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所謂的難民,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定義,是因為宗教、種族、政治、所屬社會群體而遭到母國迫害的人們,必須在離開母國,取得第三國的保護。在東亞,日本、韓國及香港都有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台灣至今卻仍未通過難民法,也未能建立審查保護機制。推動立法及建立機制,是我們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除了難民之外,也有些人因為各國國籍法的規定之落差,或因為戰爭歷史或種族宗教等特殊原因成為無國籍人,我們也持續呼籲國籍法及移民法修法,確立無國籍人的相關權利保障。


根據〈大紀元時報〉5月19日的報導,目前9名在台的中國籍尋求庇護者(asylum seeker),經過十年的漫長等待,終於可以獲得台灣的長期居留權。過去這十年來,這九位中國籍的尋求庇護者,僅領有短期簽證,無法工作、無法享有健保、定期要向台灣的警方報到等,無法享有各種基本權利。

性別難民在台灣 文:陳瑞榆(作者曾任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 關鍵字:性難民、性別難民、跨性別死難…

一、 依據兩公約審查結論意見第59、61、62點,大法官第708、710解釋,台灣人權促進會提出針對<入…

大部分的台灣人,對於"難民"、"尋求庇護者"、"無國籍者"這些名詞,都是陌…

本文同步刊登於<<獨立評論@天下>>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日前宜蘭收容所收容一名泰國籍跨性別人…

聲援印尼漁工爭取廢除膳宿費 尊重漁工意願 記者會 新聞稿 在台灣,移工每月只能領取微薄的工資,卻必須負…


本文亦刊載於<<自由電子時報>>, 以及<<跨性別倡議工作站>> 陳薇真(跨性別倡議…

本文亦刊載於<<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文/桑傑達瓦(西藏難民、台藏配偶) 我是一位西藏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