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城機場園區土地徵收訴訟案將開言詞辯論庭,案件爭議這裡看!

航空城機場園區土地將於4/13開言詞辯論

✸|歡迎來法院旁聽|✸ ​ ​ ​ 4/13 四 10:30 第一法庭

全台最大區段徵收案,將進入言詞辯論程序

航空城是用區段徵收的手段開發,區段徵收是有高度違憲可能的制度,它完全剝奪人民財產權跟居住自由,且具有移轉人民財產權予其他私人的非公用性質,並不具備「極重要的公益目的」,更容許擴大徵收建設必要的土地,作為籌集開發建設經費的使用,將公共建設成本強迫由被徵收戶承擔,已嚴重違反比例原則、公平負擔原則。

航空城第一期徵收面積達2,599公頃,大約是3.8個小琉球的面積,推估至少影響6000戶。區內不願被徵收的住戶,在訴願駁回後,訴請法院撤銷徵收處分。 這次將開辯論庭的部分是由民航局徵收的機場園區訴訟。

▍ 土地徵收後,都委員會多次修改計畫,徵收程序不合法

土徵小組在第201次會議通過航空城土地徵收計畫,而土地徵收是依據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40次會議內容通過,但在之後,都委會又召開973、982、993次會議,大幅變更計畫內容,卻未經土徵小組重新評估是否仍具被徵收的公益性和必要性。

▍ 徵收的公益性、必要性空泛,缺乏實質評估和說明

土徵條例明定徵收土地時,應存社會、經濟、文化、生態永續發展,考量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且應做綜合評估分析。但民航局卻卻未做「影響程度」之評估,僅提出空泛的陳述,而缺乏實質評估和說明,這已導致徵收程序違法。

除此之外,「開發範圍及面積規劃」也有重大瑕疵。航空城的產專區需求,卻是以2006年的資料推估,且僅用固定容積率計算全部產業需求面積,並未針對範圍內個別產業推估。就住宅區的需求來說,也未考量周邊都市計畫已劃設住宅區。

▍ 徵收時,區段徵收範圍內的安置戶數與人數未確認,不合法律要求

土地徵收將剝奪民眾財產,也導致強迫搬遷,對於民眾基本人權影響極大,在土地徵收前,依法也應詳實調查徵收範圍內應安置的戶數與人口。本案是在2020年公告徵收,但卻是用2013年所調查報告作為安置需求的評估。使用過時的資料,已經違反《土徵條例》及《區段徵收實施辦法》的要求。

▍ 並未衡量本案是否有對民眾權利侵害較小的開發手段

航空城採區段徵收的模式開發,相較於一般徵收、市地重劃與聯合開發,大面積的全區徵收對人民權利極大,但民航局並沒有完整評估、實質說明說明,航空城無法使用其他對民眾權利侵害較小的土地開發手段的原因。

航空城訴訟案由在地居民、律師團、團體( #航空城反迫遷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 Environmental Jurists Association, EJA、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Environmental rights foundation, ERF )共同協力,邀請大家繼續關注案件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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