)國內法化為〈台灣人權法典〉
2. 設立由聯合國倡導多年的「國家人權委員會」(National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3. 邀請國際法律人委員會(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f Jurists)和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來台協辦落實以上兩個政策
  此三項人權政策一旦落實,將對台灣人權的促進與保障有實質的助益。儘管總統府目前已經設立由呂秀蓮副總統擔任召集人的「人權諮詢小組」,協助人權政策的推動,但目前的執行成效仍有待評估。而民間版的「國家人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與國民黨的版本,也在立法院等待審查中。


B. 總統指示研議三案特赦



  陳水扁總統指示行政院下令法務部就蘇炳坤案,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軍事訓練案、與曾茂興案研議特赦。據悉,法務部希望爭取時效,希望能趕在十二月十日國際人權日這一天,讓特赦另生效。本會對此表示歡迎。
  儘管特赦病非常例,總統特赦三項三審定讞案具有劃時代意義,也承認了司法有其不足,專業有其專斷。我們呼籲司法界對此應予接受,國人對此亦應哀衿而勿喜。
  蘇炳坤無端被捲入一九八六年的金瑞珍銀樓強盜殺人未遂案,雖然歷經四次非常上訴及再審救濟,連監察委員、檢察總長、檢察長以及多名檢察官和民間團體公開替他喊冤、奔走,十五年來均無法翻案。
  因為堅持宗教信仰而不願接受軍事訓練,被軍事法庭依「抗命」罪判刑的八名良心犯,目前仍有葉鍇瑋、黃嘉明、謝凱祥、張文明、陳建化、高駿諺等六人仍在服刑。
  三年前為聯福紡織工廠惡性倒閉而臥軌抗議的工運人士曾茂興於今年八月三審定讞,目前正在服刑。


C. 行政院宣佈停建核四



  行政院張院長於十月二十七日宣布停建核四,願意為「打造非核家園」的目標而努力。此宣布不僅受到環保團體以及長期反核人士的高度肯定,也獲得國際環保團體的聲援。至少包括法國綠色和平、英國綠色和平、 亞洲非核論壇、日本亞洲非核論壇、日本原子 力情報資料室、歐美多國綠黨等與台灣環保團體聯繫,對台灣政府的廢核四決定表示高度肯定。然不久卻因決策過程的瑕疵遭在野黨進行一系列的反制方案,從罷免總統、倒閣、彈劾行政院長、拒審總預算、聲請釋憲到另提護核法律案等,可謂五花八門,也使得關於此項重要政策議題的公共討論,受到無形的扭曲與壓縮,也喪失了公民進行民主審議,社會學習的契機。


D. 行政院通過原住民族發展法草案,自治可期



由於陳水扁總統在選舉前曾與台灣原住民族各族代表簽署「原住民族與台灣新政府新的夥伴關係」,做了「推動原住民族自治」的承諾,因此蘭嶼達悟族於五月廿四日向新政府陳情,要求落實陳總統的自治承諾。十月廿五日,行政院會通過我國首部原住民專法-「原住民族發展法」草案,保障、扶助原住民族各項權益,並明定原住民享有自治權。原住民委員會主委尤哈尼伊斯卡卡夫特強調,未來的原住民自治區絕不是「搞獨立」,只是讓原住民以自己的方式管理、發展。蘭嶼可望成為我國第一個原住民自治區。


E. 法務部展開一連串掃黑行動


新政府就任之後,為了宣示掃除黑金的決心,檢調機關開始進行一連串的偵查行動,也出現了數起在法律程序面具有爭議性的事件,例如立委廖福本研究室搜索事件,台開案引發之立委王令麟應否羈押爭執,以及中時晚報搜索事件。新政府掃黑決心固然在這些事件上表露無遺,但也凸顯檢調機關對於執法過程中應該遵守的正當法律程序保障此一基本要求,仍有未臻周延之處。這一連串事件所凸顯者,固然是新政府未來在人權保障的程序面仍有相當大改善檢討空間此一問題,究其實際,更是台灣法律制度和執法者長久以來漠視正當法律程序所隱含的人權保障意義之具體證據。


