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與反迫遷

居住權與反迫遷

居住權的意義,在保障人們「安居」樂業。每個人都需要有個家,而國家有義務逐步實現這個理想。這是2009年成為國內法的兩公約所做的要求。遺憾的是,隨著房地產增值,全台各地被開發利益驅離家園的人也愈來愈多。迄今我們仍沒有一個完善的體制,可以保護人們不被任意迫遷。

我們的工作就是推動體制變革,減少迫遷的發生;我們尤其關注無產權者的處境,例如見於全台各地、俗稱舊有違建的「非正規住居」(informal settlement),協助他們爭取協商與司法救濟。這些住戶,泰半是戰爭與城鄉移民,因為政府長期默許而居住當地;儘管並未擁有所有權,政府或私人都應該避免讓他們無家可歸。透過社會住宅予以安置,並提供適當搬遷補助,是值得考量的作法。

具體來說,我們的工作內容包括:

(一)推動法制改革:包括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國土活化的法制修訂。
(二)普及居住權意識:藉講座、活動、翻譯等工作,替居住權的可司法性打下基礎。
(三)支援個案的協商與司法救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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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城訪調營

文 / 台灣人權促進會實習生 劉珞亦 營隊到了尾聲,我在想,到底,土地是什麼?是家?是感情的依歸?是值得開發利益的商品?土地正義和土地利益碰撞時到底決定的是一疊又一疊的資料,還是一篇又一篇的故事?到底是數字背後代表的商業機會是利益?還是人民在此的安居樂業才是?而人,到底需不需要為了所謂毒公共利益犧牲?而公共利益到底又是什麼?到底多數人所想要的就是公共利益?還是少數所堅持的權利才是真正的價值?我們發現在日本,有人為了抗爭成田機場不當開發50年,從小抗爭到老,而我們的航空城呢?適當的開發是可以將傷害降到最小的,可惜我們的政府卻永遠要為了自己的利益,去剝奪人民的權利,造成人民只好上去街頭,爭取自己的權利。 我們能做什麼?盡力的挖掘每一個故事,了解他們的過去,知道他們在乎的是甚麼,讓這個社會上的人知道,每一個人的生命背後,都有一段過去的故事,告訴他們,妳要不要聽聽看,聽了,或許你會想法不一樣。 在呂文忠大哥的民宿裡,我望著窗外的機場,看著一個又一個巨大的飛機來去,也望著旁邊的怪手不知道為了什麼不停的挖掘土地,點起了一根菸,煙很清晰,就像緞帶一樣在空中飛舞,交織、分岔,然後在陽光灑下中,慢慢消逝,8月的薰息,在這邊卻十分舒服,卻想到美麗的土地上,因為利益的關係,而汙染人們單純的美好生活,這個政府,要大家何去何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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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一個把青年捍衛人權當麻煩的政府 我們只好繼續來「找麻煩」

華光社區金華街路段,在去年(2013年)4月23、24日遭政府執行第二波的強迫拆遷,先撇開此案之居住權與迫遷爭議不談,10位國際人權專家已經指出,華光社區迫遷案已嚴重違反具有國內法效力之國際人權兩公約。本文想要談的是,在這次所謂「拆屋還地」的手段與執行過程中,嚴重侵害了當天捍衛華光社區居民之抗爭者的言論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