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了個總統,到底改變了什麼?

十一月初美國總統大選結果揭曉,我收到了許多昔日芝加哥大學法學院老師和同學故舊的電子郵件,大家都在為我們的「歐巴馬教授」(Professor Obama)創造歷史而互相道賀,沈浸在「改變」(Change)與「希望」(Hope)夢想成真的喜悅裡。幾乎同時,一群在網路上呼朋引伴、互相串連的台灣學生,則是在六日早上悄悄來到行政院門口靜坐,要求馬總統劉院長針對陳雲林訪台期間的維安措施侵犯人權的現象道歉,要求警政署長與國安局局長下台,並修改限制公民言論自由和集會遊行自由的陳年惡法集會遊行法。平心而論,這些要求其實只是一個正常公民社會常見的呼籲,並非苛求,然而,總統府和行政院連日來的回應,卻令人失望,將這個新政府所表現出來的威權思維,與同樣面臨諸般危機卻充滿改變和希望契機的美國現狀相較之下,「換了個總統,到底改變了什麼?」的疑問不禁油然而生。

誠如馬總統自己甚為推崇的恩師中國法專家Jeremy Cohen多年來一再公開強調的:正因為崛起中的中國對於世界各國均會發揮不可忽視的影響力,因此更應該督促中國充分認識和採行現代「民主法治人權」標準,才能和國際社群共謀最大利益。令人遺憾的是,曾經年年紀念六四天安門屠殺慘案的馬總統,在面對與中國交流的問題時,卻全然忽視「民主法治人權」的原則,僅僅為了「接待重要來客」這個似是而非的威權理由,便放任國家暴力以極度背離法治人權標準的執法方式,對待表達意見的公民,這顯然是個欠缺現代法治觀念的不合格的政府。或許,隨意進入唱片行關掉音樂並強行拉下鐵門、淨空高速公路車道、禁止人民在公共場所拿國旗、禁止人民騎機車懸掛支持西藏獨立的「雪山獅子旗」、強奪人民手中的DV等等「違憲違法」的執法手段,頂多只是凸顯出集會遊行法及相關法令的千瘡百孔而已,我們更該在乎的,是新政府在事後嘗試正當化這些作為時的荒誕說詞,以及這些荒誕說詞所呈現出來的反民主法治人權態度。

例如,當總統府大言不慚地指稱唱片行事件純粹是「取締噪音」時,我們可以看到的是瞎掰惡意。試問:難道和馬總統同樣身為法學博士的發言人,真的沒有理解環保法規中噪音取締相關程序規定的能力嗎?那麼,用這樣的說詞為完全未踐行正當程序的取締手法開脫,是不是愚民之舉?當行政院秘書長和教育部部長和學生「溝通」時,一再提出「依法申請」重要性的說詞,不是完全不理解「實質法治」的意義,便是在嘲諷馬總統「把街頭還給人民」此一競選政見的正當性。當秘書長一再以自己的留美經驗強調美國的警察面對群眾時更為凶悍時,卻只是講了一半的故事:看看歷史,在警棍揮起之後,到底造成了多少不同意見陣營和不同族群對立衝突的流血悲劇?這是新政府想要的結果嗎?行政院這種說詞和「忍兩天就過去了」的哲學,不正是等於鼓勵被當做國家暴力工具的無辜警察,以違反比例原則的方式濫權執法嗎?如果秘書長真的有興趣理解美國警察如何執法,不妨思考一下上週G20高峰會在華府召開時,白宮週邊街道站滿手持各種旗幟─當然包括雪山獅子旗、法輪大法旗、中華民國國旗、台獨旗、五星旗等在內─來「迎接胡錦濤」的示威群眾、卻不見警棍盾牌揮舞的場景,當時因公事路過而有旁觀機會的我,心中百味雜陳,真不知台灣新政府所謂的「國際化」為何物。

這是個以二三十年不變的「錯誤陳舊」法治心態和執法方式在運轉統治機器、絲毫「不願改變」的「新」政府。行政院秘書長「政治是一時的」這句話,凸顯出老政客狹隘的權力思考邏輯,但卻是句既莫名又諷刺的經典之作。沒錯,今天該談的嚴肅問題,不是狹隘的藍綠對立政治,曾經執政八年的民進黨,當然該為自己根本不去矯正國安三法─國安法、人團法和集遊法─箝制公民社會發展的重大錯誤鄭重道歉,該為不願修改甚或廢除集遊法,以便能滿足其「維護治安」的幻想卻導致肆意欺壓爭取權益的樂生院民等弱勢異議者的結果道歉。但是,換了個時時標榜「政治道德」的新政府,我們到底可以期待和經歷怎樣的改變和希望?馬總統究竟有無決心面對自己當年主導的國安三法?民主法治基本價值的維護,憲法基本人權的尊重,絕對是超越了一時的政治問題,包括一時的政黨,一時的總統,一時的「江陳」會在內。背離了這些基本原則的新政府,充其量也不過和舊政府無異罷了。

(原載於2008年11月21日自由時報澄社論壇,此為全文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