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所謂的難民,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定義,是因為宗教、種族、政治、所屬社會群體而遭到母國迫害的人們,必須在離開母國,取得第三國的保護。在東亞,日本、韓國及香港都有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台灣至今卻仍未通過難民法,也未能建立審查保護機制。推動立法及建立機制,是我們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除了難民之外,也有些人因為各國國籍法的規定之落差,或因為戰爭歷史或種族宗教等特殊原因成為無國籍人,我們也持續呼籲國籍法及移民法修法,確立無國籍人的相關權利保障。

時間:2015年5月19日(週二)上午9:30 地點:教育部大門前(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主持人:許仁碩(台灣人…

本文刊登於風傳媒2015.05.14觀點投書 回頭檢視當年提審法的修正過程,司法院在102年10月31日將修正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時,在第8條的立法理由第3點中,就已宣示法院處理提審事件時,只需審查逮捕…

本文刊登於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 「我已經在收容所被關了12個月,我何時才可以回家?」「我媽生病了,我很想趕快回去」「我又收到延長收容處分,還要繼續延長2個月。我可以不要繼續被關在這裡嗎?」電話那頭傳…

新聞稿:下一站,西藏?但是,西藏人回得了西藏嗎?(2015/3/6) 今年3月10日是西藏抗暴日56週年,歷年來…

本文刊登於自由電子報2015.3.6 自由開講 文/邱伊翎(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 自2009年至今,至少已經有13…

文/陳靖涵/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 此文刊登於:蘋果日報 在台灣,移工更換雇主和工作的權利備受限制…

《移民法》收容條文在近兩年前被宣告違憲,終在失效前修正通過。此次修正,給予被驅逐的外國人和暫時收容者說明之機會;並且在踰越暫時收容的延長、續予收容的部分皆加入法院審查。此外,新修正的法條中加入了兒童不…

勞健保是勞工的最基本保障,然而包含前立委潘孟安、蘇清泉等藍綠立委,共謀修改「漁業法六十九條之二」,…

九合一大選結束,人民用選票唾棄執政者的無能與妄為,徹底對其失去信心,政府當痛定思痛、知所反省,用改革喚回民心。這次選舉的結果顯示,公民社會已無法繼續忍受推諉卸責、視人權為無物的政府。我們要求一個保障人…

由外交部駐外代表處進行的境外面談,從申請面談到進行面談,往往要等上至少2個月,因為「太多假結婚」,外交部要「維護國境安全、防制人口販運……」許多跨國婚姻配偶便要因此忍受無數的不合理對待,甚至歧視──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