三、 等了六十年,法定工時終於縮短



  勞工團體於今年春鬥遊行(3/12)中曾提出縮短工時的訴求,並獲得當時的總統候選人陳水扁、連戰、宋處瑜的連署,支持兩階段縮短工時案(二000年實施每週工作44小時,二00二年開始每週40小時)。六月十六日,立法院在政黨角力之下三讀通過兩週工作84小時案,未料五個月後 (11/21),在總統府九人決策小組的決議下又遭翻案,行政院提案修法增長工時,使得縮短工時案再生波折。
  適當合理的工時是重要勞動人權面向之一,在國際人權公約當中對於合理的工作時間與休閒皆明文保障,例如世界人權宣言廿四條:「人人有休息及閒暇之權,包括工作時間受合理限制及定期有給休假之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第四項:「休息、閑暇和工作時間的合理限制,定期給薪休假以及公共假日報酬。」近年來,縮短工時蔚為世界潮流,加上台灣在經濟發展的同時,雖然部份公司與公務員已自行實施彈性週休二日制,法定工時卻六十年未修改,仍然沿用一百多年前支加哥大罷工所爭取到的每週工作八十四小時,致使許多傳統產業的勞工因超長的工時而引起職業傷害。今年縮短工時案的通過,雖然是勞動人權的進步,然而立院通過的法令未執行便圖修行,卻又有倒退修法之虞。


四、 同志突破公領域--組織立案/北市府辦活動/總統初見同志社群



  在台灣這個異性戀的父權社會中,在公共領域裡,「同性戀」幾乎是不存在的字眼,但另一方面,同性戀也是一個隱然有著負面而禁忌的概念。同性戀,在台灣是一個幾乎無法被辨識的弱勢族群。生存、生活的權利,在沒有「合法身分」的情況下,幾乎難以要求和爭取。同志無論在「公」或「私」領域都被刻意否定其存在與價值。去年同志團體曾向內政部申請組織立案,內政部卻回函指出,同志關係不宜提倡,發展同志社區中心、提供同志同儕輔導可能造成不良後果。今年,同志大步走,六月,台灣各個同志社團同步與國際同志團體舉行一連串的彩虹活動,並有同志團體登記立案正式成立,包括:向內政部登記的「台北市同志諮詢熱線」、向高雄市社會局登記的「台灣同志人權協會」。同志社團向官方機構登記立案並非承認政府有權限制人民結社自由,而是代表台灣同志運動組織化更具體與積極的進展,突破「公」領域的封鎖。
  今年九月,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與眾多同志團體共同舉辦「台北2000同志公民運動」,這是台灣的公部門首次舉辦的同志人權活動,意義重大。同時,陳水扁總統接見台灣及美國的同志人權運動者,表示「同性戀不是罪,也不是疾病」,並贊成同志人權應受保障。這是中華民國總統第一次接見同性戀社群與同志人權工作者,是台灣同志運動的重要里程碑。



人權的暗影




一、 高屏溪遭廢溶劑污染



  高屏溪遭濫倒有機溶劑成為近年來台灣環境破壞,影響層面最大的污染事件,不肖業者將有毒廢溶劑傾倒在高屏溪水源區內,使二百萬人無水可用,然而此一事件只是讓病入膏肓的台灣河川污染問題曝光而已。過去數十年,我們不知道這些垃圾是如何的存在,我們更不知道如何去改善,也不知道如何去避免。這些垃圾似乎是「消失於無形」。然而。多年累積,消失於無形的事業廢棄物,以及未能妥善處理的各類垃圾,對國內生態環境造成無形的危害,威脅著我們目前以及未來子孫生活的健康。
  此外,非法傾倒有毒廢溶劑而造成大高雄民眾飲水危機的事件主角,長興化工已取得ISO 一四○○○認證,嚴重影響 到ISO認證的公信力與存在的意義也影響百萬人飲水安全。


二、 八掌溪河工死亡事件,突顯職場安全與救援體系失靈



  今年七月間發生的掌溪河工死亡事件引起舉國嘩然,劉智等四名工人,是在八掌溪進行河川固床工作時,因勞動環境的安全掌控不足而猝陷急流,更在後續保命設施闕如的狀況下,求助公權力介入未果,終至職災死亡。此事件不只暴顯救援系統的失靈,更突顯出台灣基層勞工的職場安全問題。
  針對此事件,監察院主動調查並對政府十一個相關單位提出糾正。調查指出,內政部對災害防救事件的指揮、監督及通報,未能依法行政和緊急妥善處置;消防署未切實執行法定消防業務,對緊急事件指揮、監督與通報救援體系,處置草率,沒有發揮應有功能。另一方面,內政部警政署沒有建立高效率的緊急通報系統,警政署空中警察隊拘泥層層批示程序,延誤救援,未克盡職責督導備勤任務及時派機救援;國防部國軍搜救協調中心曲解法令規定,缺乏緊急應變能力,沒有迅速派機救援;空軍四五五聯隊漠視緊急救難任務,坐視災難發生。
  然而,八掌溪事件暴顯的不應只是救援系統的問題,更是嚴重的職業傷害、職場安全的問題。在錯誤的時間(溪水容易暴漲的七、八月)、錯誤的地點(毫無安全防護的河床上)送上的是四條錯誤的生命(缺乏職前訓練的臨時工人)。卻由於事件發生在公共空間,使大眾忽略了「勞動現場」其實在勞雇關係中,經常是一個公權力缺席的「私領域」。邏輯上,勞動者出賣勞動力,雇主就有義務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相關法令也規範了安全衛生的標準。但在台灣平均不到五%勞動檢查率下,勞動環境也就長期處在「無政府」的狀態下。激流中等待不到政府援助的工人,其實正是台灣大多數勞工的處境!


