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Taiwan Association for Human Rights
Since Dec.10 1984
所謂的難民,根據聯合國難民署的定義,是因為宗教、種族、政治、所屬社會群體而遭到母國迫害的人們,必須在離開母國,取得第三國的保護。在東亞,日本、韓國及香港都有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台灣至今卻仍未通過難民法,也未能建立審查保護機制。推動立法及建立機制,是我們持續努力推動的方向。除了難民之外,也有些人因為各國國籍法的規定之落差,或因為戰爭歷史或種族宗教等特殊原因成為無國籍人,我們也持續呼籲國籍法及移民法修法,確立無國籍人的相關權利保障。

《請帶我穿越這片海洋:記敘利亞、伊拉克、阿富汗、北非難民,以及跨地中海的悲劇航程》 作者 / 卡里姆‧埃…

阮國非原本是一個立體的、有面孔的人,但當他滑進台灣這個充滿歧視外籍移工的國度後,就馬上成為扁平的、無臉的「外勞」,仲介在計算阿非借貸的利息、雇主在拿捏他超時工作的極限,至於媒體與政府,則聯手製造移工大逃「殺」劇本,一旦移工行方不明被移民署專勤隊抓到,就會被遣返回國「封殺」,而阿飛則是真的被警察的九顆子彈奪走生命。

【奈洛比原則】是針對提供難民個案法律協助的組織,所建議的倫理標準。台灣人權促進會及志工許雅琇、郭宜婷、林冠廷、郎于清、洪詩強、楊婷雅等人,共同翻譯成中文。
歡迎有報名【全球難民危機及被迫遷移--2017東亞難民論壇及培訓工作坊】的朋友事先閱讀。

對香港的難民而言,2016年實在是一個多事之年。先是特首梁振英在1月發表施政報告時,提出未來將需要全面檢討處理免遣返聲請(non-refoulment claims),強調政府需要盡快審查聲請及打擊非法入境及逾期居留問題。就此議題,特首甚至聲稱若有需要的話,香港可能將退出酷刑公約,以免機制被濫用。

五月卅一日,阿富汗首都喀布爾的使館區傳出炸彈攻擊,造成超過一百五十人罹難。幾天後,一場悼念死者的喪禮上又發生爆炸,奪走七條人命。在這起阿富汗十六年來死傷最慘重的爆炸案中,德國大使館嚴重受創,不僅警衛慘遭炸死,更有兩名駐館人員受傷。喀布爾維安惡化,讓棘手的難民問題,在六千多公里外的德國聯邦議院中重新浮上檯面。

台灣至今沒有難民法,導致近年來許多來台尋求庇護個案,皆未獲得受理、進行審查,或直接遭到遣返。台灣的難民法草案從2005年,行政院第一次提出至今,已經超過十個年頭,至今我國仍未建立任何難民審查程序,後續也無配套措施。4/25立法院跨黨派國際人權促進會、亞太難民權利網絡、台灣人權促進會合辦「難民法圓桌論壇」,來自紐西蘭、日本、韓國、香港、曼谷等難民組織及法官,希望促成已經一讀出內政委員會的「難民法草案」可以儘速通過。

在台灣完成「兩公約」國家報告審查不久之後,接著今年又會有「兒童權利國際公約」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國際公約」的審查,台灣若真的要邁向與國際權接軌,務必要正視「兩公約」審查委員一再提出的「儘速通過難民法」的意見,否則一再違反「國際習慣法」針對尋求庇護者的「不遣返原則」,只會讓台灣一再蒙上「反人道主義」的標誌。 儘速通過難民法及相關法令,才是與全世界一起統合的價值與正義同盟的最重要國際宣告。

國Hydis關廠工人(以下簡稱Hydis工人)遭移民署粗暴遣返一事,於2015年6月至移民署前抗議並朝建物丟擲雞蛋、蛋液,後續遭檢方以《集會遊行法》第30條侮辱公署以及《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執行之罪名起訴一案(105年度易字第294號)一審無罪卻遭檢方執意上訴,今年3月8日高等法院宣判本案(105年度上易字第2366號)上訴駁回,三人均無罪定讞。

我國政府從1/16-18邀請了十位國際人權專家來台進行第二次兩公約審查。審查委員在今天1/20於法務部做出78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並由行政院的林美珠政務委員接下結論性意見,總統也做出聲明。
台灣人權促進會特別針對本會關注的議題:國家人權機制、難民不遣返原則、提審人身自由、通訊監察隱私權、集會遊權、居住權及迫遷,作出我們的觀察及回應。
台灣政府如真的要與國際人權接軌,就必須落實國際人權公約的規範,台灣的人權問題當然不只是結論性意見所提的78個問題而已,但要具體落實改善這78個問題,仍有待政府持續與民間團體的對話及後續作為。我國政府仍持續缺乏一個整體的「國家人權動計畫」,來具體落實公約條文及委員的建議!
總統在今天的新聞稿說,兩公約是人權標準的「地板」,而非「天花板」,我們非常期待,這個「地板」可以趕快建好,不要再是一個「充滿破洞的地板」!
