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與反迫遷

居住權與反迫遷

居住權的意義,在保障人們「安居」樂業。每個人都需要有個家,而國家有義務逐步實現這個理想。這是2009年成為國內法的兩公約所做的要求。遺憾的是,隨著房地產增值,全台各地被開發利益驅離家園的人也愈來愈多。迄今我們仍沒有一個完善的體制,可以保護人們不被任意迫遷。

我們的工作就是推動體制變革,減少迫遷的發生;我們尤其關注無產權者的處境,例如見於全台各地、俗稱舊有違建的「非正規住居」(informal settlement),協助他們爭取協商與司法救濟。這些住戶,泰半是戰爭與城鄉移民,因為政府長期默許而居住當地;儘管並未擁有所有權,政府或私人都應該避免讓他們無家可歸。透過社會住宅予以安置,並提供適當搬遷補助,是值得考量的作法。

具體來說,我們的工作內容包括:

(一)推動法制改革:包括土地徵收、市地重劃、都市更新、國土活化的法制修訂。
(二)普及居住權意識:藉講座、活動、翻譯等工作,替居住權的可司法性打下基礎。
(三)支援個案的協商與司法救濟工作。

Ying mu kuai zhao 2017 11 19 shang wu 10.16.06

【TAHR PAS】2012冬季號:遊民、露宿者、無家之人專輯

 

 

主編的話 /翁國彥(台灣人權促進會執委)

2011年12月,主流媒體頭版斗大的標題,鄉民們口中「天龍國」的台北市市民們,赫然發現竟有市議員在議會質詢時,要求市府公園處應利用清潔萬華艋舺公園的機會,將水槍對準公園內過夜的遊民噴灑,藉此達到驅趕目的,甚至「噴水的人可以獲發獎金」。當市民們突然化身正義使者,譴責市議員及公園處欠缺人性關懷的同時,市民也似乎直到新聞見報的那一刻,才恍若大夢初醒一般,發現天龍國看似尊貴高雅,其實在市中心破敗窳陋的一角,始終生活著一群只因收入不穩定、租不起最廉價的隔板屋、被迫困居公園涼椅、寒冬午夜還會被清潔隊以潑水方式驅趕的遊民。 不幸的是,遊民一直與都市共存,舉世皆然,端賴生活其中的人們是否願意施捨一些眼角餘光,瞥向這些生存在社會底層的弱勢民眾。更不幸的是,當「寒冬對遊民潑水」的議題熱度退燒,炒短線的媒體不再關注,諸多關於遊民與聚集地週邊居民的緊張關係、現行就業及居住政策能否改善遊民生活、中央及地方法令是否真正達到「輔導自治」的目的等議題,隨即遭到政府、市民及媒體的繼續漠視,仿若2011年的寒冬潑水,只是公部門體系中波瀾不驚的意外小凸槌。

 

2012 fall

【TAHR PAS】2012秋季號:居住正義

 

 

 

主編的話:居住,正義。
 
邱文聰 / 台權會執委、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人類對土地利用安排的弱肉強食,並沒有隨著人類社會朝向文明演化而稍歇。掌握政治、經濟與社會權力者想方設法侵襲權力弱者與他者對土地的利用,即使在一個號稱為民主憲政國家的台灣,也還不時上演。那麼,「居住正義」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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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房子火速辦理 災後重建再等十年? 哈凱部落北上陳情記者會

因巴陵壩及艾莉颱風的影響而導致部落崩塌的哈凱部落,災後重建已經延宕十年,2011年哈凱部落北上陳情之後,縣政府終於在年底迅速把工程設計依政府採購法公開招標,結果設計出一層樓17坪一房一廳一衛的建物,完全無法符合部落大家族的需求。因政府補助的重建經有限,部落族人在參考其他部落的重建經驗之後,發現同樣的經費,卻可以透過輕鋼構房屋(外牆仍為水泥)的建築,來降低成本,並可以透過要求營建商雇用族人為雇工、參與協力造屋的方式,重建部落的團結力。

然而,部落在今年向縣政府提出協力造屋的方案時,縣政府表面說尊重族人意願,卻仍堅持採用原本的設計圖進行營建工程,並在協調會上不斷恐嚇族人,若要協力造屋,將無法獲得政府重建的補助經費、重建基地的土地也會有問題,甚至要再等上另一個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