三、 家庭暴力事件頻傳,保護令成效有限



1994年鄧如雯殺夫案震驚社會各界,長期存在的婚姻暴力問題終於受到社會各界的重視。在婦女團體積極奔走之下,「家庭暴力防治法」終於在1999 年六月廿四日正式上路,宣告「法不入家門」時代的終結。根據各縣市家暴防治中心統計,去年六月至今年五月底共收到20,312件個案,保護令共核發七千多件,顯示家暴法之實施尚未能有效防止家庭暴力問題。另一方面,在醫政、社政、警政、檢查機關、司法體系等一線執法人員專業能力不足的情形下,多數受暴婦女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取得應有的協助,致權益受損,甚至在今年八月四日台北縣還發生了丈夫因不滿妻子聲請保護令進而殺妻的慘劇。


四、 台中市掃蕩遊民



  台中市長張溫鷹九月開始大刀闊斧掃蕩遊民,親自帶著大批媒體記者半夜叫醒遊民,提供早餐,然後以工代賑。由於成效不佳, 張溫鷹轉而仿照紐約市長朱利安尼的作法,要求市警局與環保局清晨5點,去叫遊民起床,請他們吃早餐,給他們掃把,叫遊民一定要把自己吃喝拉撒睡的地方掃乾淨。
  對張溫鷹市長而言,遊民身強力壯,卻不願自力更生,簡直是社會的寄生蟲,卻沒有顧慮到遊民形成的背後原因,以及遊民身心狀況是否真如外表所見般身強力壯。
  根據統計,大部分遊民有慢性病,或者精神病,市長若要減少遊民妨礙市容,應協助遊民提供收容所,先供溫飽,再與以治療,一段時間之後才要求其提供簡易勞役。張溫鷹市長在媒體下的大動作只不過把遊民當作政治工具,討好中產階級選民,並不能真正解決遊民問題,也忽略人民選擇生活方式的權利。


五、 龍發堂病患控訴虐待,精神病患與家屬長期被歧視



  今年二月,五位龍發堂病患控訴龍發堂負責人釋開豐及女弟子心賢涉嫌長期凌虐病患,不僅妨礙病患人身自由,收容病患每人索價高達二百五十萬元,並強迫信徒購買三十至五十萬元不等的金身、神轎、分光照片等物件,有斂財之嫌。存在將近三十年的龍發堂以收容精神病患從事無償勞役,卻不予以醫學治療的現象,終於受到輿論與民意代表的重視,進而迫使主管機關面對現實,要求其合法化。
  六月間,監察委員親自到龍發堂視察,結果發現該堂確有結核病患,監委立即要求為全體龍發堂收容人進行健康檢查。本案突顯精神病患人權長期在社會漠視與民眾歧視下,深受戕害。事實上,家有精神病患,其家屬也深受社會歧視,以至於龍發堂這種在歐美國家屬於十九世紀的拘禁勞役手法,至今仍存在台灣。
  更離奇的是, 十月二十日,台中縣大里市一名劉姓男子,並無精神疾病,但其妻子和兒子偽造他願意到龍發堂治療的同意書,把他送到龍發堂去,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和妨害自由等罪嫌,把劉妻及其兒子起訴。此案也突顯台灣對精神病醫療的誤解與對基本人權的態度。


六、 外籍新娘淪為飄零的落花



近年來,外籍新娘激增成為台灣的新弱勢族群,目前台灣的外籍新娘超過十萬人,光是越南新娘部分,根據越南駐台代表處統計,台灣的越南新娘多達三萬餘人,這還不包括可能循非法管道來台者。然而,由於語言的隔閡、生活空間的封閉與孤立,外籍新娘面臨的諸多問題與人權侵害向來不為人知或不被注意,而今年以來,過去不為人注意的外籍新娘問題在今年以來卻以一椿椿悲劇方式呈現。媒體報導中,外籍新娘自殺的新聞不時可聞,十一月間甚至發生越南新娘攜女自焚兩屍三命的慘劇(11/9)、20%以上的外籍新娘遭家人虐待,而且,外籍新娘一旦離婚,不旦無法取得小孩的監護權,甚至連來台探望子女的權利都被剝奪。人權無分國界、國籍,在台為數眾多的外籍新娘被視為商品般仲介交易,不只在公領域被剝奪國籍權、工作權、財產權、子女監護權,甚至在私領域中承受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