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台權會從成立開始就關注集遊權、結社權這些最基本的公民權利,儘管公民政治權利公約第21條保障和平集會權利、第22條規定自由結社權利,中華民國憲法第14條也明文規定人民有集會結社自由,不過在集會遊行法、人民團體法等舊稱「國安三法」為首的法律制度限制,以及對「集遊、結社=破壞公共秩序」的普遍負面標籤下,台灣民主化以來雖然看似公民活動蓬勃發展,然而法律制度對集會遊行的不友善,使集遊在台灣依然是存在風險,並且不能確保已獲得的權利能夠獲得實質保障。而結社權也在人民團體法瑣碎而無實益的規定下,徒增人民結社活動的負擔。

在輿論的壓力之下,台北市警察局火速完成了佔領教育部相關執法爭議的檢討報告,隨後被媒體披露內容。雖然煞有介事地對「爭議事項」提出了一套說法,但仍舊是處處避重就輕,規避責任。

遭永豐餘集團違法解雇,甚至逼死工會幹部的韓國Hydis工人,在來台靜坐抗爭十天後,仍未收到政府或企業的任何回應。因此昨日他們前往總統府陳情,要求聘永豐餘總裁何壽川為國策顧問的總統府,應將何壽川解聘。結果這場陳情行動,卻再次暴露出了,政府對待社運的顢頇與粗暴。

北市府公布了七二三教育部事件的調查報告,然而同時當天被逮捕的記者與其委任律師就在市府前召開記者會,批評報告在許多關鍵點上模糊不清,也沒有明確的懲處或改進措施。

發生在去年的「427佔領忠孝西路」反核運動,檢察官事後起訴學生洪崇晏與教授蔡丁貴2位所謂「首謀」。台北地院審理後,日前宣判洪崇晏與蔡丁貴均無罪。此案獲判無罪,檢察官遭到法院打臉,其實在起訴當時就可以預見。但即使不問聚眾不解散罪箝制民眾集會遊行權利的違憲瑕疵,本案事證與該罪名所欲處理的行為型態相距甚遠,無罪判決不但凸顯近年社會運動案件遭到政府的浮濫起訴、惡意追殺,也殘酷地反映檢察官為了迎合上級意志,而違逆法律基本原則的自我沉淪。

新聞記者在抗爭現場拍照及採訪紀錄第一手的新聞畫面,遭到警察的制止、逮捕,顯示出警察根本完全漠視大法官在釋字689號解釋中所一再肯認的記者「採訪權」,也違反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34號一般性意見第45點對於新聞記者進入衝突現場採訪之保障。

這樣的案件一成,未來是否無論網路言論的真實性為何,警方都可以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主動介入?或者只有類似攻擊「準執政黨」的網路言論才算是「影響公共安寧」,才要受到警方主動調查?作為將來可能的執政黨,民進黨都不擔憂《社會秩序維護法》的濫用,會侵害言論自由,並造成政治上的寒蟬效應嗎?

圖片來源:http://sc.mp/l00mo
我們也呼籲台灣政府,再次肯認以民主和人權為兩案交流的前提,對中國政府的蠻橫行為提出道德批判。台灣人權團體將持續不斷地關注當前中國維權工作者面對的嚴峻情況,也呼籲各界響應聲援行動,讓國際的壓力影響北京當局,早日鬆開箝制人權的髒手,還給這些勇敢無畏的人權捍衛者應有的自由。

同時, 新加坡政府也應確保Amos Yee獲得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其安全與健康的充分保障。再者,新加坡法院在明天的審判,應遵守相關國際人權規範,無罪釋放Amos Yee。最後,我們懇切呼籲,新加坡政府必須在此刻懸崖勒馬,以Amos的無罪,來解決政府當前有遭到的困局,因為將Amos定罪,無疑證實「Lee Kuan Yew Is Finally Dead! 」這部影片所言為真。釋放Amos,並進而恢復與保障新加坡所有人民的言論自由,才是新加坡政府此刻當為之事

台灣的許多非政府組織,選在這天來到新加坡駐臺北商務辦事處,對新加坡當局表達我們對於Amos Yee當前人權受到嚴重侵害的高度關注,並要求新加坡當局應遵守兒童權利公約之相關規定與承諾,考量Amos Yee的兒童最佳利益與身心發展之權利,尤其特別注意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C):「所有被剝奪自由的兒童應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格固有尊嚴應受尊重,並應考慮到他們這個年齡的人的需要的方式加以對待。」以及第40條第一款:「締約國確認被指稱、指控或認為觸犯刑法的兒童有權得到符合以下情況方式的待遇,促進其尊嚴和價值感並增強其對他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尊重。這種待遇應考慮到其年齡和促進其重返社會並在社會中發揮積極作用的願望。」新加坡政府應確保Amos Yee獲得充分的保護,尤其是其安全與健康的充分保障。再者,法院應重新進行審理,並立即釋放Amos Yee。最後,我們也對台灣政治人物呼籲,不要前往新加坡進行訪問,除非新加坡當局改變態度,釋放Amos Yee這位年輕的良心政治犯。

翻譯/何宜潔 台權會實習生
校正/彭立言 電子報主編
在馬來西亞Kota Kinabalu這個地方的五一集會,並未得到官方的許可。因此警方根據集會遊行法,將對發起者展開調查。大約有500個來自不同NGO的人士來參與這項活動,並且提出了多項議題,諸如當地的Kaiguan大壩,以及非法移民等等。
據警方說法,一道禁止在4月27日到5月3日間於Sabah地區進行集會活動的法院命令,乃是有效的。而警方指出,參與者仍然違反命令,如期出席在獨立廣場的五一集會。Kota Kinabalu的警察總長 Asst Comm M Chandra,在高等法庭的判決內並未對這個已經期滿失效的命令做出評論。「週五大會並未依照集會遊行法的規定獲得准許。」Chandra僅這麼說道,隨後便拒絕再發表其他看法,表示一切都在司法調查程序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